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说李维嘉代言的一家茶饮公司老板跑路,导致加盟商损失惨重,据说有投资者的投资额高达150万,只退了两万,血本无归。
这些受害者投诉无门,最终在芒果台大门前聚集维权,现场大喊:“李维嘉,你骗我血汗钱,你良心何在?”
这些受害者声称,自己手上有合同有证据。
显然,这些所谓的合同和证据只会指向奶茶公司,和李维嘉是没有关系的。
不过即使如此,实在没辙的投资者,可以说“赖上”了李维嘉,也想借助这次娱乐圈整风,试图引起关注、追回损失。
这一下,又让这个千古难题被抛了出来。作为代言人的明星到底需要负多大责任呢?
大部分网友跟着骂李维嘉
最近娱乐圈整风,平日里光鲜亮丽的明星,一旦出点事情,基本就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芒果台是众多卫视里最早定位娱乐的领头羊,自然也成了众矢之的,最近芒果台就没有少挨骂。这次李维嘉被爆翻车,自然成了一个宣泄口,网上是一片声讨之声。
之前汪涵和杜海涛代言的产品相继暴雷,但是作为代言人的他们却毫发无损,坊间就颇有意见,这次李维嘉又翻车,网友又旧事重提,主观上觉得芒果台的这几位大咖主持都有问题。
在李维嘉的社交平台的首页上,也可以看到评论区一片声讨之声,网友直接喊他“失德艺人”。
为什么代言暴雷,大家都去骂明星?
首先是明星这个代言费赚得确实容易,说白了啥都不用干,最多拍几组照片,供商家使用,就没啥事了。而代言的收入则高得吓人,从几十万到几百万都很常见,像芒果台当红主持这个级别,代言费基本都是以百万为单位计算。
其次就是网友认为,消费者或者加盟商做出消费决定时,不多不少还是被代言明星影响到。说直接因为代言人去消费,这个有点夸张,但是觉得有个明星代言的品牌肯定是大品牌,倒是一般人常有的认知。比如汪涵代言的金融产品,也许和其他产品都差不多,但是看到汪涵代言,你总觉得品牌就大了那么一点,正规了那么一点,谁知道这也会暴雷。
最后就是,作为代言人的明星,除非明知道商品有问题,还去代言,否则几乎没有什么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从法律的层面,一般情况下明星代言几乎没有什么责任,虽然有审查产品是否违规的义务,但是这种东西其实很难说清楚,毕竟明星也不是专业的,你让他去调查一个金融产品,能调查出个啥?
所以大家骂代言明星,基本都是情绪发泄,并没有太大的用处,最多让明星落下了不好的口碑。
也有网友觉得李维嘉很冤,难道以后代言还要请个算命的?
明星代言一个品牌,对于产品还可以审核一下,然而这家公司到底能经营多久,老板会不会跑路,这个就真的没法预判,难道以后明星代言,还请个风水先生预测一下?
这次李维嘉代言的茶饮品牌就是这样的问题,并不是产品出了问题,而是整体经营出了问题。如果一个品牌的经营不善,也要和代言明星挂钩,似乎真的也不太合理。
如果要这样要求,明星就不是代言了,而是成了一个品牌的“担保人”,责任大了去了,如果是大品牌,分分钟赔光都不够。
这似乎是一个很难界定标准的千古难题,前不久,马伊琍也翻车,而且翻得更严重,她所代言的品牌涉嫌诈骗。
马伊琍代言被卷入诈骗案
前不久,马伊琍代言的一个奶茶品牌因涉及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据说涉案金额过亿,是一个非常严重的事件。
随后马伊琍工作室也第一时间发了声明,向受害者道歉,和这个奶茶品牌终止合作,并且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
然而明星一句道歉,就没事了?
公众对于这个答案不甚满意,然而明星能做什么呢?其实她也确实什么都做不了,要她承担受害者损失,那也是不可能的,她是代言人,不是担保人。
所以,从汪涵、杜海涛到马伊琍、李维嘉,明星代言最后都钻进了一个死胡同,明星收代言费,企业利用明星的影响力赚钱,经营不善或产品出问题暴雷,消费者和小投资者破财损失投诉无门,代言明星不管。
证言广告一直都备受争议,能不能禁止明星代言?
明星代言,某个角度上也属于证言广告的一种。
其实还有一种广告,一定让大家印象深刻,就是电视购物,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的电视购物。
一般这种广告里都会有N多个所谓消费者出来说这个产品有多神,这个产品有多好,还会告诉你证人的电话地址,你可以去求证,一副真金不怕火炼的信心满满的样子。
结果老人误信广告,买了一大堆没用的东西回家,还花了自己不少的积蓄,某些沉迷电视购物的老人,甚至还花光了自己的积蓄。
这种广告的危害性其实也是非常大的,而且它和明星代言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一个人出来告诉你,这个东西有多好,只不过一个是明星,另外一个可能是所谓的“消费者”。这就是典型的证言广告,因为无法保证这种“证言”的真实性,非常容易被利用,用作虚假宣传。
因此有网友提出了一个疑问,能不能禁止证言广告?能不能禁止明星代言?
如果明文规定明星不能代言,我们的社会会损失什么东西吗?似乎并不会,反而可能会激发广告的创作创新。不像现在一些大品牌打广告,绝大部分的预算都用在明星代言上,也不需要什么广告创意,把明星大头照往上一贴,就完事了。
结语
对于这次李维嘉被骂“失德艺人”的事件你怎么看,你觉得他冤吗?他代言的品牌商家经营不善跑路,他到底有没有责任呢?欢迎在评论区里一起聊聊。
这些受害者投诉无门,最终在芒果台大门前聚集维权,现场大喊:“李维嘉,你骗我血汗钱,你良心何在?”
这些受害者声称,自己手上有合同有证据。
显然,这些所谓的合同和证据只会指向奶茶公司,和李维嘉是没有关系的。
不过即使如此,实在没辙的投资者,可以说“赖上”了李维嘉,也想借助这次娱乐圈整风,试图引起关注、追回损失。
这一下,又让这个千古难题被抛了出来。作为代言人的明星到底需要负多大责任呢?
大部分网友跟着骂李维嘉
最近娱乐圈整风,平日里光鲜亮丽的明星,一旦出点事情,基本就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芒果台是众多卫视里最早定位娱乐的领头羊,自然也成了众矢之的,最近芒果台就没有少挨骂。这次李维嘉被爆翻车,自然成了一个宣泄口,网上是一片声讨之声。
之前汪涵和杜海涛代言的产品相继暴雷,但是作为代言人的他们却毫发无损,坊间就颇有意见,这次李维嘉又翻车,网友又旧事重提,主观上觉得芒果台的这几位大咖主持都有问题。
在李维嘉的社交平台的首页上,也可以看到评论区一片声讨之声,网友直接喊他“失德艺人”。
为什么代言暴雷,大家都去骂明星?
首先是明星这个代言费赚得确实容易,说白了啥都不用干,最多拍几组照片,供商家使用,就没啥事了。而代言的收入则高得吓人,从几十万到几百万都很常见,像芒果台当红主持这个级别,代言费基本都是以百万为单位计算。
其次就是网友认为,消费者或者加盟商做出消费决定时,不多不少还是被代言明星影响到。说直接因为代言人去消费,这个有点夸张,但是觉得有个明星代言的品牌肯定是大品牌,倒是一般人常有的认知。比如汪涵代言的金融产品,也许和其他产品都差不多,但是看到汪涵代言,你总觉得品牌就大了那么一点,正规了那么一点,谁知道这也会暴雷。
最后就是,作为代言人的明星,除非明知道商品有问题,还去代言,否则几乎没有什么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从法律的层面,一般情况下明星代言几乎没有什么责任,虽然有审查产品是否违规的义务,但是这种东西其实很难说清楚,毕竟明星也不是专业的,你让他去调查一个金融产品,能调查出个啥?
所以大家骂代言明星,基本都是情绪发泄,并没有太大的用处,最多让明星落下了不好的口碑。
也有网友觉得李维嘉很冤,难道以后代言还要请个算命的?
明星代言一个品牌,对于产品还可以审核一下,然而这家公司到底能经营多久,老板会不会跑路,这个就真的没法预判,难道以后明星代言,还请个风水先生预测一下?
这次李维嘉代言的茶饮品牌就是这样的问题,并不是产品出了问题,而是整体经营出了问题。如果一个品牌的经营不善,也要和代言明星挂钩,似乎真的也不太合理。
如果要这样要求,明星就不是代言了,而是成了一个品牌的“担保人”,责任大了去了,如果是大品牌,分分钟赔光都不够。
这似乎是一个很难界定标准的千古难题,前不久,马伊琍也翻车,而且翻得更严重,她所代言的品牌涉嫌诈骗。
马伊琍代言被卷入诈骗案
前不久,马伊琍代言的一个奶茶品牌因涉及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据说涉案金额过亿,是一个非常严重的事件。
随后马伊琍工作室也第一时间发了声明,向受害者道歉,和这个奶茶品牌终止合作,并且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
然而明星一句道歉,就没事了?
公众对于这个答案不甚满意,然而明星能做什么呢?其实她也确实什么都做不了,要她承担受害者损失,那也是不可能的,她是代言人,不是担保人。
所以,从汪涵、杜海涛到马伊琍、李维嘉,明星代言最后都钻进了一个死胡同,明星收代言费,企业利用明星的影响力赚钱,经营不善或产品出问题暴雷,消费者和小投资者破财损失投诉无门,代言明星不管。
证言广告一直都备受争议,能不能禁止明星代言?
明星代言,某个角度上也属于证言广告的一种。
其实还有一种广告,一定让大家印象深刻,就是电视购物,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的电视购物。
一般这种广告里都会有N多个所谓消费者出来说这个产品有多神,这个产品有多好,还会告诉你证人的电话地址,你可以去求证,一副真金不怕火炼的信心满满的样子。
结果老人误信广告,买了一大堆没用的东西回家,还花了自己不少的积蓄,某些沉迷电视购物的老人,甚至还花光了自己的积蓄。
这种广告的危害性其实也是非常大的,而且它和明星代言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一个人出来告诉你,这个东西有多好,只不过一个是明星,另外一个可能是所谓的“消费者”。这就是典型的证言广告,因为无法保证这种“证言”的真实性,非常容易被利用,用作虚假宣传。
因此有网友提出了一个疑问,能不能禁止证言广告?能不能禁止明星代言?
如果明文规定明星不能代言,我们的社会会损失什么东西吗?似乎并不会,反而可能会激发广告的创作创新。不像现在一些大品牌打广告,绝大部分的预算都用在明星代言上,也不需要什么广告创意,把明星大头照往上一贴,就完事了。
结语
对于这次李维嘉被骂“失德艺人”的事件你怎么看,你觉得他冤吗?他代言的品牌商家经营不善跑路,他到底有没有责任呢?欢迎在评论区里一起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