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德占初期的地区自治
同样在1874年,皇帝在这个地区设立了地方委员会(Landesausschuss),以回应这个地区对于地方自治的要求。然而这个地方委员会没有任何决策权力,只能提供建议,享有“同意权”,也就是可以通过帝国议会的法案,却不能拒绝。到了1877年,这个地方委员会的权力终于被扩大,帝国议会对于这个地区的法案,需要皇帝、联邦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三者的认同。再到了1879年,这个地方委员会的权力被进一步扩大,上面所说的总督被引入,地方委员会得到了决策权,现在地方法案需要联邦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同意以实行,皇帝只是名义上实行权力。在这里可以发现一个矛盾,阿尔萨斯-洛林地区在联邦委员会中没有任何席位,但是联邦委员会却对这个地区拥有一定的决策权。
由于阿尔萨斯-洛林被德国政府认为是对抗法国的最前线,因而地区总督被授予了战时无限权力(Diktatur-Paragraph/Dictatorship Paragraph),在事实上,这使得总督在和平时期也获得了极大的权力。与此同时,这个地区的官僚也受到军方的强烈影响,地区自治被严格限制。
地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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