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谬论:同性恋不是精神疾病。
答案:精神疾病的判断比较主观,所以同性恋要不要认定为是精神疾病,的确存在争议。但是,《细胞》杂志发表的研究表明,某类神经元失常会导致同性性行为。所以,同性恋很可能是神经疾病。准确说,它是一种性别识别障碍。
实际上,心理学怎样看待同性恋,一点也不重要。因为,对于这个问题,本质上就没有心理学的事。说个不好听的话,那是心理学越界了,强要越界就是自以为是。性取向异常,那只是一种精神表现,但问题的本质是神经疾病,而非精神障碍。好比癫痫,在人们知道它是神经问题之前,也会误以为是一种精神问题。人体的功能千万种,每一种都可能出现异常,哪怕是最坚硬的牙齿。性别识别出现功能异常,自然是不难理解的事,而且也应当存在一个发病率。
你会把癫痫患者送给心理医生吗?在同性恋的问题上,首先有发言权的是神经病学,然后是遗传病学(两者涉及生物本质,虽然还没彻底弄清,但只有它们才能弄清),再次是生殖医学,最后是性医学(两者涉及行为本质,对应于性的两个层面,即生殖与快乐)。也就是说,心理学的角色可有可无,性取向状态顶多只是一种精神症状,何况心理学对此无能为力,只能就文化观念做点评判。心理学看待同性恋问题,往往掺杂太多z治理念,就像性社会学一样。
实际上,西方的教徒、党派和同性恋,都是身份z治。


IP属地:浙江366楼2024-08-2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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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性恋是一种非常态性取向。性别焦虑选择改变自己的身体。男同性恋选择用排泄腔道来替代,当然是非常态。事实上,异性恋也有人肛门性交。注意,出于本能,异性恋肛交往往有卫生上的不适。这种不适属于心理问题,如果严重就需要治疗。我想同性恋也应该有这种情况。女同性恋选择放弃性器官的交媾,也是非常态。仅就最核心的性医学层面来说,性器官与排泄器官互动哪里“常态”了?如果这都“常态”了,那可以说没什么不常态,至少可以是。


    IP属地:浙江367楼2024-08-2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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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谬论:同性恋只是一种性取向。(暗指同性恋不是病)
      答案:同性恋是一种非常态性取向。性别焦虑选择改变自己的身体。男同性恋选择用排泄腔道来替代,当然是非常态。事实上,异性恋也有人gang门性交。注意,出于本能,异性恋gang交往往有卫生上的不适。这种不适属于心理问题,如果严重就需要治疗。我想同性恋也应该有这种情况。女同性恋选择放弃性器官的交媾,也是非常态。仅就最核心的性医学层面来说,性器官与排泄器官互动哪里“常态”了?如果这都“常态”了,那可以说没什么不常态,至少可以是。
      gang交的生物学异常是如此显然,说同性恋不是病,那是宗教的反智表现。教徒不在乎事实与逻辑。按照这种搞笑逻辑,一个人因为只接受口交而不孕不育,那都不是病了。说老实话,就算是异性恋,如果阴道里满是屎,长此以往没有心理疾病都会操出心理疾病来。
      说到反智,这里顺便说一个例子。有位儿科医生发文支持同性恋。她的文章有这样一句话:“就好像你身边有人天生长着蓝色的头发。这值得恐惧吗?”我是觉得,就算不是蓝色头发,当一个小孩长出满头白发,我倒不会恐惧,他的父母大概会慌了吧。如此违背常识的话,居然从一位专业人士嘴里冒出来了。一句话,为反智的东西寻找理由,其结果也必然是反智的。也就是说,疯狂的观念正在制造疯狂的人,然后进入恶性循环。


      IP属地:浙江368楼2024-08-2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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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谬论:同性恋是不是病存在争议。
        答案:无论同性恋是否是天生的,它都毫无疑问是一种生殖障碍。一个人想生育却不想和异性交配,就算交配也要行骗,这难道不是问题?这完全符合病的定义。
        所谓病,是从结果,从现象来看的。古人如果得了新冠,肯定搞不清病毒,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称之为病。现代人情同此理。同理,就生殖的层面来说,无论同性恋在基因、神经方面是怎么回事,都不妨碍称之为生殖障碍。病的定义是最基本常识,身心有问题就是病,这并不来自任何专家。世上没有专家还是会有病,这历史远了去。专家之专首先在于治病。总之,你无法交配生育,这肯定是问题,统而言之就是生殖问题。只是,这问题可能出在大脑的神经里,而生殖医生一般只关注生殖系统,于是乎心理医生占据了话语权。
        如果同性恋不是生殖障碍,那就必须修改病的定义。同理,同婚也必须修改婚姻的定义。病当然有个判断标准,也就是所谓正常。如果疾病与正常的标准打破,那么感冒、癌症也可以不是病。你凭啥?癌症只是细胞疯长而已。我喜欢,咋了?所以,有必要立法废止“病”这个概念,这是对一切病人的歧视,至少有负面的心理作用。
        同性恋只能依靠欺骗,并且压制情爱喜好,来与异性交配,这哪里正常了?在这个问题上同性恋需要治疗。一句话,如果同性恋没想生小孩,那只是可能是心理问题,虽然心理问题只是症状而已;如果同性恋想生小孩,那就一定是心理问题。附笑话一则:
        正常人A:我想领养小孩。
        正常人B:你有生育能力啊。
        正常人A:但是,我不想同异性性交。
        正常人B:你有病吧。
        正常人A:这叫什么病?
        正常人B:可以就叫生殖障碍。
        正常人A:想了一下,也许可以叫恋同癖。
        正常人B:这个一般叫同性恋。
        正常人A:太好了。
        正常人B:为什么?
        正常人A:因为是同性恋,就不是病了。
        正常人B:为什么是同性恋,就不是病?
        正常人A:因为同性恋可以领养。


        IP属地:浙江369楼2024-08-21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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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谬论:你这是反同。
          答案:同婚是一种z治主张,当然可以反。你主张一种观点还不能反,是皇帝老儿吗?你这是一神教一样的宗教观念,唯我独尊。
          同性恋是一种疾病,怎么反?医生反病人吗?同性恋这种生殖障碍,往往比不育不孕还轻,难道要像非洲猪瘟一样扑杀吗?你这是被迫害妄想症。就算是埃博拉患者也只是隔离,并治疗。同性恋通过克服,是有可能完成交配的,甚至不用欺骗,比如对方不在意。实际上,同妻面临的问题可以定义为两性交际障碍。准确说,是性医学里的“性欲不谐”。只是这种障碍是绝症。注意,绝症并不意味着死定了。同样,交际障碍的绝症并不意味着情感关系死定了。比如本文提到,有男同喜欢同异性恋男人口腔之交。如果有男同接受,甚至是喜欢异性恋女人口腔之交,那么性欲不谐就有解决的大希望。这种情况的确还不是爱情,因为交配没有对应于情感,但可以算友情。


          IP属地:浙江370楼2024-08-21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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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帝老儿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371楼2024-08-21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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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谬,一种疾病导致了问题,不去治疗疾病,反而要修改正常规则。这是要挟,还是耍赖?性别认同导致了问题,于是允许自由改变性别,也是一样的逻辑。同性恋和变性人的问题都存在于精神层面。这就好比一个精神病搞出了问题,不去治病,反而责怪正常人


              IP属地:浙江372楼2024-08-21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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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同性恋怎么做都有问题。为什么会这样?最根本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同性恋至少目前是绝症。绝症,就意味着无解。问题是,绝症也是一种病,世上的绝症多了去。面对绝症要做的同样是,承认问题,端正心态。也就是,同性恋应该接纳这个事实,不强求生育。更不是反过来,要求《婚姻法》接纳同性恋。绝症一定要别人给一个解决方案,这又是什么逻辑?这对基因导致的变态杀人狂不公平,因为那也是绝症。这就是我说的,世界颠倒,莫此为甚。
                同性恋,一方面不能隐瞒恋人骗婚,另一方面也不能掩盖同性恋是病的事实,而去骗取同婚入法。这也是一种骗婚,而且从小骗变成了大骗。事实上,这还从小恶变成了大恶。只是“窃国者侯”的效应再次出现。所谓谎言重复一千遍就会变成真理。


                IP属地:浙江373楼2024-08-21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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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谬论:爱情还有病态的?
                  答案:爱情只是情感的一种。病态情感多了去,比如恋物癖、恋童癖(娈童癖)。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也算,而且爱上施害者恐怕不罕见。
                  谬论:异性恋能结婚,同性恋不能,这不公平。
                  答案:病人有什么理由这样要求?先治好病再来。
                  谬论:同性恋治不好。(暗指你得给个说法)
                  答案:绝症病人的要求一定得满足?
                  谬论:你应该接纳同性恋。
                  答案:对于病人,不歧视即可。
                  谬论:我们应该同情同性恋。


                  IP属地:浙江374楼2024-08-21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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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一种病态改变常态。疯了。这只意味着这个社会病了,这个文化病了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375楼2024-08-21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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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谬论:动物也有同性恋。
                      答案:这也是极其常见的谬论,虽然真不值得一驳。因为,只要你稍微一想,就明白不是那么一回事。很简单,人的法则跟大自然的法则不是一回事,怎么能简单类比?动物还有兽 交、乱 沦、滥 交等等(而且并不少见)那是不是也要正常化?螳螂交配后会吃掉对方,要不要类比一下?就性来说,自然界的现象五花八门,千奇百怪,你选哪一种为标准?自然界的确自有法则,但它只服从物竞天择。一个种群最后走向灭亡,这也是法则的结果。你要选择吗,要找死吗?自然界当然不存在病这个概念。但是,就人类的标准来说,动物肯定是存在病理现象的。
                      实际上,就医学来说,“自然”的视角的确有意义。医学是立足于客观事实的科学,怎么可能脱离自然?只是说,支持同性恋的人采用了诡辩术,当然也可能是愚蠢。就“自然”而言,人有没有病,那是跟同类中的正常人比,怎么可以是其他动物?就人本身来说,生殖器官往排泄器官抽插,自然违背了自身的自然法则。
                      所以,“同性恋违反自然法则”,这种说法是正确的。这也是科学,更是医学的逻辑。只是,诡辩者故意把自然理解为“大自然”。
                      但是,我更相信其中的多数人是愚蠢。


                      IP属地:浙江376楼2024-08-21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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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谬论:这是为特殊群体制定规则,难道有错吗?
                        答案:可以为特殊群体制定规则,但不能将“特殊”常态化。在《婚姻法》里,同性恋与异性恋一视同仁,就是将“特殊”常态化。结果就是规则虚无化,就是《婚姻法》不再逻辑自洽。法律都没逻辑了,这是什么法律?世界上有个别国家已经可以自由改变性别,那就是将“特殊”常态化。结果出现这样的荒谬现象:一个男人声称是女人,被关进了女子监狱。这效果跟同婚入法没啥差别。性别可以自由改变,一个人今天可以和女人结婚,明天也可以和男人结婚。
                        如果同性婚姻合法,那么一个人今天和异性结婚,后天可以离婚再与同性结婚吗?同婚法律似乎不能规定一个人只能与一种性别结婚,除非规定同婚只适合同性恋。这就涉及上边那个问题了,在结婚的时候需要确定一个人是不是同性恋。而且,法律更不能规定一个人不能从异性恋变为同性恋,那不科学人道,也不自由进步。


                        IP属地:浙江377楼2024-08-2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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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问,阴阳人为什么不可以一男一女两个配偶?他难道不是天生的吗?阴阳人的爱就不是爱了吗?岂止爱,生理需求的满足是基本人权。你敢说不是吗?你有什么好反对的,修改《婚姻法》吧。进一步说,某些变性人也情同此理,比如上有乳 房,下有yin 茎的情况。你能说乳 房不是性别特征吗?


                          IP属地:浙江378楼2024-08-2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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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说,某些变性人也情同此理,比如上有乳 房,下有yin 茎的情况。你能说乳 房不是性别特征吗?


                            IP属地:浙江379楼2024-08-21 16:04
                            收起回复
                              谬论:出于公平,同性恋与残障应当同样入法。
                              答案:这个我赞成,因为同性恋就是一种残障。
                              至少是,所谓的间性人,也就是阴阳人,肯定是残疾。你搜索网络会看到这样的文字:“在国际阴阳人组织的基本原则声明中,他们认可间性人不是医学状况,各种不同的间性人并非天生是一种疾病或残缺,而是类似鼻子的长短与眼睛的颜色一样,只是人体差异的一部分。”这理念好高大上,好人权公平。但是问题来了,为什么多出一个性器官不是问题(其实这理念还不够公平,即应该包括缺少性器的情况,无论是石女还是缺少子宫),但是多根手指少条腿的就是残障?按照这逻辑,“病”的概念真的必须取消。无病的世界似乎很美好。
                              人连自己的疾病都无法正视,我不知文明在哪里?
                              事实上,“残障”或者从前的“残疾”,并不是一个医学术语,而是一个社会概念。换句话说,“残障”界线模糊而且可变。比如,为什么半身不遂或者瘫痪,一般只想到是病,而无关残障?
                              可以这样来看,“残障”指的是形态或功能存在残损或障碍。注意,比如小儿麻痹症患者的肢体是可能外观完好的。在这个定义下,同性恋或者其他一些性少数,当然可以归入残障,至少稍作概念调整就可以。人的基本属性之一是性别。所谓无性,那显然是严重的人的属性的缺失或残损——这就是“无性”这种命名的逻辑结果。
                              总之,哪里需要制定什么同性恋法律,让同性恋直接去领残疾证即可。反过来说,以一条腿为标准,两条腿的才是残障。阴阳人不是问题,跟死即永生一样,无非自欺欺人、指鹿为马而已。


                              IP属地:浙江380楼2024-08-21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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