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 、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注:
1、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 、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设备的安装工程。
2、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所需配备的洁净 、防微振、微波暗室、电磁兼容、防静电、纯水系统 、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大宗气体纯化系统、特种气体系统 、化学品配送系统等工程。
3、电子系统工程指:雷达、导航及天线系统工程 ;计算机网络工程 ;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监控系统工程 ;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化系统工程 ;应急指挥系统 ;射频识别应用系统 ;智能卡系统;收费系统;电子声像工程;数据中心、电子机房工程 ;其他电子系统工程。
4、建筑智能化工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 ;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 ;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 、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
5、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 、电子、通信、自动化 、电气等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