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 周恩来与“新侨会议”
评选电影明星不是新中国的首创,早在 1933 年 2 月,老上海《明星日报》就票选出“电影 皇后”胡蝶。同月《电声日报》选出“中国十大明星”,胡蝶再次荣膺“电影皇后”,阮玲玉紧随 其后,年仅 22 岁的男演员金焰则当上了“电影皇帝”。
新中国成立后,“明星”一词渐渐淡出公共场合,“演员”和“电影工作者”成为正式的称呼。 与此同时,华美的旗袍和裘皮大氅不再是演员们的标准行头。1949 年 8 月,在第一次文学艺术工 作者代表大会上,张瑞芳见到重庆上海的影人们,大家都“一袭制服,一顶列宁帽,脂粉不施, 素面相向”。
印象中,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社会的明星只有工农兵,文艺工作者一直是思想 改造的对象。“电影明星”一词容易引起“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的丰富联想。当时的《大众 电影》刊登了摄影机朝着身着比基尼的梦露射出子弹的漫画,配文“梦露之死——对好莱坞的控 诉”这样结尾,“借用美联社记者的话来说:‘玛丽琳·梦露的故事已经完了!’但在明星制度下 的悲剧片胶卷似乎还长着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