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发时间:2019-4-21日晚上5点半,我家住江晨园401栋,我家老爷子和老婆孩子(6岁)正在装饰晚上5点半左右在按照五金和打扫卫生,准备离开。301的业主开始敲门没来得及开门就开始踹门。并留有脚印(有照片给方庙派出所李友军警长看)。当时拿着锹去开门对方就开始抢夺我们的锹,现在还在对方家里。2.这个时候双方都拉扯起来(并没有打架,对方夫妻和我老父亲都得到真实,后面这个很关键的信息)。我父母在拉架的时候软组织受伤(父亲有残疾,并出示了残疾证),我在派出所多次提到父亲腿疼,希望去医院就医。僵持了1个小时才给我父亲就医,而且不要我离开。都是父母生的我老爷子72了,而且腿脚残疾,还要我父亲一个人去医院。3.我在派出所全程录音并且告知了李警官放在桌子上,在派出所2个小时后我父亲提到了去医院,李警官就开始诱导对方要不要立安追随我法律责任,并且要我传唤我,要我交出手机8-24小时,家里来领取我的物品。(连对方女同志都说没有打架李警官还要立案件,而且也在证明说了立案证据不足,还要传唤我)4.李警官要对方立案的时候,对方夫妻和他都在笑(感觉李警官和对方2个人认识),我拿起手机拍照,李警官居然抢下我手机并且删除了(录音里有这块证据)。这个事情反复4个小时,我父亲手机还没带去医院检查,我家人全面出动去找我父亲,这样我说我身份证和手机号都留下了,希望派出所给我回去找我父亲,手机也快没电了。这样李警官我走的时候还要说,我要能找到你的啊,要不我去你家传唤你。 我希望我们法治社会下,这样的李警官懂法也要守法,也要懂得手里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是你给熟人办事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