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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冠百王】外戚和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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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联陛的《东汉的豪族》第八章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8-05-25 13:42回复
     自建武、永平,民亦新免兵革之禍,人有樂生之慮,與高、惠之間同,而政在抑彊扶弱,朝無威福之臣,邑無豪桀之俠。以口率計,斷獄少於成、哀之間什八,可謂清矣。〔一〕然而未能稱意比隆於古者,以其疾未盡除,而刑本不正。《汉书.刑法志》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8-05-25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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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刘秀也没料到后代子孙不长命 主要还是小皇帝多 如果帝王长命也许后期会出现改动刘秀这个制度的君主 刘秀集权那是因为在他的时期他需要这么做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8-05-25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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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汉武帝起,国家为打击豪族也是费尽心思,迁徙、镇压等政治手段分化瓦解强宗,盐铁官营、算缗告缗等经济手段压制其发展,可以说都是用暴力手段进行整合的表现。同时在官吏任用上,重用酷吏,在地方上打击不法豪族,如赵广汉、田延年等人,从汉书酷吏列传看到的是血淋淋的诛杀和残酷的镇压,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这时的豪强确实与官府对立严重,兴风作浪、武断乡曲是客观的事实。然而一味的暴力打击是无济于事的,赵广汉等酷吏有效打压豪强靠的是个人的权谋手腕,并非所有人都有这样的手段和谋略的。有趣的是此时,郡吏对长官的态度并非如东汉郡吏对太守称臣事君一样恭敬,时,郡比得不能太守,涿人毕野白等由是废乱。大姓西高氏、东高氏,自郡吏以下皆畏避之,莫敢与牾,咸曰:“宁负二千石,无负豪大家。”如果太守不像赵广汉一样有谋略,郡吏自然就在太守与豪族的博弈中选择豪右,毕竟太守并不能决定这些郡吏的未来前途。
        一味的打击也会造成更为强烈的反抗,实现社会整合的有效方式只能是将豪族纳入到国家秩序中去,让其在国家政权中占有一席之地。为使各种社会势力由国家的对立者转化为合作者,除进行强力规制外,必须在政治上给他们出路,把他们吸收到权力体系中来,这就要求国家开放政治权力资源,使各种社会势力转化的方向都向权力靠拢,从王权那里分得一部
        分权力,从而与主权体系相结合,成为国家权力的社会基础。
        从汉武帝施行的察举制度便是融合各阶层的最好办法,建立正常且稳定的选举制度是唯一的解决法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思想渗透到社会各个阶层中去,士人通经入仕愈发普遍,豪族嘛,在文化和教育高度垄断的社会,是有雄厚的经济实力的,通经对他们来说自然不成问题。既然社会上升的渠道已经打开,豪右也不需要继续作死和政府对着干了。武宣之后与此同时进行的是豪强开启官僚化和经学化的进程,通过任子制度和察举制度,豪强进入官僚系统后,通过权力便可以继续保障其经济利益,可使其子孙(家族)继续经明修行蝉联冠冕,通过这一途径,王权将多元的社会势力约束集成为一元性,多元开放性发展约束集成为单向性发展。各种社会势力获得地位、声望和财产的途径除政治一途外,其他途径都被堵死或受到严格的控制,富贵权名等人们所欲求的种种利益都垄断于国家,人们只有与权力结合或向权力靠拢才能获得最大的利益和保证自己的利益不被侵这正是所谓的“利出一孔”,从而形成了一孔,此外别无它途。从而形成一元的社会结构,实现政治权力对社会的支配控制。著名的杜陵张氏家族、金氏家族、韦氏家族,子弟相继占据高位的不可胜数。这样游离于社会秩序之外的豪强遍被纳入国家统治秩序中去,集官僚、地主、士人等多种身份的豪强阶层于是形成了。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8-05-25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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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汉时期,郡县属吏与长官的关系并非一直是“君臣”定位,而是经历了公而佐上、控制与反控制的博弈和“君臣关系”等阶段。“君臣”定位形成于两汉之际。至东汉,随着国家豪族政策的调整而普及盛行。“君臣关系”的实质,是集权能力已下降的东汉朝廷与地方豪族的妥协。在“君臣”定位下,代表中央的守相令长以“君”的身份获得地方豪族支持,而地方豪族则以“称臣于君”为前提合法取得了地方行政权。“君臣”定位协调了各方政治力量的利益。”东汉在西汉豪族继续发展的基础上,开始让太守自行辟除本地郡吏,且太守与郡吏存在着不同皇帝与普天下臣民存在君臣关系之外的另一重君臣关系,这就是著名的二重君臣观。在此观念的约束下,郡吏有对太守尽忠的义务,臣赴君丧,臣为君急都有很多典型事例。与此同时,太守也有察举的义务,由郡吏被察举为孝廉仕至二千石的比比皆是。很多人对于东汉二重君臣观念存在误解,认为其贻害颇大,然而我们要意识到一个事实,正如李迎春先生所说:“只有在统一完成、政局稳定之后,作为联系郡县属吏与长官、沟通中央与地方的桥梁的“君臣关系”才又得到社会的普遍重视,重新发挥其在东汉曾发挥过的政治作用。综观东汉三国的历史可以发现,在豪族势力强大的社会背景下,郡县属吏与长官间的“君臣”定位非但不是造成割据局面的直接诱因,反而是维系朝廷与地方豪族关系的重要纽带,是国家统一的支点,其巩固统一的历史作用不容忽视。”
          东汉的崩溃,并非是豪强造成的,尽管黄巾起义沉重地打击了东汉的统治,然而黄巾起义不到五个月就被平定了,真正使东汉分崩离析,给了讨董官僚分裂中央的借口的人还是西北军阀董卓。豪强在董卓入主洛阳之前,并无主观分裂国家的意愿。在战乱中,固然有新豪族借此攀龙附凤成为新的统治阶层,对大多数地方豪强来说,战乱对豪族的打击也是致命的,战争、瘟疫使得大规模宗族离散,士人流离迁移死伤不断,这才是更为普遍的现象。在讨董官僚的支持下,豪强才在客观的形势下参与逐鹿天下的活动中去。
          东汉豪族在官僚化、儒家化的基础上,开启了世族化的进程,更是产生了四世三公的弘农杨氏家族、汝南袁氏家族,基于不同地区各豪族发展进程的差异,大体来说,东汉更多豪族还是处于官僚化、儒家化的阶段。
          自从元帝之后,西汉不再以徙陵政策来打击豪右富商二千石强宗大族,此后迫于矛盾激化的压力,汉哀帝曾下令限田限制奴婢,最终却还是失败了。到东汉,由于察举制的盛行,所举荐的士人多是州郡大姓强宗豪右出身,州郡僚属皆由长官辟本地士人担任,地方豪强把持了地方政权,似乎以此看来,豪族势力更盛,然而同时那种武断乡曲为非作歹的猾虏也日趋衰落。
          参考:崔向东《汉代的豪族》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8-05-25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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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传不上来,b站搜索“大汉帝国”,对豪族方面讲的挺好的,两汉豪族是封建社会的必然产物,就像奴隶社会的贵族,资本社会的资本家一样。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8-05-25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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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国似乎陷入了某种悖论之中。他需要建立官僚体系治理国家,但是无法制止官僚作为利益集团疯狂掠夺国家的财富。它放开土地,鼓励竞争,就会引发土地兼并,造成社会两极分化。如果将土地收为国有,平均社会财富,又会违背人类竞争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天性。
              西汉帝国在历史上第一次遇见这样的情况,所以它进行了多种社会实验。显然,这些实验均以失败而告终。这是以小农经济为主体的中华帝国的悖论,在其后的两千年里,不论多么伟大的王朝,都没有逃脱西汉帝国谱写 的命运。”
              《大汉帝国》结束语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8-05-25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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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制与丞相制,不仅官称不同,更重要的是实际职权有很大的差异。汉成帝以前基本上是丞相制,丞相掌佐天子,助理万机,御史大夫为承相副式。武帝时,对丞相职权虽有所裁抑,但在法定制度上,丞相仍为中央政府的最高级官吏,有主管一切行政的责任。及至成帝改为三公制以后,情况便发生了
                变化。《道典》 卷十九《职官一》说:“成帝改御史大夫为司空,与大司马、丞相是为三公,皆宰相也。”
                于是丞相的职权一"分为三,一人单独的责任制,改为三人共同负责制。这是汉武帝栽抑丞相职权的进一步发展,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独尊地位,被三人的平起平坐代替了。
                东汉实行的就是这种三公制。但是有两点需要指出:一是官名有多次变化,二是三公并没有实权。
                先说官名的变化。东汉初年,仍沿用西汉末的名称,刘昭补注《后汉书。百官志》时引《汉官仪》说;
                “王莽时议以汉无司徒官,故定三公之号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即位,因而不改。”直到建武二十七年五月诏日:
                “昔契作司徒,禹作司空,皆无大名,其令二府去大。”注云:“朱祜奏:宜令三公并去大名,以法经典。帝从其议。”“又改大司马为太尉。”①
                这就是说当时的三公为太尉、司徒、司空。《后汉书,百官志》即以此为准叙述三公:“太尉公一人”、“司徒公一人”、“司空公一人”。灵帝时,大司马与太尉并置,这是比较特殊的情况。献帝建安十三年,罢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又恢复了丞相制。如果说,三公制的出现是削弱丞相权力的一个重要措施;那么,东汉末年罢三公官,则是丞相专权的需要。刘昭写道,“献帝初,董卓自太尉进为相国,而司徒不省。及建安末,曹公为丞相,郗虑为御史大夫,则罢三公官。”②由此可以看出,官名尤其是高级官吏名称的变化在某种程度上:反映着政治形势的变化。
                其次说三公的职权。东汉三公,爵高禄厚,爵皆列侯,其奉月钱六万,其秩皆万石,名义上还分部九卿,每公辖隶三卿:
                “太尉公主天,部太常、卫尉、光禄勋;司徒主人,部太仆、大鸿胪、廷尉;司空主地,部宗正、少府、大司农。”T
                然而在实际上不过行文上下,受成而已,国家大事,则多由皇帝的近臣尚书办理。《后汉书。 仲长统传》云:
                “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矫衽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
                《后汉书。 陈忠传》亦云:
                “汉典旧事,丞相所请,靡有不听。今之三公虽当其名,而无其实,选举诛赏,一由尚书。尚书见任重于三公;陵迟以来,其渐久矣。”
                东汉三公不仅不得预闻选举诛赏,甚至三公弹劾近臣都遭到尚书的质问;“公府外职, 而奏劾近官,经典权事,有故事乎!?②
                可见三公的实权,在东汉时已转归尚书。不过,三公虽无实权,但其地位仍极尊贵,上自天子,下至朝臣,会见三公,均加礼敬。有时还可参议朝政,监察百官。《后汉书。陈忠
                )《通典》卷二十《职官二》。 《通舆》卷二十《职官二》。《后汉书。杨来传》。
                传》:
                “三公称日家宰,王者待以殊敬。在舆为下,御坐而起。入见参对而议政事,出则监察而董是非。”《通典》卷二十《职官二》也说:
                “汉制,三公不与盗戒,若领兵入见,皆交戟叉颈而前。朝臣见三公皆拜。天子御坐即起,在舆为下 寸廷公,天子临轩,六百石以上悉会,直事卿赞拜,绶,公三让然后受。”“凡国有大造大疑,(大员
                到....。.
                徒、司空通而论之;国有过事,与二公通谏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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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东汉三公的地位和权力,马端临概括得比较全面 ..
                “自后汉时,虽置三公,而事归台阁,肖书女
                SANIAR ev=C.mNer 。鲜
                之生。然当时尚书不过预闻国政,未尝尽夺三
                也。”① 高级分享
                实际情况是,东汉三公的地位是崇高的,权力的大小
                时而异,是否兼录尚书事也有不同,而贵罚又是相当 输出长图
                往因为灾变而同时策免三公,《后汉书。 徐防传》:
                “(永元)十六年,拜(徐防)为司徒。延平元年迁太
                尉,与太傅张禹参录尚书事....安帝即位以定策封龙乡侯...其年以灾异寇贼,策免就国。凡三公以灾异策免,始自防也。”
                这后一句不确,早在明帝时因为“日有食之,三公免冠自劾”图已开其端。所以有人说东汉时的三公,是“任之轻而贵之重”③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8-05-27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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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汉的统治者设立丞相制度,本来的月的是加强中央集权,提高皇权;但是由于丞相地位的崇高和权力的增大,必然要和君权发生冲突,而专制皇帝为要加强白己的权力,也必然想方设法削践丞相的权力。汉初的儿任丞相都是功高望重,而且多能深自贬抑,故君臣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缓和,然而这并不是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的办法。真正从制度上削弱相权,则始于武帝,中经成帝的改制,最后完成于东汉光武帝。
                  从武帝开始,丞相的权力便逐渐转归中朝尚书,而丞相的地位也随之降落。《汉书,公孙弘传》说;
                  (公孙弘以后)李蔡、严贵翟、赵周、石庆、公孙贺、刘屈嫠继踵为丞相。自蔡至庆,丞相府客馆丘虚而已,至贺、屈楚时,坏以为马厩、车库、奴婢室矣。唯庆以悖谨,复终相位,其余尽伏诛云。
                  《盐铁论。數匮篇》也有类似的记载。这些记载可能有夸大之处,但也不是毫无根据。从相府客馆衰败的景象中,也可看出这个时期丞相权力的缩小和地位下降。同时,从汉武帝对丞相 的态度也能看出这个问题,汉武帝改变了过去皇帝见丞相礼貌甚恭的态度,如“丞相(公孙)弘宴见,上或时不冠”①。丞相稍不如意,就要受到当面斥贵,甚至动辄被治罪处死。自公孙弘后,任丞相的六人中,获罪白杀的二人(李蔡、严青翟),被下狱处死的三人(公孙贺、赵周、刘屈艳)。而丞相在相位中被处死的现象,在公孙弘任职以前的十七人中从未出现过。由于上述情况,所以有人视任相职为畏途,诚惶诚恐,不敢接任。如公孙贺被任为丞相时,“不受印绶,顿首涕立”图。有的人担任丞相后,虽然终老相位,也只是空有其名,如石庆为丞相时,“九卿更进用事,事不关决于庆,庆醇谨而已,在位九岁,无能有所匡言”图。即使如此,石庆也险些被逼自杀。所有这些和汉朝前期相比,丞相地位变化之大,是很明显的。
                  昭帝时,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录尚书事,掌握了朝中的全部政务,“改事壹决于光”④。前后两任丞相,一个车千秋“终不肯有所言”回,一个杨敞“徒唯唯而已”⑥。有一次丞相车千秋召中二千石、博士于公车门会议,这本是丞相职权范围以内的事,而霍光竟以千秋擅召中二千石以下,欲致其罪。丞相权力的下降,于此可见一班。
                  成帝时,置三公宜,丞相之权一分为三。至哀帝时,连丞
                  ①《汉书。汲黯弘传》。②《汉书。公孙贺传》。⑧《汉书.石奋传》。国《汉书。霍光传》。5《汉书*车千秋传》。《汉书.杨敝传》。
                  相之名也被废掉,改为大司徒。东汉光武时,尚书台正式成为中央的最高权力机关,这时的丞相(即司徒)更是有名无
                  实,有职无权,所谓论道之官,备员而已。至于东汉末曹操为相之名也被废掉,改为大司徒。东汉光武时,尚书台正式成为中央的最高权力机关,这时的丞相(即司徒)更是有名无实,有职无权,所谓论道之官,备员而已。至于东汉末曹操为丞相,其本身便是政权的主体,非复人臣之职,这种情况,当另作别论。
                  安作璋《秦汉官制史稿.三公》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8-05-27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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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很丰富啊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8-06-01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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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图片好辛苦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8-06-02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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