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汶川大地震,使绵阳市沦为重灾区。原秀沸路秀水段贯穿整个秀水场镇,场镇行人多,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道路狭窄,车流量较大,交通时常堵塞;因此原秀沸路秀水场镇路段,已不能满足沿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运输之需要。随着安县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交通量的日益增加也使秀沸路秀水段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目前已经成为制约当地经济发展的瓶颈;为完善安县的路网、改善旅游区交通现状,以及改善投资环境,有利于安县旅游区的招商引资,重建此道路是非常有必要的。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工程基本情况及其环境影响予以公示。
1、建设项目名称:秀沸路秀水绕线段灾后重建工程。
2、工程简介:项目起于秀水中学往沸水方向500米处(K0+000);止点:秀水镇水泥管厂接S105线成青路处(K1+822.292),路线全长1.8223Km。道路设计标准为三级标准,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宽度设计为7.5m,行车道宽度6.5m。主要工程:5cm中粒式PE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11229m2;路基土石方43392m3;路基排水圬工5130 m3;涵洞117.8米/12道;本次新征土地49亩。该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1100万元,平均每公里投资55.1万元。
资金筹措方案为:中央灾后重建资金和地方自筹。
工程于2009年12月开工建设,2010年11月建成通车,工期1年。
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根据项目的特性、工程所在地区环境特征,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了解工程涉及区域的水、气、声及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现状,区域环境功能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2)预测、评价工程施工、营运、占地等工程活动对评价区域环境造成的各种影响;(3)针对工程带来的不利影响,制定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充分发挥工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促进工程涉及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4)制定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计划,以便掌握工程对环境的实际影响程度,为工程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5)制定工程环境管理计划,明确各方的环境保护任务和职责,为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提供制度保证;(6)采用不同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和听取工程涉及区域公众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7)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从而为工程的方案论证和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5、建设单位
安县交通局
联系人:吴芳
联系电话:(0816)4335367 传真:(0816)4335367
E-mail:axjtjbgs@163.com 邮编:6226516
6、环评单位
西南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人:郭光辉
联系电话:13708071587 传真:028-87601770
E-mail: 13111856564@163.com 邮编:610031
1、建设项目名称:秀沸路秀水绕线段灾后重建工程。
2、工程简介:项目起于秀水中学往沸水方向500米处(K0+000);止点:秀水镇水泥管厂接S105线成青路处(K1+822.292),路线全长1.8223Km。道路设计标准为三级标准,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宽度设计为7.5m,行车道宽度6.5m。主要工程:5cm中粒式PE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11229m2;路基土石方43392m3;路基排水圬工5130 m3;涵洞117.8米/12道;本次新征土地49亩。该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1100万元,平均每公里投资55.1万元。
资金筹措方案为:中央灾后重建资金和地方自筹。
工程于2009年12月开工建设,2010年11月建成通车,工期1年。
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根据项目的特性、工程所在地区环境特征,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了解工程涉及区域的水、气、声及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现状,区域环境功能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2)预测、评价工程施工、营运、占地等工程活动对评价区域环境造成的各种影响;(3)针对工程带来的不利影响,制定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充分发挥工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促进工程涉及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4)制定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计划,以便掌握工程对环境的实际影响程度,为工程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5)制定工程环境管理计划,明确各方的环境保护任务和职责,为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提供制度保证;(6)采用不同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和听取工程涉及区域公众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7)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从而为工程的方案论证和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5、建设单位
安县交通局
联系人:吴芳
联系电话:(0816)4335367 传真:(0816)4335367
E-mail:axjtjbgs@163.com 邮编:6226516
6、环评单位
西南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人:郭光辉
联系电话:13708071587 传真:028-87601770
E-mail: 13111856564@163.com 邮编:61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