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制与丞相制,不仅官称不同,更重要的是实际职权有很大的差异。汉成帝以前基本上是丞相制,丞相掌佐天子,助理万机,御史大夫为承相副式。武帝时,对丞相职权虽有所裁抑,但在法定制度上,丞相仍为中央政府的最高级官吏,有主管一切行政的责任。及至成帝改为三公制以后,情况便发生了
变化。《道典》 卷十九《职官一》说:“成帝改御史大夫为司空,与大司马、丞相是为三公,皆宰相也。”
于是丞相的职权一"分为三,一人单独的责任制,改为三人共同负责制。这是汉武帝栽抑丞相职权的进一步发展,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独尊地位,被三人的平起平坐代替了。
东汉实行的就是这种三公制。但是有两点需要指出:一是官名有多次变化,二是三公并没有实权。
先说官名的变化。东汉初年,仍沿用西汉末的名称,刘昭补注《后汉书。百官志》时引《汉官仪》说;
“王莽时议以汉无司徒官,故定三公之号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即位,因而不改。”直到建武二十七年五月诏日:
“昔契作司徒,禹作司空,皆无大名,其令二府去大。”注云:“朱祜奏:宜令三公并去大名,以法经典。帝从其议。”“又改大司马为太尉。”①
这就是说当时的三公为太尉、司徒、司空。《后汉书,百官志》即以此为准叙述三公:“太尉公一人”、“司徒公一人”、“司空公一人”。灵帝时,大司马与太尉并置,这是比较特殊的情况。献帝建安十三年,罢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又恢复了丞相制。如果说,三公制的出现是削弱丞相权力的一个重要措施;那么,东汉末年罢三公官,则是丞相专权的需要。刘昭写道,“献帝初,董卓自太尉进为相国,而司徒不省。及建安末,曹公为丞相,郗虑为御史大夫,则罢三公官。”②由此可以看出,官名尤其是高级官吏名称的变化在某种程度上:反映着政治形势的变化。
其次说三公的职权。东汉三公,爵高禄厚,爵皆列侯,其奉月钱六万,其秩皆万石,名义上还分部九卿,每公辖隶三卿:
“太尉公主天,部太常、卫尉、光禄勋;司徒主人,部太仆、大鸿胪、廷尉;司空主地,部宗正、少府、大司农。”T
然而在实际上不过行文上下,受成而已,国家大事,则多由皇帝的近臣尚书办理。《后汉书。 仲长统传》云:
“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矫衽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
《后汉书。 陈忠传》亦云:
“汉典旧事,丞相所请,靡有不听。今之三公虽当其名,而无其实,选举诛赏,一由尚书。尚书见任重于三公;陵迟以来,其渐久矣。”
东汉三公不仅不得预闻选举诛赏,甚至三公弹劾近臣都遭到尚书的质问;“公府外职, 而奏劾近官,经典权事,有故事乎!?②
可见三公的实权,在东汉时已转归尚书。不过,三公虽无实权,但其地位仍极尊贵,上自天子,下至朝臣,会见三公,均加礼敬。有时还可参议朝政,监察百官。《后汉书。陈忠
)《通典》卷二十《职官二》。 《通舆》卷二十《职官二》。《后汉书。杨来传》。
传》:
“三公称日家宰,王者待以殊敬。在舆为下,御坐而起。入见参对而议政事,出则监察而董是非。”《通典》卷二十《职官二》也说:
“汉制,三公不与盗戒,若领兵入见,皆交戟叉颈而前。朝臣见三公皆拜。天子御坐即起,在舆为下 寸廷公,天子临轩,六百石以上悉会,直事卿赞拜,绶,公三让然后受。”“凡国有大造大疑,(大员
到....。.
徒、司空通而论之;国有过事,与二公通谏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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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汉三公的地位和权力,马端临概括得比较全面 ..
“自后汉时,虽置三公,而事归台阁,肖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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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生。然当时尚书不过预闻国政,未尝尽夺三
也。”① 高级分享
实际情况是,东汉三公的地位是崇高的,权力的大小
时而异,是否兼录尚书事也有不同,而贵罚又是相当 输出长图
往因为灾变而同时策免三公,《后汉书。 徐防传》:
“(永元)十六年,拜(徐防)为司徒。延平元年迁太
尉,与太傅张禹参录尚书事....安帝即位以定策封龙乡侯...其年以灾异寇贼,策免就国。凡三公以灾异策免,始自防也。”
这后一句不确,早在明帝时因为“日有食之,三公免冠自劾”图已开其端。所以有人说东汉时的三公,是“任之轻而贵之重”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