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疫情防控政策
1.所有省外入鲁返鲁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阴性证明的应在抵达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2.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流出人员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3.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4.对外地返回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社区(单位)报备和排查,对脱离工作岗位未满14天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至脱离工作岗位14天,按密切接触者检测。
5.对来自和途经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货车司乘人员,收(发)货单位提前向当地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备,在指定的市区外定点货物堆场闭环接驳。
6、国内低风险地区入济返济人员:抵济后应直接前往就近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