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狐德棻在反对什么?人家说他淫放,轻险,词赋罪人。前两个很好理解,一般来说那些亡国的臣子见到这种“叛臣”的时候,总是会发出这样的感慨,那么这第三条罪状到底是什么呢?笔者发表一下自己的见解,不知道是否合理,望大家指正!
《北史王褒庾信传》里令狐德棻是这样的记载的:
然则子山之文,发源于宋末,盛行于梁季。其体以淫放为本,其词以轻险为宗。故能夸目侈于红紫,荡心逾于郑、卫。昔杨子云有言:“诗人之赋,丽以则;词人之赋,丽以淫。”若以庾氏方之,斯又词赋之罪人也。
这里说的应该不是说他对于文章做出了不该有的贡献,而是说他又是那种写“词赋”的人。因为紧接着下面这一段就是这样写的:
原夫文章之作,本乎情性。覃思则变化无方,形言则条流遂广。虽诗赋与奏议异轸,铭诔与书论殊途,而撮其指要,举其大抵,莫若以气为主,以文传意。考其殿最,定其区域,摭《六经》百氏之英华,探屈、宋、卿、云之秘奥。其调也尚远,其旨也在深,其理也贵当,其辞也欲巧。然后莹金璧,播芝兰,文质因其宜,繁约适其变,权衡轻重,斟酌古今,和而能壮,丽而能典,焕乎若五色之成章,纷乎犹八音之繁会。夫然,则魏文所谓通才足以备体矣,士衡所谓难能足以逮意矣。
杜甫也写的是“暮年词赋动江关”,就说明这原本不是可以用来表述这种情感,或者说能够运用的如此好的一种文体,但是子山做到了。因此才会成为中国辞赋史上的杰范。虽然令狐德棻本人确实是一位德行高尚的人,但是在当时普遍流行宫体文学的时候反对一下,或者说反感一下也是不难理解的。况且其实这样一种评述,应该来说对于唐初的文风的改变是会有裨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