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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欲继承姐姐为母亲购买的房屋,冠领律师助姐姐经法院调解消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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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房子是我买给母亲用来养老的,与你根本毫无关系。”孙芳冷眼看着纠缠不休的弟弟孙文,又一次强调说:“当时我付的全款,你连一分钱都没有出,凭什么来要求分割房产?”可任凭孙芳好说歹说,孙文只咬紧一句话:“房子是母亲的遗产,我是她儿子,我当然有权继承。”

  孙芳面对“耍无赖”的弟弟备感无奈,可房子登记在母亲名下,现在母亲去世了,想要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还真离不开孙文的配合。母亲生前没有留下遗嘱,从法律上讲,孙文确实有资格继承遗产。可孙芳知道,孙文对他究竟有没有资格分割房产心知肚明,只是贪心作祟,宁愿不顾念亲情,也舍不得放过这个“捞钱”的机会罢了。
  面对孙文提出的“均分继承房屋产权,最不济也要分他40%”的要求,孙芳实在无法答应。思虑良久后她终于下定决心:既然你要争,那咱们就到法庭上“论论理”好了!
  主意已定,孙芳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昝晓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与孙芳深入沟通详细案情得知,孙芳与孙文的父亲去世后,为了给母亲养老,孙芳购买了一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房屋供老人居住,并登记在了母亲名下,购房过程中,孙芳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以及物业费和供暖费等一系列费用,孙文并未分担任何款项。
  冠领律师指导孙芳收集了各项费用的支出凭证,据此制定出维权方案后,代理孙芳向法院提起诉讼。考虑到孙芳手中的证据材料,不足以完全排除孙文分割继承房屋的可能性,冠领律师遂在庭前积极与办案法官沟通,说明案件情况,并希望由法官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如此不仅可以保全亲情,也可尽快了结纠纷,促使孙文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避免房产长时间处于产权不固定的不安稳状态,更有利于维护孙芳的财产权益。
  在调解过程中,冠领律师结合本案特殊情况,向孙文释法说理,在展示付款凭证等证据后,法官也表现出了支持孙芳诉求的意向,孙芳也表示愿意补偿孙文15万元,希望两人能消弭矛盾,重归亲密的家人关系。最终经冠领律师多番沟通,孙文同意放弃继承案涉房屋。
  2024年1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案涉房屋由孙芳继承,孙芳限期给付孙文房屋折价款15万元。冠领律师随后向法院申请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冠领律师将维系亲情融入办案工作,在处理孙芳继承纠纷的过程中注重“和美”,通过调解方式,把工作做细走实,努力解开委托人心结,弥合亲情,有力维护了家庭和谐,传递了法律温情。(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IP属地:北京1楼2024-05-15 08:4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