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金南街道盛世黔城小区,鑫鸿智能快递柜于2019年9月进驻,进驻后的确对小区住户包裹的规范领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也减轻了小区门卫的看管负担。但是,该快递柜进驻以来,一直都是收费取件,包裹投入后柜体后马上开始计时收费,而且相关收费标准不明。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布并于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相关文件精神“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的规定,那么鑫鸿智能快递柜寄存即收费的管理方式,是否属于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根据《管理办法》第七条,“ 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自智能快件箱提供寄递服务之日起20日内,向智能快件箱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为智能快件箱办理快递末端网点备案。”之规定,请问鑫鸿智能快递柜设立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向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报备登记?就此平台,想向县邮政管理部门了解下对此类设立快递柜的企业或者个人是如何进行管理、监督的,能否公开上级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相关管理办法,管理台账,物价、工商部门对企业的设立、收费标准进行了审批核准、公示相关流程?寄存收费,作为消费者当然可以做出选择,但是企业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落实相关政策,是否值得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加强管理,规范企业的这种不合规行为?
以上疑惑,烦请相关部门予以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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