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贴子说的到位好转起来。 绥棱县润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泽物业公司)无法律依据乱收费。今天敲门说是润泽物业公司的收二次供水费,明天敲门说是自来水公司收二次供水费的,居民不知道二次供水费应该谁来收,政府部门不管民生问题,群众可依法拒交违规违价收费。
依据规章法律,润泽物业公司想方设法,变着企业名称进行乱收费的事实公布于众:
一、绥棱县物价局文件,(棱价发〔2007〕4号文件)《关于鑫鼎物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的批复》,第4款规定:二次供水费:1.00元/吨,(自来水费按实际标准收取)请该收费公司提供此文件的无效性证据,证明从私企承包二次供水收费标准至现在都是违价的行为;
二、绥棱县城区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棱政办规〔2020〕2号文件县政府网2024年2月1日公布废止了,润泽物业公司还在引用废止文件的二次供水收费标准144元/年,向居民小区张贴《关于下调二次供水收费标准的通知》,企业无权制定价格降费价格的通知,把政府的权利剥夺了。
三、润泽物业公司在印发张贴的《关于下调二次供水收费标准的通知》上引用附件2:《绥化市区住宅前期物业二次供水收费指导标准》把“区”字改掉了,误导用水居民“绥化市全市执行的收费标准文件”,此文件行文下发至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市本级各单位,各市县无权参照执行此文件,生搬硬套,玩篡改文字游戏,润泽公司在居民小区张贴《关于下调二次供水收费标准的通知》政府应该追究法责任的;
四、违反《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管理的二次加压调蓄供水设施,其运行维护、修理更新成本计入供水价格,不得另行收费。因为绥棱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吨3.5 元 最高的标准了,超出国家定价标准的每吨2.8元 ,加入水价加不进去,所以就变着法的侵害群众利益,没有收二次供水费的法律依据 ,属于乱收费,侵害群众利益,强列要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把二次供水费用纳入水费成本,合理、合规、合法的,不要天天扰民敲门打嘴仗乱收费了。
五、润泽物业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城镇居民的权益受到润泽物业公司侵害,维权方式可诉讼法院、快手、新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