果不其然,刚来到市区的一家牛肉馆入座之后,一个老同事就掏出了酒,而且快速为每个人拿好了杯子满满倒上一大杯,鼠鼠我高中就是脂肪肝,而且酒量也不好,再加上亲眼目睹过家里亲人因为饮酒过量的下场,因此对喝酒一直很排斥,平常最多也就是喝两支啤酒,白酒更是从来不沾,然而在这里并没有什么卵用,老同事频频举杯敬酒,大家觥筹交错,似乎每个人都喝的很开心,没有人在意拐角里强颜欢笑的鼠鼠我,二两白酒下肚,鼠鼠仿佛是电脑桌前的那一只熟透的大虾,除了在心中默念不是哥们就只剩下了红温,现在回想起来,白酒入喉之后那种烧心与辛辣的感觉依然历历在目,抿下最后一口白酒后,鼠鼠对自己说:要不走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