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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我想要的民调。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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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略,在治安法意见稿第二十三条(中华民族情感那两款)引发关注后,头条新闻、风闻社区,北京交通广播在微博搞了投票,结果在赞成票遥遥领先之后纷纷自删,合理怀疑稿子都编好了就是没个由头。
不过最好笑的还是一个乌贼,自己在自己微博悄悄搞投票,结果赞成票反超、网友评论区拷打之后,现在疯狂拉黑打滚说有水军灌票。


IP属地:浙江1楼2023-09-08 19:22回复
    北京新闻广播。。不是北京交通广播


    IP属地:浙江2楼2023-09-08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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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浙江3楼2023-09-08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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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浙江5楼2023-09-08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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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拷打


          IP属地:浙江6楼2023-09-08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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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锐评


            IP属地:浙江7楼2023-09-08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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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点令人红温的,转creamy蕉:
              由@北京新闻广播 发布的长文,有@贴吧用户_Q7APX7N🐾@搜狐新闻 等转发,仍然在造谣扭曲《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的原文,比如把“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篡改为“冒犯民族感情”,而伤害与冒犯其意相差甚远;又比如依然使用“入罪”这个说法,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不是刑法,所提供的也仅仅是行政处罚而已,称不上“入罪”。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写道“舆论场上,有人明确反对,有人温和建言,话里话外满是忧虑”,却无论如何不肯提同样有人支持,而且是大力支持(图4)。通过这种笔法,误导读者,让读者以为对于这次的草案,只有“明确反对”与“温和建言”两种舆论,只有“忧虑”——这就是在造谣,并且塑造虚假舆论。
              事实上,@北京新闻广播 另一条同样热度极大的微博,是昨天晚上10点多发起的对于草案态度的投票。最终,投票结果在半夜的“不支持”大幅领先,到上午的“支持”快速反超,并且最终在3.6万:1.9万定格(图5)。为什么定格呢?因为之后这个投票被删除了(图6,图7)。
              投票被删除后,就好像是没发生过,就好比支持草案的舆论呼声,自动被第四权忽视了一样——虽然好几个被删掉的投票都显示了大部分人其实是支持草案的,但在一些特定媒体那里,“支持”的人似乎不算人
              我不禁要问,为什么支持者的声音和态度就不配出现在媒体文章的“舆论场”上?为什么大多数人的意见得不到媒体的报道和转发?为什么投票结果是支持多于反对,投票就会被删除?
              如果大部分人的声音得不到媒体的注意和转载,那么媒体到底在代表谁?
              为什么媒体在写文的时候,可以把“伤害”篡改成“冒犯”而毫无后果?为什么可以把行政处罚说成“入罪”来危言耸听却啥事没有?
              长久以来,我们的舆论场,到底还有没有人或者媒体,在替占据大多数的群众发声?
              还是说媒体,已经沦落成少数人,尤其是少数渴望“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自恨自辱群体的传声筒?
              这些是我们不得不思考甚至面对的问题


              IP属地:浙江22楼2023-09-0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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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eamy蕉:
                @北京新闻广播 申诉取消了我对它那条投票帖子的附注的展示。
                我去看了一眼,它已经把“冒犯民族感情”“入罪”等造谣扭曲原文的用语编辑掉了,这可能是它可以成功申诉撤销附注展示的原因。
                目前它的这个投票已被删除,评论区开启精选。
                就是让大家知道一下最新的情况。


                IP属地:浙江93楼2023-09-08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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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弱智反贼实录


                  IP属地:浙江341楼2023-09-10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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