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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脖文 :十问一答:善良需要一双眼睛
这个吧里我实打实写的就是那个碰瓷,主要是针对三金护卫队
为什么呢,因为那个啥冒充米格***没事就喜欢来我这喊,快点来骂我们呀
我干啥要骂你们呀,给水军回帖会涨工资我懂,我不想回
并且我这个人,实在是素质不行啊,本来我挺气的,到最后还是哎,大过年的,还是挺走心的说了点祝福的话。
不像三金护卫队,张嘴闭嘴都是“你们全家是风 狗,你们全家没 脑纸”这类型真挚的“祝福”。
所以我还是搬文吧。
欢迎同好过来赏文,傻瓜就别来了,你不要脸,我给。


1楼2018-02-13 19:15回复
    比思考,愤怒很容易,容易高尚,也容易卑鄙,但最容易的,还是被人利用。


    2楼2018-02-13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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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凤回竹舞


      3楼2018-02-13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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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微博总共发过四篇文章,第一篇是我的技术专业文,余下就都是关于江歌案的,这是第五篇,也是这个解读问答的最后一篇。
        前面的文章,评论里面,无论是有站队的,还是真的假的中立者,发现很多人基本案情信息都没有阅读完毕。所以,今天整理目前个人认为公信力较高的案情信息如下。我认为如果你没有阅读完这些信息,就来支持或者批判江妈或者刘鑫,不仅对当事人不负责任,对你自己也不负责。
        事实如下,按法律效力从高到低排列。看完了这些事实信息,你有什么样的观点,那是每个人的自由,无法强求。我只想说一句,比起独立的阅读和思考,跟着大字报式的批判和檄文后面,极尽恶意甚至肮脏地表达自己的愤怒,简单而又痛快。但人生不是电视剧,死了领个盒饭,伤了洗洗颜料,马上赶赴下一个片场。这里的伤害痛彻骨髓,需要十年二十年才能稍稍平复,甚至一生都在纠缠伤者。所以愤怒是简单的,你也要注意,它也是容易的,容易高尚,也容易卑鄙,但最容易的,还是被人利用!!!


        4楼2018-02-13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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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是经过了法庭辩论,或者提供者是完全代表公义的检方,他们只可能存在技术失误的可能,但不存在动机问题,下面这些应该是一个路人了解案情的第一手资料:
          李淼翻译-日本法庭对陈世峰的判决书
          澎湃新闻-陈世峰杀人案,检方证据(上)
          澎湃新闻-陈世峰杀人案,检方证据(中)
          澎湃新闻-陈世峰杀人案,检方证据(下)
          (这个我就没转了,需要的话下次慢慢来)


          5楼2018-02-13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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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各种媒体的,能够旁听庭审的人毕竟很少,路人主要是依赖记者的文字或视频复盘庭审信息,有兴趣的可以阅读。比较权威的媒体有三家。个人推荐凤凰李淼,因为她是唯一一个以记者身份旁听的中国人,日语也最好。其次是王局,毕竟王局的老辣不是一般记者可比:
            凤凰李淼-陈世峰庭审全程报道
            王志安的庭审报道,最好加听他的录音
            腾讯视频何润峰-视频为主
            其它还有一些自媒体的视频,我认为上述三家比较具有公信力。因为这三家都背靠大树好乘凉,没有太大的经济压力。如果想把他们仨全收买了,估计至少马云雷军级别出手才行,江妈或者刘鑫都做不到。同时我认为这三家信息的可信度很高,还因为三家的信息基本也都可以相互印证。
            这里还有一些不权威的信息,比较重要,因为能够和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基本吻合,但是提供了更丰富的细节,想了解更多的可以参考一下:


            6楼2018-02-13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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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3房客的证词,检方原件
              在日华人,拍摄的类似江歌寓所的门锁
              (这两个也没转过来,我下次慢慢来哈)


              7楼2018-02-13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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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有些人列出一篇孤零零的帖子,或者某个真实声音都未知的所谓中间人录制的什么快问快答,认为比庭审判决书还真相。那么你觉得大太阳下面都黑幕重重,而在阴暗的角落里才有真相,我也不说什么。你就当不仅我国,连带日本都还处于(江妈一个人的)白色恐怖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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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鑫对江妈的其余回答与案情无关,更多是事后的沟通纠葛。而在11月3日后的来龙去脉,日本法庭并不会关心,资料甚少。从庭审检方证据中,我们能够确认的案发后的事情有几个,按时间排列如下:


                8楼2018-02-13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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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2018-02-13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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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说明几个法律用词,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查阅了日本刑诉法,发现和我国不太一样,有必要解释几句。日本实行“逮捕前置主义”,关押一个嫌疑人,分三种情况,逮捕,未决(公诉前)羁押,和判决后羁押。逮捕是用于侦察的,警方单独就可以发出,但能够关押嫌疑人的时间很短,期限多少我就没查到。逮捕后的嫌疑人才能进入未决羁押,是否要进行羁押,就是继续关着嫌疑人,还是先释放嫌疑人,由法官决定,这时候法官需要单独讯问嫌疑人(警方不能参与),然后才是公诉。
                    从遇害后的江歌拍照为11月7日看,我猜测这个时候警方已经完成了初步的法医鉴定。
                    所以网络上有两张刘鑫提供的公诉申请告知书,基本就是说在这个时候,确定对陈世峰可进行未决羁押,一个是11月24日针对恐吓罪的公诉申请,一个是12月14日针对杀人罪的公诉申请。提起公诉,一般为警方侦察已大致完毕。


                    10楼2018-02-13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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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2018-02-13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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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目前为止,我可以得到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案发后事实信息。这些除了技术可能出瑕疵外,并不太会有因为动机而扭曲事实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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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都能看到这里来了,那么我在不具有铁证的情况下,对余下的问答做几个简单的解析。不管你是觉得谁对谁错,还是选择中立,应该都可以平心静气地看完。观点可以各异,因为那取决于各自的价值观。但是推理和逻辑求证方法,则必须是一致的,因为这是科学,一加一你都不认为该等于二,讨论乘法口诀表的正确与否实在缺乏基础。


                        12楼2018-02-13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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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楼2018-02-13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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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论刘鑫是否与江歌有亲密的关系,哪怕将目前出现的各种孤证信息都加起来,也难以支持二人超过同学和室友之上的关系。
                            于法,刘连最末顺位的继承关系都排不上,而江妈作为江歌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作为江歌的第一权利所有者是无可争议的。于情,无论从江妈卖房供江歌留学,还是江歌与妈妈每日保持微信语音这里看,二人感情非常亲密。而刘鑫公布的信息上看,除了看到江歌在9月2日之后对刘鑫的热情帮助,其他的二人交集,尤其是刘鑫对江歌的付出基本没有看到。
                            所以关系不关系的,希望刘鑫就不要纠结了。尤其涉及江歌的照片,视频,不论以任何方式使用,江妈都可以伤害感情为由请求任何方面停止使用。有人说,我一不盈利,二没有伤害权利人。这个比较可笑,有没有伤害权利人应该由权利人做出判断,而不是由使用方做判断。否则,为什么发个动画字幕,也没盈利,日本警察抓了好几个中国人。
                            作为路人,刘鑫拿不出(具有法律效力的)铁证的情况下,我选择相信江歌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什么东西具有法律效力,你的资料至少要经过个公证吧,再不济也要两个以上的第三方的信用背书。在此特别声明一下,那种声音都是假的人,既算不上第三方,信用也根本就是零。


                            14楼2018-02-13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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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楼2018-02-13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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