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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了,却还欠我钱可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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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看到有个宝子说,自己的公司倒闭了,但还欠着她好多工资呢,听说老板还躲起来了,自己实在没招儿了,于是向广大网友们在线求救。
首先啊,我们先理解一个概念——职工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职工债权是“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债务人所欠的职工债权由管理人主动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那么这个管理人又是谁呢?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会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通常由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管理员的主要职能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及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等等。据此,职工可以要求管理人发放欠薪。
那老板欠债累累,我们的职工债权清偿得等到猴年马月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由此可见,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职工债权即为第一清偿顺序。管理人负责拟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以破产财产对债权进行清偿。
希望宝子们不会遇到这种倒霉儿老板!但是万一真遇到了,咱也别慌!



IP属地:广东1楼2024-01-11 09:2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