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省
唐代的三省,是指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三个内廷省。值得注意的是,唐代的“省”实际上指的充其量不过是皇城内的几间殿宇或几个院落罢了,和今天的“省”的概念相去甚远。尚书省顾名思义,就是管尚书的省,实际上,我们绝大多数人耳熟能详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这六个部级单位就直辖于尚书省,尚书省的职能实际上也就比较类似于今天的国务院。尚书省一般设三位首长,一正两副,分别是正二品的尚书令和从二品的尚书仆射,尚书仆射分左右,一般以左仆射为尊。在这三位首长之下,尚书省设六位尚书,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六部尚书,与明清时期不同的是,唐代的六部尚书只有正三品。在尚书令、左右仆射、尚书之下,尚书省还设有两名负责日常事务处理的值班官员,称为尚书左丞、尚书右丞。
中书省是专门负责为皇帝治国行政草拟诏书的机构,相当于皇帝身边的秘书处,中书省的首长叫做中书令,正三品,与尚书平级,副首长叫中书侍郎。与尚书省不同的是,中书省实行的是双首长制,中书令和中书侍郎的定额都是两名。中书侍郎以下,中书省设五房舍人,分别对应尚书省的六部尚书,中书舍人虽然只有五品,但是由于其负担的是为皇帝起草诏书的工作,因此极为显贵,被人们视为天子近臣,为当时的读书人所羡慕。
门下省是专门处理上行的奏表奏章和下行的诏书敕制的机构。一般而言,臣子们向皇帝呈递的表章都要先递进门下省,重要的事情门下省转呈皇帝,不需要皇帝亲自阅看处理的门下省便转发往尚书省。而皇帝所下达的诏书,无论是中书省起草的还是皇帝亲笔拟就的,均要先发往门下省审核,门下省如有异议,便在原诏书上圈画修改后将诏书发还御前,由皇帝或亲自重拟或命中书省重拟,如此往还几次,直到门下省认为满意,才能够在诏书上用上玉玺和相印,正式公布生效。门下省与中书省一样实行双首长制,正首长是两名正三品的侍中,副首长是两名黄门侍郎。唐代制度,诏书上没有侍中的副署用印不能正式生效。门下省在首长之下设有散骑长侍和谏议大夫等监督皇帝的谏官,还有六科正六品的“给事中”,对应尚书省六部和中书省五房,对相应的诏书进行审核封驳,给事中们职衔虽然低,但却拥有在诏书上用朱笔勾画涂抹修改的特权,除了这些组成人员,门下省还设有符宝郎,专门为皇帝保管兵符和玉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