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给大家解释一下办案具体细则:1. 办案步骤不分前后,各自分工,争取做到同步。
2. 是否能够立案,也要依据受害者和平台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3. 不论什么案件,办案经费都是由国家拨付,不存在大家道听途说要从追回资产扣除这么一说。
4. 再次强调一下,追回的钱不会被充公,许多人纠结于报案还是不报案,是因为听说报案了参与非法集资的钱会被没收上缴国库,拿不回来了。这其实是误解。国家要没收的是因非法集资产生的非法收益,而不是受害人的本金。5.e租宝宣判的时候,就有投资人在后台不断问,说国家一共罚了e租宝和丁宁18亿,是不是把我们投资人的钱都当做罚款了?这里可以肯定的说:不会。6.国家要没收的是因非法集资产生的非法收益,而不是受害人的本金。比如某平台集资了1000万,买了一套1000万的房,一年后以1500万卖掉,上涨的这500万就属于非法收益,国家予以没收。而原来的1000万属于应当返还给投资人的部分。
报案,既不方便也不经济,这也是许多平台跑路后受害人没有报案的重要原因。实际上来说,公安高层会指定某地公安机关具体负责侦查,但其他地方公安机关有协查的义务,受理你的诉求,记录你的案情是不能推脱的。有的投友会反映当地报案警方不受理,你就可以把《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这个文件打印出来和他理论,或直接向其上级或者纪委监察部门投诉。这里再给大家科普一下案件的处理过程,大家仔细听好:P2P平台的案件和传统的经济诈骗还是所区别:
首先,在P2P案件的处理上,法院是不要求对每个受害人进行笔录确认的,面对成千上万的受害人,全部邮寄资料到平台注册地警方的话,核对文件和收纳文件是一项很重大的活动。因此以警方的通告为主,可以选择到当地和网上报案。个人的损失金额的统计是由司法部门来统计核对确认。基于服务器的后台数据,所有投资人的实名信息和投资信息都是有的。而最终损失的金额,是根据后台数据进行统计的,不是根据你的报案金额来统计的,没有任何的纰漏和差错,大家大可放心。总结来说,只要案发地立案侦查了,离的远的受害人,是不需要到案发地报案的,可以通过网上报案,或者等待全国协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