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写童话征文的副产物……结果我写的比正文还HIGH……
DH有,索香有,黄猿路过、大熊路过= =
然后,所有存货都在这里了虽然依旧是那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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莴苣姑娘
在遥远的Grand Line上有一个小小的岛。小小的岛上有郁郁葱葱的树林,在树林中间住着一对相亲相爱的夫妇。丈夫白天外出打猎,妻子在家里耕种一块小小的田地。每到黄昏,炊烟映着夕阳缓缓升起时,温暖的小屋里就传来猎人夫妇的欢声笑语——
“死绿藻你对我做的饭有什么意见!?”
金发卷眉的妻子相貌美丽身材超棒心地善良,最重要的是厨艺一流。
“为什么主菜又是花椰菜…………”
绿发围腰的丈夫仪表堂堂肌肉发达头脑简单,最要命的是路痴不可救药。
“谁叫你这白(摆渡)痴找的破地方,一块地种啥啥不活就花椰菜长的欢!”
妻子自觉地拿过碗开始盛饭,但嘴上仍然是不饶人的。
“你天天打猎迷路害我还要出去找你耽误晚饭时间,还有权利挑三拣四?!给我统统吃光,别光吃肉,敢浪费一棵菜我要你好看!”
(旁白被暴打)…………你看,多么……相亲相爱的……夫妻……
只是在连续被喂养了两个星期的花椰菜之后,绿藻丈夫感到再这么绿下去自己早晚得变成史瑞克,于是找了个月黑风高夜把妻子【哔——】至精疲力尽早早睡死之后,便悄悄起身,来到屋后。
从他们屋子阁楼的小窗望去,能望见不远处有一道高高的围墙,墙那边不知住着谁,是干什么的。丈夫心想着有钱盖那么高那么长围墙的人家,一定很富裕,也一定不止种着花椰菜。
丈夫凭着一流的身手轻易地翻过了墙。啊,是菜园。
一片绿油油,眼好晕= =
仔细辨认后庆幸至少不是花椰菜,是莴苣。
虽然也是绿的但至少吃的是不算太绿的茎是吧……
丈夫自我安慰着偷……阿不,是顺手拔了几棵回家。
菜园的中间有一幢宏伟的建筑,建筑的二楼大窗户后面有一双WS的眼睛注视着丈夫左手一棵莴苣、右手一棵莴苣、嘴里咬着一棵莴苣翻墙的背影,冷笑道:
“哼……敢到老夫的农场里偷菜,胆子真是不小哦~~老夫就让你也尝尝失去重要东西的感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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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虽然对莴苣的来源感到很可疑,但本着不浪费一点粮食的原则,妻子还是拿过两棵预备洗洗做饭。
她从井里提了水,回到厨房里然后呆住了。
菜叶子里赫然坐着一个小孩,孩子也呆呆地看着自己。
和自己一样的金发、白皙皮肤;和那该死的一样的暗红眼珠、面无表情。
“这是……莴苣菜女神赐给我们的孩子吗……”
猎人夫妇高兴地把孩子抚养长大,并随便从书里给他找了个名字,叫霍金斯。
当霍金斯长到十二岁的时候,他已经出落成岛上最美的少年。一头有如秋日稻草般耀眼的金发垂至胸口,皮肤白的好似北海雪山上终年不化的积雪,深红色一双眼眸时常低垂,虽然面无表情但远胜于惺惺作态。多少男的女的拜倒在他的石榴裤下,但霍金斯从来都吝于多看他们一眼,最多只是淡淡地回一句:
DH有,索香有,黄猿路过、大熊路过= =
然后,所有存货都在这里了虽然依旧是那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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莴苣姑娘
在遥远的Grand Line上有一个小小的岛。小小的岛上有郁郁葱葱的树林,在树林中间住着一对相亲相爱的夫妇。丈夫白天外出打猎,妻子在家里耕种一块小小的田地。每到黄昏,炊烟映着夕阳缓缓升起时,温暖的小屋里就传来猎人夫妇的欢声笑语——
“死绿藻你对我做的饭有什么意见!?”
金发卷眉的妻子相貌美丽身材超棒心地善良,最重要的是厨艺一流。
“为什么主菜又是花椰菜…………”
绿发围腰的丈夫仪表堂堂肌肉发达头脑简单,最要命的是路痴不可救药。
“谁叫你这白(摆渡)痴找的破地方,一块地种啥啥不活就花椰菜长的欢!”
妻子自觉地拿过碗开始盛饭,但嘴上仍然是不饶人的。
“你天天打猎迷路害我还要出去找你耽误晚饭时间,还有权利挑三拣四?!给我统统吃光,别光吃肉,敢浪费一棵菜我要你好看!”
(旁白被暴打)…………你看,多么……相亲相爱的……夫妻……
只是在连续被喂养了两个星期的花椰菜之后,绿藻丈夫感到再这么绿下去自己早晚得变成史瑞克,于是找了个月黑风高夜把妻子【哔——】至精疲力尽早早睡死之后,便悄悄起身,来到屋后。
从他们屋子阁楼的小窗望去,能望见不远处有一道高高的围墙,墙那边不知住着谁,是干什么的。丈夫心想着有钱盖那么高那么长围墙的人家,一定很富裕,也一定不止种着花椰菜。
丈夫凭着一流的身手轻易地翻过了墙。啊,是菜园。
一片绿油油,眼好晕= =
仔细辨认后庆幸至少不是花椰菜,是莴苣。
虽然也是绿的但至少吃的是不算太绿的茎是吧……
丈夫自我安慰着偷……阿不,是顺手拔了几棵回家。
菜园的中间有一幢宏伟的建筑,建筑的二楼大窗户后面有一双WS的眼睛注视着丈夫左手一棵莴苣、右手一棵莴苣、嘴里咬着一棵莴苣翻墙的背影,冷笑道:
“哼……敢到老夫的农场里偷菜,胆子真是不小哦~~老夫就让你也尝尝失去重要东西的感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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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虽然对莴苣的来源感到很可疑,但本着不浪费一点粮食的原则,妻子还是拿过两棵预备洗洗做饭。
她从井里提了水,回到厨房里然后呆住了。
菜叶子里赫然坐着一个小孩,孩子也呆呆地看着自己。
和自己一样的金发、白皙皮肤;和那该死的一样的暗红眼珠、面无表情。
“这是……莴苣菜女神赐给我们的孩子吗……”
猎人夫妇高兴地把孩子抚养长大,并随便从书里给他找了个名字,叫霍金斯。
当霍金斯长到十二岁的时候,他已经出落成岛上最美的少年。一头有如秋日稻草般耀眼的金发垂至胸口,皮肤白的好似北海雪山上终年不化的积雪,深红色一双眼眸时常低垂,虽然面无表情但远胜于惺惺作态。多少男的女的拜倒在他的石榴裤下,但霍金斯从来都吝于多看他们一眼,最多只是淡淡地回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