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篮球
像是一种默契,尽管之后的凌晨两点半金有谦和bambam都会见面,但是一人一鬼都没有提及那天晚上的事情。bambam不知道金有谦是醉酒忘了,还是记得却清醒冷静了下来故意不提,不管是哪一种解释都让bambam安心了下来,却又会矛盾地感到苦涩。
半夜的时候,那半个小时很短,有的时候一人一鬼就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闲聊几句也就过去了。金有谦还偶然问道bambam要不要帮他教训一下抢走他女朋友的男人,bambam好笑地摇了摇头表示不用,他也只是随意编了个理由而已。
金有谦似乎丝毫不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对,bambam觉得不对,但是却又不忍心说出口。
就这样每天假装陌生的幽灵和金有谦相见半个小时,bambam隐隐觉得不安却又不想破坏。
这样的日子很平和,bambam都已经习惯了每天呆在家里等着凌晨的日子,这和他过去单调乏味的生活相比终于多了些希望。
然后这几天金有谦提起了他掌管的分公司的季度活动是一场友谊篮球赛,而他身为总经理也要参与其中。金有谦问bambam早上能不能出去,bambam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后来金有谦以为是自己强求bambam了也没有再说话。
尽管金有谦并没有开口让bambam去看他的篮球赛,bambam还是跟去了。
这是bambam第一次在早上离开金有谦的家,被太阳直直照射的时候bambam总觉得自己幽灵的身体愈发透明,有一种即将灰飞烟灭的错觉和恐惧感。
不管是在高中还是大学,金有谦都是校篮球队的主力,不同于整天呆在画室里画画的bambam,金有谦天生就是在阳光下挥洒汗水的积极分子。
bambam从未告诉金有谦他喜欢看金有谦打篮球,这个男人穿着篮球衣露出坚实的肌肉和高大的身材,每一个跨步,每一个扣篮都充满了力度和张狂。他喜欢看着金有谦在阳光下挥汗如雨地奔跑,喜欢看着他得分后得意地看着自己笑,喜欢他获胜之后一身热汗还把自己抱住硬是要分享他的喜悦。
然后,七年过去了,bambam还是喜欢。
当看到篮球场里,金有谦穿着篮球服站在那里的时候,bambam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就像是曾经的金有谦和现在的金有谦的身影重合在了一起,就连时光的分界线也错综不清,让bambam有一种误以为回到了过去的错觉。
即使七年过去,金有谦踩在篮球场上依旧还是那个肆意张扬的球员,干净利落的动作,矫健敏捷的身姿,运球过人奔跑,似乎每一步都踩着全场的节奏。
半旋身后,金有谦接住了队友传来的篮球,然后双手一沉,握着球放在腰间,接着右手单独抡起了篮球,划出一个美丽的半圈,侧着身将篮球砸进了篮筐!
那一刻,时间真的错乱了。
bambam的脑海中曾经的回忆不断涌上来,相似的全场欢呼声,相似的队友冲上去和金有谦击掌,相似的金有谦带着自信骄傲的笑容看向自己的方向。
bambam也笑了,抬起手向金有谦挥了挥手代表自己看见了。
然后,金有谦怔住了原地。
金有谦就那么茫然地站在原地,下意识地看向教练座位后观众第一排的位置。
他直觉那里有人在看着他,但是那里谁都没有。
心跳又开始错乱地跳动,那种崩溃的空虚感又一次涌上了金有谦的心头,又是那种感觉。那太过明显的空缺,金有谦眯着眼拼命想要记起来到底他的视线尽头里该是谁在那里,但是却又完全想不起来。
像是一种默契,尽管之后的凌晨两点半金有谦和bambam都会见面,但是一人一鬼都没有提及那天晚上的事情。bambam不知道金有谦是醉酒忘了,还是记得却清醒冷静了下来故意不提,不管是哪一种解释都让bambam安心了下来,却又会矛盾地感到苦涩。
半夜的时候,那半个小时很短,有的时候一人一鬼就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闲聊几句也就过去了。金有谦还偶然问道bambam要不要帮他教训一下抢走他女朋友的男人,bambam好笑地摇了摇头表示不用,他也只是随意编了个理由而已。
金有谦似乎丝毫不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对,bambam觉得不对,但是却又不忍心说出口。
就这样每天假装陌生的幽灵和金有谦相见半个小时,bambam隐隐觉得不安却又不想破坏。
这样的日子很平和,bambam都已经习惯了每天呆在家里等着凌晨的日子,这和他过去单调乏味的生活相比终于多了些希望。
然后这几天金有谦提起了他掌管的分公司的季度活动是一场友谊篮球赛,而他身为总经理也要参与其中。金有谦问bambam早上能不能出去,bambam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后来金有谦以为是自己强求bambam了也没有再说话。
尽管金有谦并没有开口让bambam去看他的篮球赛,bambam还是跟去了。
这是bambam第一次在早上离开金有谦的家,被太阳直直照射的时候bambam总觉得自己幽灵的身体愈发透明,有一种即将灰飞烟灭的错觉和恐惧感。
不管是在高中还是大学,金有谦都是校篮球队的主力,不同于整天呆在画室里画画的bambam,金有谦天生就是在阳光下挥洒汗水的积极分子。
bambam从未告诉金有谦他喜欢看金有谦打篮球,这个男人穿着篮球衣露出坚实的肌肉和高大的身材,每一个跨步,每一个扣篮都充满了力度和张狂。他喜欢看着金有谦在阳光下挥汗如雨地奔跑,喜欢看着他得分后得意地看着自己笑,喜欢他获胜之后一身热汗还把自己抱住硬是要分享他的喜悦。
然后,七年过去了,bambam还是喜欢。
当看到篮球场里,金有谦穿着篮球服站在那里的时候,bambam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就像是曾经的金有谦和现在的金有谦的身影重合在了一起,就连时光的分界线也错综不清,让bambam有一种误以为回到了过去的错觉。
即使七年过去,金有谦踩在篮球场上依旧还是那个肆意张扬的球员,干净利落的动作,矫健敏捷的身姿,运球过人奔跑,似乎每一步都踩着全场的节奏。
半旋身后,金有谦接住了队友传来的篮球,然后双手一沉,握着球放在腰间,接着右手单独抡起了篮球,划出一个美丽的半圈,侧着身将篮球砸进了篮筐!
那一刻,时间真的错乱了。
bambam的脑海中曾经的回忆不断涌上来,相似的全场欢呼声,相似的队友冲上去和金有谦击掌,相似的金有谦带着自信骄傲的笑容看向自己的方向。
bambam也笑了,抬起手向金有谦挥了挥手代表自己看见了。
然后,金有谦怔住了原地。
金有谦就那么茫然地站在原地,下意识地看向教练座位后观众第一排的位置。
他直觉那里有人在看着他,但是那里谁都没有。
心跳又开始错乱地跳动,那种崩溃的空虚感又一次涌上了金有谦的心头,又是那种感觉。那太过明显的空缺,金有谦眯着眼拼命想要记起来到底他的视线尽头里该是谁在那里,但是却又完全想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