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制之后,国家政权从分封走向集权。
在分封制度之下,诸侯统治的臣民并不一定是周天子的臣民,而在集权制度之下,普天之下的臣民都是天子一人的了,这大大提高了管理效率与统治效率。法家促使这种统治方式的变革是时代之进步。因为随着铁器的使用,生产力的发展,交通的发达,分封已然不适合,不然,每新建一个王朝实行分封,诸侯没多久就会陷入混战,而且这个频率会因为生产力的发展而远远高于周代,最终战乱频社会动荡,受苦的永远是底层民众。——对于民众来说,分封还是集权?姓资还是姓社?都不重要,因为无论那种社会形态,都是劳动者,是纳税者,是被奴役者,既然顶层设计这些都不重要,如果非要选择一种的话,那就选能够太平一点儿,战乱少一点儿的社会形态吧。所以历史在秦汉之际,选择了集权。这个集权不仅是统治者满足权力的需要,也能让民众摆脱在分封战乱之中的苟延残喘。
从这个角度看,秦汉以来的集权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是有着进步意义的。(注:集权只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有着进步意义,不是所有的历史时期。当生产力继续发展,手工业兴起,商业发展,人口数量激增的时候,统治者感受到思想的活跃、社会的不平静之后,加大力度维护集权,钳制思想,这个时候集权与独断就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因素了。)
而这个集权,得追溯到法家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