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福建代表:福建十三年贰毫,全称中华民国十三年福建省造贰毫,出自福建船政局(1894年闽浙总督准许福州东街乡孙葆晋利用个人名义集股购买机器开设商办银元局,福建寿星龙都为商办银元局铸造,1900年闽浙总督许应癸奏请清政府同意铸造银币,在原商办银元局的基础上筹建福建官银局,于1902年开铸光绪元宝一套四种面值,上方“福建官局造”,用以区分之前商办银元局所铸寿星龙,1911年十月,福建宣告独立,接收清度支部造币闽厂并改名为福建银币厂,1925年福建船政局开铸民国十三年福建贰毫银辅币,次年船政局改为马尾造船所)。银币正面中央圆星,环列“贰毫银币”,珠圈外有“中华民国十三年”、“福建省造”,左右分列四瓣花星;背面中央纪值“20”,珠圈外有英文“FOO-KINE PROVINGE”译为“福建省”,下“TWENTY CENTS”译为“二十分”,左右分列四瓣花星。
截止2023年5月19日,PCGS有分数量统计为69枚,其中最高分数为MS64,品相分数段分布均匀。
优点:数量稀少
缺点:热度不高,较为冷门,仿制广东贰毫,无特色
推荐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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