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已是五次写上访材料了,我们是龙源圣地业主反映关于对朱志红以权谋私,在2018年12月以前,以假龙源物业公司(龙源物业是一个有名无实的物业公司)的名义在龙源圣地转供电、用电安全存在的隐患、强行占用消防通道、安全通道、私自制定收费标准,强行捆绑收费,私自以假龙源物业名义把公共场所划成摊位出租收费。2019年以后以北城区物业(朱志红的女儿的物业公司2018年11月14日注册的)强占小区的物业管理的黑恶势力行为作斗争。被逼无奈再次上访,无论是否引起您们的重视,我们将一如既往,各位业主将永不放弃地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亟待解决。
龙源圣地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我们生活用电,是常年被朱志红在没有任何部门监督、监管情况下,个人强行垄断经营多年,侵犯住户权益,随便收费。以龙源物业(有名无实的物业)的名义收取龙源居民每户用电、用水开口费一千余元,朱志红(系北关办事处在职职工)和我们一样只是一个用电用户。从没出示过龙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也没出示过《供电营业许可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无证上岗,不按行业规范操作,没有一个是带证的专业电工,供电不投保,没有作业和售后保障。我们也没有签任何物业合同、供电协议。朱志红以假龙源物业的名义欺骗我们到2018年12月17日。龙源圣地用户2018年12月以前,收的电费比供电公司收费贵,住户每度电价每度0.73元,商户每度1.00元,说是加的损耗,另外加上卫生费。单独交卫生费不收。交过钱只给一张无任何公章和税务章的电费通知单,另外还收路灯费。交晚了还有迟纳金、预交押金,从来不开正规发票。2019年元月不通知我们住户,强制更换朱志红自行购买未经质监部门检测认证的电表,朱志红一块实际价格不到50元的预存卡电表,却收170元,电费是先预存钱再用电!交过钱不给开正规发票,给一张盖着“北城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朱志红女儿的物业公司)公章的收据。这电表已经换了第三次、四次,换一次收一次钱,不交钱就不让用电!不安装供电公司全省统一改造配置的电线、电表,供电公司架线安装都是免费,用电是电表上用多少度电,再交多少度的钱!元月开始是先预存后用电,电费降到0.56,现在预交收费按阶梯电价0.65一度预交,交电费还不给开正规发票。钱款都进了朱志红个人的腰包,请问领导这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2、用电不安全,变压器、线路老化从使用到至今,(它收益了盖这么多栋楼层的工程项目,收益了以假龙源物业的名义,在龙源收业主13年的高价电费)随时都可能有烧线、电器爆炸、起火事故发生。疏于管理,2010年以来 二号楼高压线两次爆炸起火 一号楼三号楼电表盒起火 2018年7月28日电压异常,龙源圣地有50多家的各种电器被电烧毁,很多电器爆炸、起火,火光冲天。今后随着线路 电力设施老化 无专业电工维护 问题会越来越严重 随时威胁住户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一旦发生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每次事故发生后,我们住户集体多次与管电方协商要求解决问题,管电人员态度蛮横,拒不答应修理损坏的电器,不赔偿任何损失!线路质量差,电压极不稳定,用电高峰期的时候,发生过多次起火事故,时刻威胁我们整个龙源圣地住户生命和财产安全!请问领导这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3、私自随意强占6号楼东面的公共消防安全通道,并且强堵5号楼的安全通道,朱志红在消防通道和安全通道上违法建成门面出租,给住户带来消防安全隐患。这些恶劣行为,社会影响极坏,请问领导这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4、侵犯业主权益,朱志红私自以假龙源物业名义把公摊场所、停车位划成摊位出租收费,地面脏乱差垃圾遍布,卫生无人打扫,妨碍住户出行。把龙源圣地当成自家的摇钱树了。请问领导这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5、于2018年12月17日我们上访到城关镇真源办事处,朱昆接的访,又叫供电公司的人叫到现场。看过我们递上的“材料、盖着北城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章的收据和没有任何税务公章的交费通知单”,也听了我们反映的问题。供电公司的人当场就对朱昆说:“龙源圣地的电必须改造!”,朱昆当时也郑重对我们承诺:“没问题!给供电公司说好了,一定给你们改造!你们龙源圣地的用电,半月之后交给供电公司管理!”。可我们左等右等,翘首企盼却始终没等来供电公司改造,只等来办事处一条简单短信通知。内容如下:通知,(龙源圣地居民代表:您提出的信访事项,我们决定予以受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于2019年03月8日(注:最长不超过受理后60日)前办结并书面答复您。再次期间,您以统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件,本级和上级行政机关不予受理。真源办事处信访办2019年1月7日),给我们推迟21天,(信访人龙源圣地居民代表:经调查,2018年12月25日上午接到梁书记关于龙源圣地信访件后,县领导张勇立即组织县住建局、电业局、公安局、真源办事处、真源派出所、物价办、物业办、天然气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下午三点在县政府第四会议室召开龙源圣地信访件处理协调会,对各单位分工进行安排。具体意见如下:
真源办事处: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物业办、派出所、城管局等部门参与,对小区内物业管理、卫生打扫、公摊区域管理进行协调并成立业主委员会。
住建、公安、消防队、真源派出所:一是对于消防通道被占问题,按照小区设计图纸进行查看,如果出现消防通道被占问题,属违法建筑立即进行拆除;二是如有发现涉黑问题,公安局依法严肃处理。
住建局、电业局:住建局与小区开发商进行联系,做好龙源圣地小区电力设施整改工作,整改完毕后由电业局进行验收,移交电业局进行统一管理,电费按照国家电费标准进行收取。
物业办:选取在住建局有备案的正规物业进行入住,保证龙源圣地业主享受好的物业服务。
物价办:对龙源圣地电费乱收费问题进行调查。12月按照国家电费标准进行收取,今后如有乱收费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天然气公司:对龙源圣地的天然气安装正常进行。
处理意见
1、做好信访人的思想解释工作。
2、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组织县住建局、电业局、公安局、真源办事处、真源派出所、物价办、物业办、天然气公司等相关单位进行解决
鹿邑县真源办事处)
2019年4月北城区物业公司(朱志红女儿的物业公司)霸占小区,在小区居民不知情,不懂物业管理条例合法资质,不签订物业合同,不经国家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居民生活必需的用电需求相要挟,动辄拉闸断电,私自制定物业收费标准,强行捆绑收电费,把公摊场所、停车位划成摊位出租一个摊位一年一万,地面脏乱差垃圾遍布,卫生无人打扫,妨碍住户出行,扰乱龙源圣地的公共社会秩序。从2018年12月17日上访至今,供电公司、办事处一直推诿、敷衍、拖延,被逼无奈。再次上访!为什么办事处出具具体意见没有结果?为什么朱坤一开始说好改造的线路不改造了?2018年12月17日接的访,改到2019年1月7日,推迟了21天,不了了之?为什么朱志红敢晚上跑到龙源住户家里威胁恐吓说:“要是再去上访弄死你!”?为什么朱志红在没有物业公司的情况下要我们用他自己变压器上的供电?安装预存卡电表费、用盖有鹿邑县北城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章的收据?在没有招聘物业强行要用他女儿的物业公司,捆绑收我们的物业费?为什么朱志红敢私自把消防通道、安全通道私自建成门面出租?为什么这么多年朱志红在龙源圣地能以一个假龙源物业的名义收取物业费、电费、摊位租赁费?从来不给开正规发票逃避缴税,钱款占为己有?为什么县领导召开处理协调会出具意见不执行?作为办事处在职的公职人员,鹿邑有五层楼的房子,郑州买有两套房子,车开的是大奔一百二三十万,老婆有三个。这两年又投资的药厂,都是以权谋私谋的黑钱,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请问领导这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电是国家的,国家发电、供电是为老百姓服务的,不是朱志红拿着国家的电以权谋私的工具!公摊场所、停车位的所有权是我们业主,不是朱志红自家的摇钱树!是谁给他的权利,后台是谁!不得不让我们引起反思!以上诸多问题,请领导查证定夺。
按照《电力法》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们向供电公司、县委、县政府和信访局书面提出以下诉求:
1、要求追回以假龙源物业名义非法收取的用水、用电开口费。依据电力法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把龙源圣地的住户用电交给电业局直接管理,安装电业局全省统一安装改造的电表。居民用电是党和政府普惠广大居民的民心工程,是维系居民生活的基本需求,不是让极个别人牟取不法利益的工具。电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第四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最终用户使用的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朱志红借助假龙源物业的名义个人承包变压器,严重影响县委县政府和县供电公司的声誉,所以我们龙源住户全体呼吁县委,县政府给我们主持公道。 让我们龙源圣地的住户也能用上直供电。我们已经交了13年的高价捆绑电费,让我们龙源圣地的住户也交上公平、公正、合理的不再乱收费的电费。不再用无任何部门监督、监管,也没签供电协议私人管理的变压器的电 。
2、要求朱志红对烧损的电器修理并赔偿损失。
3、拆除违法建筑,还原业主的安全通道和消防通道,安全通道和消防通道 是我们求生的路,却被他侵占,给我们造成了生命安全隐患。
4、查禁私自摆摊收费,追缴以假龙源物业的名义收取的违法款项,还龙源圣地一个整洁舒适社会环境。
5 、强烈要求取缔非法强占小区的鹿邑县北城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哪里的物业,不签物业合同,追回来龙源圣地收龙源业主的安装费、电表费、物业费,是谁给他的权利!
我们是龙源圣地的业主,要求投票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招聘物业公司,我们要求行使投票表决的合法权益!
以上请上层政府领导再次引起重视,让龙源圣地的业主知道,这个社会还是有清官和父母官真正存在的!事情的具体情节请政府调查时先找龙源圣地的业主,我们龙源圣地业主共同期待领导的处理结果,我们全体龙源业主愿意接受您们的随时采访!因为国家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大家都要一视同仁,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以上问题亟待解决!希望领导高度重视,不要如真源办事处一再推诿拖延,不要再次失去政府切实为人民服务的公信力!以免再威胁报复、乱收费、坑害我们。肯请政府领导责成有关监督监管部门尽快查清查明以上事实,尽快解决以上诉求!
龙源圣地业主:
2019年4月29日
已是五次写上访材料了,我们是龙源圣地业主反映关于对朱志红以权谋私,在2018年12月以前,以假龙源物业公司(龙源物业是一个有名无实的物业公司)的名义在龙源圣地转供电、用电安全存在的隐患、强行占用消防通道、安全通道、私自制定收费标准,强行捆绑收费,私自以假龙源物业名义把公共场所划成摊位出租收费。2019年以后以北城区物业(朱志红的女儿的物业公司2018年11月14日注册的)强占小区的物业管理的黑恶势力行为作斗争。被逼无奈再次上访,无论是否引起您们的重视,我们将一如既往,各位业主将永不放弃地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亟待解决。
龙源圣地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我们生活用电,是常年被朱志红在没有任何部门监督、监管情况下,个人强行垄断经营多年,侵犯住户权益,随便收费。以龙源物业(有名无实的物业)的名义收取龙源居民每户用电、用水开口费一千余元,朱志红(系北关办事处在职职工)和我们一样只是一个用电用户。从没出示过龙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也没出示过《供电营业许可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无证上岗,不按行业规范操作,没有一个是带证的专业电工,供电不投保,没有作业和售后保障。我们也没有签任何物业合同、供电协议。朱志红以假龙源物业的名义欺骗我们到2018年12月17日。龙源圣地用户2018年12月以前,收的电费比供电公司收费贵,住户每度电价每度0.73元,商户每度1.00元,说是加的损耗,另外加上卫生费。单独交卫生费不收。交过钱只给一张无任何公章和税务章的电费通知单,另外还收路灯费。交晚了还有迟纳金、预交押金,从来不开正规发票。2019年元月不通知我们住户,强制更换朱志红自行购买未经质监部门检测认证的电表,朱志红一块实际价格不到50元的预存卡电表,却收170元,电费是先预存钱再用电!交过钱不给开正规发票,给一张盖着“北城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朱志红女儿的物业公司)公章的收据。这电表已经换了第三次、四次,换一次收一次钱,不交钱就不让用电!不安装供电公司全省统一改造配置的电线、电表,供电公司架线安装都是免费,用电是电表上用多少度电,再交多少度的钱!元月开始是先预存后用电,电费降到0.56,现在预交收费按阶梯电价0.65一度预交,交电费还不给开正规发票。钱款都进了朱志红个人的腰包,请问领导这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2、用电不安全,变压器、线路老化从使用到至今,(它收益了盖这么多栋楼层的工程项目,收益了以假龙源物业的名义,在龙源收业主13年的高价电费)随时都可能有烧线、电器爆炸、起火事故发生。疏于管理,2010年以来 二号楼高压线两次爆炸起火 一号楼三号楼电表盒起火 2018年7月28日电压异常,龙源圣地有50多家的各种电器被电烧毁,很多电器爆炸、起火,火光冲天。今后随着线路 电力设施老化 无专业电工维护 问题会越来越严重 随时威胁住户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一旦发生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每次事故发生后,我们住户集体多次与管电方协商要求解决问题,管电人员态度蛮横,拒不答应修理损坏的电器,不赔偿任何损失!线路质量差,电压极不稳定,用电高峰期的时候,发生过多次起火事故,时刻威胁我们整个龙源圣地住户生命和财产安全!请问领导这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3、私自随意强占6号楼东面的公共消防安全通道,并且强堵5号楼的安全通道,朱志红在消防通道和安全通道上违法建成门面出租,给住户带来消防安全隐患。这些恶劣行为,社会影响极坏,请问领导这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4、侵犯业主权益,朱志红私自以假龙源物业名义把公摊场所、停车位划成摊位出租收费,地面脏乱差垃圾遍布,卫生无人打扫,妨碍住户出行。把龙源圣地当成自家的摇钱树了。请问领导这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5、于2018年12月17日我们上访到城关镇真源办事处,朱昆接的访,又叫供电公司的人叫到现场。看过我们递上的“材料、盖着北城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章的收据和没有任何税务公章的交费通知单”,也听了我们反映的问题。供电公司的人当场就对朱昆说:“龙源圣地的电必须改造!”,朱昆当时也郑重对我们承诺:“没问题!给供电公司说好了,一定给你们改造!你们龙源圣地的用电,半月之后交给供电公司管理!”。可我们左等右等,翘首企盼却始终没等来供电公司改造,只等来办事处一条简单短信通知。内容如下:通知,(龙源圣地居民代表:您提出的信访事项,我们决定予以受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于2019年03月8日(注:最长不超过受理后60日)前办结并书面答复您。再次期间,您以统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件,本级和上级行政机关不予受理。真源办事处信访办2019年1月7日),给我们推迟21天,(信访人龙源圣地居民代表:经调查,2018年12月25日上午接到梁书记关于龙源圣地信访件后,县领导张勇立即组织县住建局、电业局、公安局、真源办事处、真源派出所、物价办、物业办、天然气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下午三点在县政府第四会议室召开龙源圣地信访件处理协调会,对各单位分工进行安排。具体意见如下:
真源办事处: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物业办、派出所、城管局等部门参与,对小区内物业管理、卫生打扫、公摊区域管理进行协调并成立业主委员会。
住建、公安、消防队、真源派出所:一是对于消防通道被占问题,按照小区设计图纸进行查看,如果出现消防通道被占问题,属违法建筑立即进行拆除;二是如有发现涉黑问题,公安局依法严肃处理。
住建局、电业局:住建局与小区开发商进行联系,做好龙源圣地小区电力设施整改工作,整改完毕后由电业局进行验收,移交电业局进行统一管理,电费按照国家电费标准进行收取。
物业办:选取在住建局有备案的正规物业进行入住,保证龙源圣地业主享受好的物业服务。
物价办:对龙源圣地电费乱收费问题进行调查。12月按照国家电费标准进行收取,今后如有乱收费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天然气公司:对龙源圣地的天然气安装正常进行。
处理意见
1、做好信访人的思想解释工作。
2、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组织县住建局、电业局、公安局、真源办事处、真源派出所、物价办、物业办、天然气公司等相关单位进行解决
鹿邑县真源办事处)
2019年4月北城区物业公司(朱志红女儿的物业公司)霸占小区,在小区居民不知情,不懂物业管理条例合法资质,不签订物业合同,不经国家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居民生活必需的用电需求相要挟,动辄拉闸断电,私自制定物业收费标准,强行捆绑收电费,把公摊场所、停车位划成摊位出租一个摊位一年一万,地面脏乱差垃圾遍布,卫生无人打扫,妨碍住户出行,扰乱龙源圣地的公共社会秩序。从2018年12月17日上访至今,供电公司、办事处一直推诿、敷衍、拖延,被逼无奈。再次上访!为什么办事处出具具体意见没有结果?为什么朱坤一开始说好改造的线路不改造了?2018年12月17日接的访,改到2019年1月7日,推迟了21天,不了了之?为什么朱志红敢晚上跑到龙源住户家里威胁恐吓说:“要是再去上访弄死你!”?为什么朱志红在没有物业公司的情况下要我们用他自己变压器上的供电?安装预存卡电表费、用盖有鹿邑县北城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章的收据?在没有招聘物业强行要用他女儿的物业公司,捆绑收我们的物业费?为什么朱志红敢私自把消防通道、安全通道私自建成门面出租?为什么这么多年朱志红在龙源圣地能以一个假龙源物业的名义收取物业费、电费、摊位租赁费?从来不给开正规发票逃避缴税,钱款占为己有?为什么县领导召开处理协调会出具意见不执行?作为办事处在职的公职人员,鹿邑有五层楼的房子,郑州买有两套房子,车开的是大奔一百二三十万,老婆有三个。这两年又投资的药厂,都是以权谋私谋的黑钱,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请问领导这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电是国家的,国家发电、供电是为老百姓服务的,不是朱志红拿着国家的电以权谋私的工具!公摊场所、停车位的所有权是我们业主,不是朱志红自家的摇钱树!是谁给他的权利,后台是谁!不得不让我们引起反思!以上诸多问题,请领导查证定夺。
按照《电力法》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们向供电公司、县委、县政府和信访局书面提出以下诉求:
1、要求追回以假龙源物业名义非法收取的用水、用电开口费。依据电力法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把龙源圣地的住户用电交给电业局直接管理,安装电业局全省统一安装改造的电表。居民用电是党和政府普惠广大居民的民心工程,是维系居民生活的基本需求,不是让极个别人牟取不法利益的工具。电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第四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最终用户使用的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朱志红借助假龙源物业的名义个人承包变压器,严重影响县委县政府和县供电公司的声誉,所以我们龙源住户全体呼吁县委,县政府给我们主持公道。 让我们龙源圣地的住户也能用上直供电。我们已经交了13年的高价捆绑电费,让我们龙源圣地的住户也交上公平、公正、合理的不再乱收费的电费。不再用无任何部门监督、监管,也没签供电协议私人管理的变压器的电 。
2、要求朱志红对烧损的电器修理并赔偿损失。
3、拆除违法建筑,还原业主的安全通道和消防通道,安全通道和消防通道 是我们求生的路,却被他侵占,给我们造成了生命安全隐患。
4、查禁私自摆摊收费,追缴以假龙源物业的名义收取的违法款项,还龙源圣地一个整洁舒适社会环境。
5 、强烈要求取缔非法强占小区的鹿邑县北城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哪里的物业,不签物业合同,追回来龙源圣地收龙源业主的安装费、电表费、物业费,是谁给他的权利!
我们是龙源圣地的业主,要求投票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招聘物业公司,我们要求行使投票表决的合法权益!
以上请上层政府领导再次引起重视,让龙源圣地的业主知道,这个社会还是有清官和父母官真正存在的!事情的具体情节请政府调查时先找龙源圣地的业主,我们龙源圣地业主共同期待领导的处理结果,我们全体龙源业主愿意接受您们的随时采访!因为国家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大家都要一视同仁,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以上问题亟待解决!希望领导高度重视,不要如真源办事处一再推诿拖延,不要再次失去政府切实为人民服务的公信力!以免再威胁报复、乱收费、坑害我们。肯请政府领导责成有关监督监管部门尽快查清查明以上事实,尽快解决以上诉求!
龙源圣地业主: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