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说说赵教授2018年1月28日这一集。这一集,我们按照赵教授讲课的顺序来讨论。
首先说三道奏札,这是司马光辞别宋神宗时写了三道奏札。
第一道奏札,司马光要求在陕西免除实行青苗法和免疫法,理由是陕西闹灾,老百姓颗粒无收。这个理由算是理由吗?闹灾和颗粒无收跟不实行青苗法和免疫法有什么直接关系吗?按说越闹灾越应该实行青苗法,只不过要免利息或减利息。但是司马光并没有说要降息和减息,只说不实行青苗法和免疫法。本来就闹灾,老百姓颗粒无收,不知道不实行青苗法,老百姓还怎么过。
第二道奏札,希望不要让陕西的年轻人去戍边,理由是青壮年都去当兵,农业生产就要耽搁,这对农业生产很不利。这里有两个问题:(1)陕西的青年不去当兵,其他地方的青年就应该多去当兵。(2)农业生产搞好了,外敌自然就不会侵略了。这些道理说得通吗?
第三道奏札,不能把内地兵调到边境上去,内地不能空虚,要防止老百姓造反。这个奏札算是有一定道理。
接着是司马光西进,看到因天灾流离失所的老百姓非常同情,还算司马光有点德行。但是同情有什么用呢?不如付诸行动。王安石当初大搞水利和后来大搞农田水利法,不是在用实际行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抵抗旱灾、水灾,让老百姓尽量减少因天灾所造成的庄稼损失吗?怎么当初王安石搞水利建设出了点小差池,赵教授就那么不能容纳呢?
再接着,赵教授用了很大篇幅“控诉”了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的诸多毛病或罪恶,一是利息过高,有的地方利息甚至高达数倍,老百姓痛苦不堪;二是国家拿陈粮换老百姓新粮,不公道。这条指责比较牵强。因为据说当时宋朝国库粮食几乎没多少库存,国库粮食基本上是一年赶着一年走,那么国家实施青苗法顶多是用头一年的粮食换老百姓手里第二年的粮食,不算是赵教授所说的国家拿陈年老粮换老百姓新粮食。再则,有的地方实施青苗法,采取的是现金,那么赵教授所说的国家拿陈年老粮换老百姓新粮的说法,就更站不住脚了。
总之,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在一些地方,出现了一些问题,甚至是严重问题,笔者并不想否认,尤其是在早期。但是,据其他资料记载,青苗法在一些地方实施还是取得了良好效果的,是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的,譬如邓绾、李参、王广渊、王广廉、李定等所在的府、州,据他们实事求是地讲,就取得了良好效果、老百姓都感到灵便。像取得良好效果的地方,肯定还有不少,只是史料不记载罢了。
据我估计,青苗法在全国实施总的情况是:三分之一实施得比较好,三分之一实施得比较一般,三分之一实施得比较差。而就是这三分之一实行的比较差的,给青苗法造成了恶劣影响,成为反对派无限夸大青苗法负作用,欲彻底否定青苗法的把柄。而后来的宋史编者,由于倾向旧党,就故意隐藏青苗法实施效果比较好的地方,而突出青苗法实施效果比较差的地区。
既然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效果有好有坏,那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就不是青苗法本身的毛病,而是实施过程中的毛病。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毛病,就应在实施过程中修改毛病、改进工作,而不能因噎废食,彻底否定新法。
司马光有一个做法值得肯定,那就是他后来到地方任上,要求在实施青苗法过程中不要强迫贷款,这个观点值得称赞,但这又何尝不是王安石一开始的想法呢?以王安石同情下层劳动人民、忧国忧民,他能执行出一种祸国殃民的法律吗?实际上,王安石制定青苗法一开始就要求实施者不能强迫,如果那时司马光早就提醒王安石要注意这点,相信他们二人可能就会就青苗法达成共识,一起合作把青苗法推行好。可惜的是,司马光一开始反对青苗法的原因根本不是这些,而是因为青苗法与民(这里的民,实际上是大官僚、大地主)争利,这是他反对青苗法的最根本原因。
俗话说,不当家不知柴米贵,黄帝每天为给官员发工资没钱而着急,而司马光却一个劲的要求取消新法,又想不出增加国力的办法,照样一个子不少的拿工资,这才叫站着说话不腰疼(司马光一辈子负能量太大,一辈子光说这不行那不行了,就没听说过他说行的)。不然,君实公为了抗议新法实行,可以拒领朝廷俸禄,因为他领的俸禄中,有不少是实行新法而给国家带来的收入。或者,君实公可以将自己修园子的钱无息贷给贫困农民,让他们度过灾荒,笔者给司马公磕三头。
首先说三道奏札,这是司马光辞别宋神宗时写了三道奏札。
第一道奏札,司马光要求在陕西免除实行青苗法和免疫法,理由是陕西闹灾,老百姓颗粒无收。这个理由算是理由吗?闹灾和颗粒无收跟不实行青苗法和免疫法有什么直接关系吗?按说越闹灾越应该实行青苗法,只不过要免利息或减利息。但是司马光并没有说要降息和减息,只说不实行青苗法和免疫法。本来就闹灾,老百姓颗粒无收,不知道不实行青苗法,老百姓还怎么过。
第二道奏札,希望不要让陕西的年轻人去戍边,理由是青壮年都去当兵,农业生产就要耽搁,这对农业生产很不利。这里有两个问题:(1)陕西的青年不去当兵,其他地方的青年就应该多去当兵。(2)农业生产搞好了,外敌自然就不会侵略了。这些道理说得通吗?
第三道奏札,不能把内地兵调到边境上去,内地不能空虚,要防止老百姓造反。这个奏札算是有一定道理。
接着是司马光西进,看到因天灾流离失所的老百姓非常同情,还算司马光有点德行。但是同情有什么用呢?不如付诸行动。王安石当初大搞水利和后来大搞农田水利法,不是在用实际行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抵抗旱灾、水灾,让老百姓尽量减少因天灾所造成的庄稼损失吗?怎么当初王安石搞水利建设出了点小差池,赵教授就那么不能容纳呢?
再接着,赵教授用了很大篇幅“控诉”了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的诸多毛病或罪恶,一是利息过高,有的地方利息甚至高达数倍,老百姓痛苦不堪;二是国家拿陈粮换老百姓新粮,不公道。这条指责比较牵强。因为据说当时宋朝国库粮食几乎没多少库存,国库粮食基本上是一年赶着一年走,那么国家实施青苗法顶多是用头一年的粮食换老百姓手里第二年的粮食,不算是赵教授所说的国家拿陈年老粮换老百姓新粮食。再则,有的地方实施青苗法,采取的是现金,那么赵教授所说的国家拿陈年老粮换老百姓新粮的说法,就更站不住脚了。
总之,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在一些地方,出现了一些问题,甚至是严重问题,笔者并不想否认,尤其是在早期。但是,据其他资料记载,青苗法在一些地方实施还是取得了良好效果的,是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的,譬如邓绾、李参、王广渊、王广廉、李定等所在的府、州,据他们实事求是地讲,就取得了良好效果、老百姓都感到灵便。像取得良好效果的地方,肯定还有不少,只是史料不记载罢了。
据我估计,青苗法在全国实施总的情况是:三分之一实施得比较好,三分之一实施得比较一般,三分之一实施得比较差。而就是这三分之一实行的比较差的,给青苗法造成了恶劣影响,成为反对派无限夸大青苗法负作用,欲彻底否定青苗法的把柄。而后来的宋史编者,由于倾向旧党,就故意隐藏青苗法实施效果比较好的地方,而突出青苗法实施效果比较差的地区。
既然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效果有好有坏,那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就不是青苗法本身的毛病,而是实施过程中的毛病。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毛病,就应在实施过程中修改毛病、改进工作,而不能因噎废食,彻底否定新法。
司马光有一个做法值得肯定,那就是他后来到地方任上,要求在实施青苗法过程中不要强迫贷款,这个观点值得称赞,但这又何尝不是王安石一开始的想法呢?以王安石同情下层劳动人民、忧国忧民,他能执行出一种祸国殃民的法律吗?实际上,王安石制定青苗法一开始就要求实施者不能强迫,如果那时司马光早就提醒王安石要注意这点,相信他们二人可能就会就青苗法达成共识,一起合作把青苗法推行好。可惜的是,司马光一开始反对青苗法的原因根本不是这些,而是因为青苗法与民(这里的民,实际上是大官僚、大地主)争利,这是他反对青苗法的最根本原因。
俗话说,不当家不知柴米贵,黄帝每天为给官员发工资没钱而着急,而司马光却一个劲的要求取消新法,又想不出增加国力的办法,照样一个子不少的拿工资,这才叫站着说话不腰疼(司马光一辈子负能量太大,一辈子光说这不行那不行了,就没听说过他说行的)。不然,君实公为了抗议新法实行,可以拒领朝廷俸禄,因为他领的俸禄中,有不少是实行新法而给国家带来的收入。或者,君实公可以将自己修园子的钱无息贷给贫困农民,让他们度过灾荒,笔者给司马公磕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