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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这个杀人抛尸案件留下的线索很多。我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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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iPhone客户端311楼2020-09-12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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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大碎尸案发生后,因为受害者是南大学生,学校出了人身伤亡事故,校长肯定要承担责任的,南大会有什么相应处理结果,也在凶手意料之中!凶手和曲校长和陈彪院士有什么过节,还尚未可知。如果是生活中有什么矛盾,我想概率很低。搞科研的人精力主要是放在枯燥的研究上,是思想上的追求,在生活上基本是很朴素的。感觉凶手应该是在工作上和陈彪院士及曲校长有瓜葛牵扯。但能和陈彪院士和曲校长这两位在天文领域里的重量级的人物有矛盾的话,那这个人在工作中肯定不会是一个普通的基层教职员工!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312楼2020-09-13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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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分尸抛尸的手法,心思很细腻。和对受害人的选择,凶手选择的是体弱便于控制的个体。且能被女被害人不提防。总体看来,凶手大概率为中年女性。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313楼2020-09-17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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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案情,尸块里混有木渣。如果属实的话,说明分割时用的不是切菜板,而是木质较软的木板。切割后有细微的木渣沾在尸块上。凶手行事这么谨慎也没有发觉。说明木渣很细微很难发现。也说明了凶手不是在正常的居家之所分尸的。这个处所没有切菜板不能正常起居做饭生活。可以说这个处所一定没有火源用于饮食。和我预测的差不多。应该是在一个工作场所的隐蔽之处,有热水源。用电水壶烧水或者离单位的热水集中供应站不远。应该是在工作场所作案。而且十天内是在夜间作案。该工作地点的工作性质可以夜间出入上班或值班不引起别人怀疑!在南大附近这样的单位应该不是太多!!!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314楼2020-09-21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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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谈谈小粉桥的四处垃圾堆抛尸,截图如下。这四处抛尸是一次完成,还是数次完成。在这个狭小的区域要是多次往返很容易暴露。大概率为一次完成抛尸行为。图二是警方公布的皮包实图。以警方发布的为准。无论白天还是黑夜,凶手基本不可能一个人,一个手拿一个包还有几包尸块在大街上明目张胆的行走吧。反应再迟钝的人也能看出其中的不正常。这2个包还有一个特征很奇怪,都是带提手的。易于方便提行。可以较少在包装上留下痕迹。这2个包肯定会用物品遮挡避免被人注意到。那凶手又是如何操作搬运这2个包到现场而不被人发现的那。用自行车搬运这两个包有点费劲。除非是自行车后座有1个挂筐或2个挂筐。我们这里96年走街串巷卖油烫鸭的的自行车就是这种类型的,后座挂两个用铁棍焊接的自制车筐,做好的鸭子就放后座车筐里。只有这样才能迅速到达每个抛尸点,抓住手提包把手迅速拿出并抛出。然后快速离开。三轮车车速慢有点不符合逻辑。机动车动静大也可以排除。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315楼2020-09-27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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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不容易找个挂筐的图片,发上来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316楼2020-09-27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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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凶手没有交通工具,根本无法一次携带这么多的尸块,而且能远距离抛尸而不暴露。那这个运输工具可以是人力平板车,自行车,轻便摩托车,汽车。到底是哪种?从小粉桥抛尸的体量,和水佐岗的抛尸体量。这两点可以大致推断出。运输工具应该每次运送的尸块的都不是太多。汽车不太符合,而且90年代的汽车的噪声都很大,很远就能听到。排除汽车,就剩下自行车,人力平板车,轻便摩托车,人力平板车速度慢,运送货物多,也不太适合。自行车和轻便摩托车嫌疑最大,但自行车要是运送两个装满尸块的手提包。必须要有能放下2个包的货筐。摩托车也应该有货筐,不然无法携带隐藏手提包。摩托车各方面都比较符合抛尸条件,就是有摩托发动机噪音在夜间会让人留意。综合各方面,带货筐的自行车嫌疑最大。或者凶手使用的运输工具应该是带货筐的自行车相似的车辆!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317楼2020-09-28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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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凶手使用带货筐的自行车,那基本是做生意用的。结合受害人身份,刀工。第一嫌疑人身份,大概率是在南大附近街巷卖扬州老鹅的生意人。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318楼2020-09-28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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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受害者防范意识很强,凶手较大可能是做扬州老鹅的扬州人,南京异地遇到老乡也许会让受害者放下警惕。我们这有句话比较老道,可能大家听说过,就是——老乡见老乡,背后一枪。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319楼2020-09-28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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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凶手日常活动区域在大圈中。对下方的新街口附近的大街小巷很熟悉。新街口是商业圈,做生意的好地段。感觉凶手是个生意人,且在作案区域内走街串巷。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320楼2020-09-28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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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说说头颅为什么呈猩红色。一般来说,皮肤呈猩红色是属于烫伤。比如说手背上不小心滴了一滴开水,皮肤就会被烫红。但绝对不是滚开的水,那皮肤就得起水泡。杀过鸡给鸡褪过毛的都知道,水温高了,鸡烫的变颜色,且鸡皮也被烫起皮脱落。如果头颅皮肤是猩红色,那只有一种可能,死亡后不久就被70多度的热水处理。温度太高,皮肤会烫起皮。死亡时间过长用热水处理皮肤就不会变色。所以说,凶手是做了充分的准备才下手的。应该是分尸后,首先对头颅进行的处理。凶手作案现场应该有大量的70多度的热水,而不是开水。这是个疑点!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321楼2020-09-28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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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破案前太多不可思议。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322楼2020-09-29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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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南大的抛尸轨迹表明,他就那么顺手一抛,以他对南大如此熟悉的程度,有两种可能,一,他就住南大附近,二,他工作在南大附近,但是抛尸南大那种随手一抛很像是利用工作之便做掩护。所以,在南大抛尸是有交通工具的,动作比较快,以上仅为个人猜测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323楼2020-09-29 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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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在考虑,凶手为何先对头颅用热水处理。而不是首选严重损毁面部特征让人无法辨别尸源,那凶手用热水处理头颅是想达到什么企图!疑问???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324楼2020-09-29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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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时间充裕的话,
                              找张地图标记一下,
                              当年机动车修理厂,
                              当年有独立地下室的私人房,
                              五金锅炉店,
                              包包专卖店;
                              最关键的是当年失踪地附近有没有一条街道,
                              是没有路灯而且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


                              IP属地:广西325楼2020-09-30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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