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我们发现了自己喜欢的偶像,从外貌到着装,表情和自己喜欢的可能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声音、舞蹈,以及那些免不了提及的“气质”中,决定奉为自己目前最应该喜欢的人。
没错,这是一件应该与否的事。
应该成为追随者,当偶像出现后那是一种必然的身份变化。
喜爱谁,看他的那部分杂志,下载歌曲和视频,买对方代言的产品,效仿发型,隔着万水千山迢迢地追寻新闻消息,在也许对方永远不会知道有这样一个粉丝存在的地方,用自以为的亲昵口吻称呼说“我家的那谁谁啊”。与之相对应的是,感觉生活似乎充实起来。拥有偶像的生活意外充实,原本的大量时间都都出现各种途径可以打发。而紧随其后的收获,高兴的,欢乐的,被感动后酸楚的,以及必然的偶尔的愤怒,少时困惑——这种喜爱与爱情不同,却因为两者之间的距离遥远、特殊而更容易百感交集。
如果说“帅气的”、“歌声好听的”、“舞蹈不错的”这些都是吸引人的因素,那么我们的确很容易喜欢上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甚至更多。有一连串呈并列状态的名字列得见头不见尾。而原本偶像就是拥有这样基本条件的存在,“纯真性帅气的”、“歌声好听的”、“歌声特别的”、“舞蹈强大的”,满足我们无止境的空白纸页。
大部分,紧紧抱以好感的偶像,虽然程度未深,但依然是真正的喜欢。视如路旁的叶子,借到他荫下便舒服一点,闻到沁心的的气息,而倘若这只是路程的中途,也可以在继续前行时不作犹豫地说再见。因为没有买过TA的正版歌曲,演唱会也一贯只看转播,某个假日百无聊赖的时候才想起到官网遛两眼最新消息,所以即使对方传出婚讯,或是被爆绯闻,新的专辑里有一句歌词有隐射歧义诸如此类,都不会感情激动的把自己带入其中,希望对方解释,要求对方澄清,修正歌词并道歉等等。
只不过,在许多并拍成类的名字之上,终究还是会有一两个仅有的凌驾他人。用隐性的笔在四周画上栏杆般的圆圈,平日不显现,但任何细小的风吹草动就会点燃反应熊熊燃烧。
我们“喜爱”的偶像中,终究还是会有一两个,愿意购买他们的一切产品并首选正版,演唱会哪怕远在万里之外也愿意赶去倾听,人生中有意义的部分已经割舍给对方,甚至在许多旁人都无法了解的情况下掉过眼泪,而晚上入睡前产生更多抑郁的联想,表现总比失恋更加真切。
这样的行为,总是得到众多反对和批评。但执迷不悟是常常难以评价为褒义或贬义的词语。有一个阶段,愿意让心智暂时流失,如果比起它们聚在胸前囤积的压力。理智和情感的对立下总能变成破坏性的强酸,犹如清醒比昏睡更加刺痛。
然而狂热的意识,偶尔失智的言语,却依旧只是因为“喜欢”。
“我喜欢这个人啊。”
喜欢他的样子,喜爱他们的歌声,喜爱那些镜头前打打闹闹的玩笑,喜爱在每一次舞台上的表演,喜爱他对着话筒的认真,喜爱失笑后的表情。虽然其他成千上万的偶像们,也有漂亮的样子,不错的歌声,有轻松的时候也有认真,但却不能入选。这是想要对人解释时永远时永远无法阐明的地方。
“只能是那个人啊”,“就是这个人”。
心中那份地位至高无上的感情得不到任何逻辑的条理支持。可它依旧牢不可破。
好像有人喜爱寂静的夜晚,有人喜欢躁热的音乐,有人喜爱一场梦,都是难以说明,却真实完好的,没有半点虚假。
倘若让理智暂时出队,看它的棱镜上会反射怎样刺眼的光。我们也或许曾经怀疑过,自己究竟与偶像间呈现怎样的关系。当某一种爱慕以浩荡的风暴袭来,过强的气压下连蝴蝶的翅膀都不能完好,剩余空旷的平原上,到底“我喜欢他”的落点在“他”上,还是在“我”上。
曾经有个亲说过。经常会在一个人的晚上,想他们想到流泪。
这样真实的心情。
他们“善良”、“帅气”、“有责任感”、“安静”、“幽默”、“清清爽爽”的,“吃过苦”、“很顽强”、“了不起”——这些全部都是褒义词,所以——“我喜欢这个人啊”。
听来就是一件美好的事。
—— 落落《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