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平原文化区 [Great Plain Cultural Area]位於落矶山脉以东至密西西比河之间,北至加拿大中部,南至德州。本区地形以无树的草丘为主,近水的溪流处亦见棉花或柳树的生长,但大部分地区过於乾旱,无法农耕。此区地位独特,因为人们的生活方式与欧洲冲击息息相关,故此区直到十七世纪,欧人引进马匹与枪枝后,才进入全盛时期。原生美洲的野马在五万年前离开美洲到亚洲后,反而在美洲绝迹,后来被西班牙人再带回美洲,并永远改变此区原住民的生活。骑上马背后,狩猎范围不再限於村落周边地点,尤其因为可追随水牛群在广大的草原上移动,使此区居民从原本的定居农耕变成游牧生活。同样地,其他文化圈的族群利用马匹提升行动力,进入平原取得资源猎食水牛,也对当地造成不小的冲击。 大平原文化区的狩猎团体由数个亲族家庭组成,人数可多达上百。一年中大多时间,各亲族家庭四处散居,到了夏天,才在同一地点齐聚狩猎,或举行宗教庆典。族人的典型居所是以木柱和水牛皮搭建而成的圆锥形帐棚[Tipi],平时过著半游牧生活的Mandan,在狩猎期间搭帐棚而居,但河边则保留有以土砌成的永久定居点。Wichita和Caddo族则搭草屋而居。平原族群的信仰以灵性力量为中心。每人各自的守护灵,会在进行内在视觉探索时拜访自己。 十九世纪前,除极地文化圈的Aleut人外,其他文化圈并未直接遭受欧洲文化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