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吧 关注:349,913贴子:39,796,044

记录下我公婆讨厌的事情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从刚见第一次面说起,婆婆问我你爸妈也胖吗?婆婆试探问我以后老了得去养老院了?!我没吭声。婆婆问我你和我儿子在一起你妈知道吗?我和我老公从他家走后,他妈连续一星期劝我们分手。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0-11-10 19:04回复
    连环电话call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0-11-10 19:05
    回复
      2.我婆婆跟我妈告状,说我踩了她家的小白菜,嫌我不会干农活。公公在床上不下来,让我端茶倒水,我老公也在旁边,一杯不够还让倒两杯。那是第二次去他家。我老公让我帮他妈刷碗,让我装装样子,我没听他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0-11-10 19:07
      收起回复
        公公过来跟我说,婆婆可累了,洗了一下午衣服 (他们自己的衣服),让我帮我婆婆下地干活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0-11-10 19:12
        收起回复
          说明下,我那时不算太胖,就微胖,公婆个头140,160在我们东北全是侏儒类型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0-11-10 19:14
          回复
            第一次从他家回来,婆婆回头跟她儿子说,不同意,怕城里姑娘不会干活,怕城里姑娘嫌弃他家穷。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0-11-10 19:17
            回复
              其实,我婆婆觉得自己儿子长得帅,觉得我配不上他,我老公长得不丑,个头也就170,但是有些口齿不清,外人一眼就看到出来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0-11-10 19:20
              回复
                那时我老公工资也就三千元,他家根本买不起房子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0-11-10 19:21
                收起回复
                  不同意就不同意吧,难不成我还上赶着巴结她家?对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0-11-10 19:59
                  收起回复
                    他家在当地周圈亲戚里是最穷的,跟我们家更是不能比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0-11-10 20:00
                    回复
                      你们不喜欢我,这样的家庭也不值得我去巴结吧?在我老公再三劝下,他妈终于同意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0-11-10 20:02
                      回复
                        然后我老公可能就觉得,我要想跟婆婆处好关系。就得我溜须婆婆,但是我心里觉得没必要,爱处不处!但是表面我也没和婆婆红脸,该给的面子我也给了,东西也没少买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20-11-10 20:05
                        回复
                          那年五一,婆婆特意打电话让我接,让我五一去他家,我说我还有其他事,就不去了,婆婆立马不高兴了,说你不来我不生气了。然后人家就真生气了,我老公就让我去哄她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20-11-10 20:07
                          收起回复
                            我每次去他家,他家就一个大炕,几个人睡一起,给我用那种刚从柜子里拿出来带着潮气的被子,我本身就霉菌过敏,去住一宿,回来就生病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20-11-10 20:09
                            回复
                              冬天时炕都不烧,还要等着我老公去烧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20-11-10 20: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