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容易造成的误解
有时候把和叙事主体有关系的几件相关的事情写到同一段,比如立冯幽姨为皇后和高照容的死,实际上後者在前者【之前】一年;比如李敏的七岁丧父和李敏多年後娶宇文娥英;比如成昭的死、成昭妹妹的娶进门、成昭妹妹的被废、长安君的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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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这个地方也是,因为几件发生在不同年份的事彼此之间有关联,都讲拓跋宏大帝一心要变易北俗,就把它们写一起:
◎ 建武二年乙亥,公元四九五年
(五月)甲午,魏太子冠于廟。魏主欲變北俗,引見群臣,謂曰:“卿等欲朕遠追商、周,爲欲不及漢、晉邪?”鹹陽王禧對曰:“群臣願陛下度越前王耳。”帝曰:“然則當變風易俗,當因循守故邪?”對曰:“願聖政日新。”帝曰:“爲止于一身,爲欲傳之子孫邪?”對曰:“願傳之百世!”帝曰:“然則必當改作,卿等不得違也。”對曰:“上令下從,其誰敢違!”帝曰:“夫‘名不正,言不順,則禮樂不可興。’今欲斷諸北語,一從正音。其年三十已上,習性已久,容不可猝革。三十已下,見在朝廷之人,語音不聽仍舊;若有故爲,當加降黜。各宜深戒!王公卿士以爲然不?”對曰:“實如聖旨。”帝曰:“朕嘗與李沖論此,沖曰:“四方之語,竟知誰是;帝者言之,即爲正矣。’沖之此言,其罪當死!”因顧沖曰;’卿負社稷,當令禦史牽下!”沖免冠頓首謝。又責留守之官曰:“昨望見女猶服夾領小袖,卿等何爲不遵前诏!”皆謝罪。帝曰:“朕言非是,卿等當庭争。如何入則順旨,退則不從乎!”六月,己亥,下诏:“不得爲北俗之語于朝廷。違者免所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