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在本文作者的眼中,美是第一重要的。然而,我却不这样认为。
植物学家见到一棵树,他本可以像木商一般欢天喜地地思量这树是架屋好还是制器好,可以卖多少钱;亦可以同画家一样陶醉于这葳蕤的美感中,静静地欣赏;可是他都没有。相反他决然地抛弃了实用精神的直爽欢乐与审美精神的愉悦陶醉,只是理性客观地去想,这树属于什么植物。我认为这是一种奉献的精神。牺牲了自己天性中对快乐的渴望去想那些别人不去想也懒得想的问题,去探寻那些毫无头绪的规律,去为他人谋福利,使他人的生活更舒适更简便,使别人看到这古松的时候一下子就可以说出它是一棵叶为针状、果为球状、四季常青的显花植物——这难道不是奉献吗?而奉献恰恰也是一种美,一种内在的美,与外在美异曲同工。也就是说,科学精神与审美精神是殊途同归的。从这一点我想得出的结论是:科学精神,与审美精神至少是可以平起平坐的。
科学精神是审美精神的基础,只有先有了科学精神,人们才会有审美精神。因为有科学精神,人类学会了钻木取火,学会了使用石器,人类社会才得以发展到今天。也就是说,没有科学精神,我们至今还处在茹毛饮血的阶段,与动物无异,何谈审美?火和石头的故事里我们太远,那袁隆平研究杂交水稻之事应该算是尽人皆知了,如果没有有科学精神如袁隆平者,只怕我们现在连温饱都无法解决,哪有心思去审美?再近一些,我们现在若是要去旅游,去赏美景,那就直接坐上飞机火车,没过多一会儿就到了,而要是没有飞机火车,我们能这么快到达吗?只怕我们就是用上一年,也不一定能领略到美国或是欧洲的“美”。而飞机火车又是什么呢?是科学精神的结晶。从这一点来说,我认为科学精神比审美精神还要重要。
综上所述,我认为,科学精神比审美精神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