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之前……
老叟静静地在仅存的绿洲之中钓鱼,风吹动他的蓑衣,露出他小腿上的一道恐怖的伤痕,他不以为意。波光粼粼,倒映着他的皱纹与那充满着忧虑和自责的眼神。金色的皮肤告诉他旁边的黑衣人,他是一名金象族人。
“我说过,我不想再继续残害那些无辜的人!”语气较为平缓,但眼睛藏不住愤怒,而在一息之间暴涨的异能量,更是裹挟着一股杀意。黑衣人的脸上带着惊讶,他想挤出一个嘲讽的笑容来表示对老者的善良,的不屑但却无可奈何地摊了摊手,显然,他忌惮老者的实力。
“谈不下去的,你走吧!”鱼竿带着丝丝涟漪,竟随着风势,渐渐地形成一道水墙。其实是老者在鱼竿上夹杂着内力,并通过一门诡异的功夫让水滴之间互相牵制,在水滴被牵制之时,那股内力将它所能掌控的水滴托起,便随着老者的心意,形成了一道水墙。这水墙就悬在空中,动也不动,似乎也超越了常识。
黑衣人皱了皱眉,他手指渐渐开始颤抖,眼睛游离着。他深知,这名老者内功深厚,就算如今年迈,也可以在十招之内制服自己。虽然自己也可以用掌力将水滴聚在一起,形成水墙。但要想把内力渗入钓鱼竿,再用钓鱼竿上的内力来掌握水滴的姿态,实在是难上加难。这不仅需要内功深厚,还需要内力精纯,只有精纯的内力,才能方便控制。
“既然如此,在下告退!”他运起步法,渐渐地消失在远方的沙漠之中。临走之时,他用掌风送出了一些几乎无色的粉末。他料想不是敌手,便想用毒来使那老者身体瘫软。但见那老者袖袍轻轻一挥,粉末便被转变方向,冲向水墙。
“既然来了,就不要躲在暗处了。”那老者却说出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这句话借着他的内力,传播得很远很远。
“打搅了,前辈!”一名少年从草丛之中走了出来,他有些尴尬地拍着身上的尘土,显然,已经躲藏多时。
“你的寒影三转,谁教你的?你是龙族人?”
少年突然猛烈地颤抖了一下,如果黑衣人还在这里,一定会通过他天庭饱满来判断他为一名世间少有的内家高手,一定会对他有几分忌惮。但就是这样的高手,此刻竟然失去了高手应该有的淡然。
“晚辈龙戬,本想在此躲避追杀,却无意中听到前辈和刚才那人的对话,晚辈实属无意,还请前辈谅解。”
“哈哈!”那老者却突然之间仰天大笑,他眉目舒展开来,再没有之前的凝重。至于之前眉宇之间的英气,更是消失不见。如果不是看到了他刚才的强悍,龙戬一定会认为他是一个普通的老人。
“晚辈东躲西藏,让前辈见笑。”他拱了拱手,也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他心下好生愧疚,他虽然并不与那老者为敌,却也是扰了他的清净。
“我笑得可不是因为这个,老头子开心,遇到了你这么一个大侠。实在是好不痛快!”鱼竿轻轻晃了晃,一条大鱼浮出水面,被提上它一辈子仰望的天空。老者满意地看了它一眼,“来来来,咱俩吃顿烤鱼,老头子交你个朋友。把那些什么江湖规矩,全都抛开。”
“前辈实在是抬举了,晚辈……恭敬不如从命。”虽然龙戬言行举止,对那老者极为尊敬,可他倒也不是那多么在乎繁文缛节的人。他在茫茫大漠练剑那数千日,饲养骆驼来交换水,曾听不少过往的江湖人士说到“丑侠”北冥客,行侠仗义的事迹,实在是好生佩服。便买了北冥大侠的画像挂在床头,鞭策自己要成为一个为国为民的大侠。今日见这老者面貌,与当年那少年英姿的北冥大侠何其相似,虽多了几分沧桑,年少时的黑发已变成雪花般颜色,也没有少年时期的神采飞扬。但眉目之中的威风,却又多了几分。生平立志学习的英雄人物就在眼前,就算对自己并无善意,自己也要放下身段来学习他英雄气概。就算不能交谈,也要好好记住他面容。更何况此刻这北冥大侠有意与自己结交。虽说平时注重礼数,遇事总要有几分推让,可今日实在是太过欢喜,再加上他本不是那迂腐之人,便立马应了下来,倒显得有些急匆匆。
“这样就对了,不要像那些所谓一派掌门一样那么多礼貌,推来推去的,多不合适。那些教条,让人烦闷得紧。你这小子,挺对老头子胃口。”北冥客笑了笑,一条条皱纹舒展开了,阳光之下,竟甚是可爱。虽然眉宇之中仍可以感到当年的霸气,可此时此刻的他,展现给这个世界更多的,是侠骨之中深藏的柔情。
“北冥前辈三千年前,曾回到金象族任职长老,初时尚有前辈平定一些小规模叛乱的消息,但到了后来,却不知道……”龙戬眸子中渐渐地黯淡了下来,他难以想象,在勾心斗角盛行的金象族政界,直来直去的北冥客是怎样生存下来的。这北冥客年少时负气仗义,又习得一身好武艺。游历天下,行侠仗义,甚至与冥界为敌,却总是让冥王抓他不到。他身为金象族人,按理来说,应该继承父辈们那些势大力沉的招式,并受限于略显笨拙的身法。可谁曾想到,这北冥客天纵奇才,虽生得精壮皮骨,一身至阳内功,武功上却也有飘逸潇洒之处。将一身内力注入经外奇脉,剑走偏锋地只走半个周天,并按照脚步变幻的速度来调整这半个周天异能量运行的速度,两个速度不是不差分毫,却另有一番数字上的道理。这番道理配合着他本身的变通,有了奇效,就算不化身为那凶猛的金象神兽,也可做到日行千里。纵使与那些靠身法成名的高手交手,也不落下风。更别说冥王本身不以速度见长了。
谁曾想到,这超乎常理的身法竟让他蒙受了不白之冤。冥界士卒误以为他是那抢走冥界少主的贼子,因为他们认为只有北冥客拥有千军之中来去自如的身法,哪料到凤凰族另有一位名气不响却身法超凡脱俗的高手,是这高手抢走了冥界少主。一时之间,冥界上下都在指责北冥客,他们发誓要吸食北冥客的血液,解心中怨气。甚至,金象族也认为北冥客手段不够光明正大,辱没了金象族的侠名。
还好,英雄人物玄易子捋了捋胡须就想明白了其中关窍。靠着龟息神功,在黑夜中劫营。从凤凰族隐世高手林逢手中抢回了冥界少主,并交还给冥王,洗清了北冥客的冤情。但金象族却依然有政客拿着北冥客这段往事来当作他的把柄,常常在大庭广众面前出言讽刺,并怀疑和林逢北冥客本来就是勾结在一起的。普通金象族人憨厚老实,又无甚见识,经不住那些政客的挑拨。于是,北冥客成为了金象族的耻辱。这使得本来就对金象族过于强调名声不满的北冥客对金象族增多了怨言。
龙戬当时听一位江湖豪客讲述这段往事时,手都在颤抖,他不敢想象人心竟然藏有这样的深渊,吞噬了人性中残存的良知。为名利前行,却不讲道义。他曾经佩服泰雷为国为民的英雄气概,爱屋及乌,相信十万年后的金象族人只是被统治太久,枷锁禁锢了力量太久。因此,才会有些懦弱。于是,对所有金象族人仍是尽了礼节。他没有想到,在穿越回过去之后,在过去的茫茫大漠中,依然能在风沙中嗅出一丝不太和谐的味道。
似乎黄沙之下被埋没的灵魂之中,没有一个是冤魂。如果这里下起雨,必然会被当成那些灵魂的哭泣。但也许,在这茫茫大漠之中,眼泪早已流干的人们,并不打算再去表示什么。随波逐流,得过且过,然后在老年之时,用添油加醋的手段把本不算辉煌的过去当作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