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女人,本质上就是不择手段地利用他人,我的前妻,也是这般人物,我们是初中同学,初三的时候她主动追求的我,之后分分合合,大学毕业后结婚,她的父母都是教师,违反相关法规曾受过处理,她的母亲是个小学教师,她的父亲托我家人从乡下小学调到城里的小学,从城里的小学又调入中学任教(体育教师),她从最基层的一个事业单位干部,托我找人调到有权力的某局,再到团区委副书记,听闻自己要被调任到乡镇副书记时,又让我费尽心思跑关系,调到了某局当副局长,没几年又让我到处借贷,拿钱跑关系,把她调到了市上某局,当她发现自己再也没办法利用我再上一层楼的时候,立马转变方向,和我前丈母娘的一个小学学生,还是我丈母娘亲自介绍的,现在是个小老板,纠葛在一起,说是一起做生意,又让我用工资贷了一些款。更厉害的是她不主动提出离婚,当我父亲去世、母亲重病的时候,张口就要父亲的丧葬费,未果后发现在我及家人身上榨取不了油水后,冷暴力一年多,丈母娘一家也很无耻地说:我们也没办法呀,女儿大了又不听我们的话!今年5月我起诉离婚,开庭的时候前妻带着两个律师,花枝招展、趾高气扬地来了,虽然法庭提出了她的要求:我们的房子是我的父母给买的,她也拿不走,但要四十多万,并且每年要我给女儿一万多的抚养费。为了离婚,远离这个女人,我认了!亲戚朋友们大力帮忙,年底给钱。现在对女人很失望!对老师这个职业很鄙视,当然有好老师,但一部分教师真的是男盗女娼!家风破败、门风肮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