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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没被好好读过的书,就像一个没有好好活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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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咱们都取所需。
上一个贴子是三年前了:https://tieba.baidu.com/p/3519386689
啊,开始吧。


1楼2018-01-19 21:52回复
    这次咱们先聊聊拉丁美洲。
    别跑啊,拉美,可不止是“魔幻现实主义”
    先是这个可读性很强的
    《万水千山走遍》
    第一次对拉美有点粗浅的印象,是初中,从三毛那里得来的。
    这本书写于荷西去世后,是她旅拉美写作、拜访的途中见闻,笔调已经不乏哀伤,但是灵气还是满的。有许多动人的故事,也有很多野蛮丰饶的拉美风情。


    2楼2018-01-19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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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系列:短经典系列
      中信集团这几年出版了一套很酷、很小众、很丰富的图书《短经典系列》。下面一本古巴的,一本巴西的,都来自这套丛书。
      一并推荐王安忆给这套书作的序。
      王安忆是大陆城市文学里首屈一指的人啊……


      3楼2018-01-19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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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秘的幸福》
        巴西印象,估计不少人人还是停留在《芒果街上的小屋》。克拉丽丝·李斯佩克朵被誉为“卡夫卡之后最重要的犹太作家”,霍,来头够大。
        就像书底介绍的,她的文字充满了哲学性。一般来说,我读哲学性过强的东西会发困和出神,但是读她却不会。她总是在细微的动作描写之后,引入大段的心理描写,像是电影中的慢镜头一样,骤然间茶杯破碎的动作漫长得像一个世纪,连裂纹是怎样发生的都纤毫毕现。她涉及的题材很日常,也没有过于洋溢的“巴西风情”,相反,她很现代,又很远古,热衷于母鸡这个意象(看到后面你就会发现了),对于来自人性深处的东西,她施以不留余力的挖掘。


        4楼2018-01-19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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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之战》
          前些年在网上流传得很火的一首诗:
          瀑布的水逆流而上/ 蒲公英种子从远处飘回/ 聚成伞的模样/ 运动员回到起跑线上/ 我交回录取通知书,忘了十年寒窗/ 厨房里飘来饭菜的香/ 你把我的卷子签好名字/ 关掉电视/ 帮我把书包背上/ 你还在我身旁。
          这个手法,这个意境,看了,是很感动。
          但其实,古巴的阿莱霍·卡彭铁尔,早就把这个手法玩过了:
          吊灯把宽敞的大厅照得金碧辉煌。墙壁的裂縫渐渐合拢,现代钢琴换成了古钢琴,棕榈树的年轮变少了。藤蔓植物爬上了第一道飞檐。克瑞斯女神的黑眼圈淡了,柱头看上去像新雕刻的一样。天更热的时候,马尔夏整个下午都和侯爵夫人拥拖在一起,共度良辰。眼角的鱼尾纹、皱着的眉头、下巴上的赘肉都不见了,肌肉重新变的结实有力。有一天,房子里充满了清新的油漆味。
          装饰着金属钉的胡桃木门板嵌回到门框里,合页上的螺丝钉迅速扭转着,深深钻入螺母。荒芜的花圃中,鲜花抬起破碎的瓦片。它们重新拼合在一起,掀起一阵旋风,雨点般落回到房顶的梁架上。房子长高了,恢复了往常的面积,看上去端庄又华美。克瑞斯女神不再灰头土脸,喷泉池里有了更多的鱼儿。潺湲的水声唤回了被遗忘的秋海棠。
          在这本短篇小说集里你会发现比手法更美的东西。
          啊。


          5楼2018-01-19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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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吧长谈》
            电影是谁发明的?
            百科全书说,是美国人打赌偶然发明的。
            那蒙太奇呢?
            这次百科全书说什么我也不听了,我说,是略萨发明的。他的镜头调度得太好了,玩结构玩得一级棒(被称作“结构现实主义大师”)。不过这部太长,有七百多页,只是想尝尝鲜的可以看他别的,比如《潘达雷昂上尉与劳军女郎》。
            另一点,你是能感受得到书写者的情绪的,马尔克斯总是带有谐意的笑的。相较之下,略萨就太苦了,很硬的文本,甚至不给读者好脸色,笑也是苦笑。这并不是一本轻松的书。


            6楼2018-01-19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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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不了你的马尔克斯
              《霍乱时期的爱情》今天的第二篇推送就讲它。
              《百年孤独》
              《世界上最美的溺水者》


              7楼2018-01-19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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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不了你的博尔赫斯
                《博尔赫斯谈话录》
                《小径分岔的花园》
                对博尔赫斯感兴趣的,从这两本开始就非常好。
                老爷子的好评太多了,就说一点吧:这个人,实在是赤子天真;至于其文,具有“元点性”,所谓元点类似于原创、自发的意思,但是它更加坚硬,具有极其强大和优美的内核。
                他的诗歌,除了耳熟能详的《我用什么才能留下你》,
                还推荐《宁静的自得》。


                8楼2018-01-19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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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两本来自当代墨西哥的书。
                  《在世界中心潜游的女孩》 像这种中心主题+励志故事+场景速切的书,完美地遵照了好莱坞套路:从欣欣然的希望到第一次小高潮,快乐的背后暗藏玄机,在登高又跌重的低谷里,人物和地点串联着时间轴,时来运转,把故事推向最后的高潮,酣畅淋漓,过瘾又感人。
                  全书画面感非常强劲,不用怎么改可以直接拍电影,流畅明快的笔调是基本功,古怪可爱的设定十分亮眼,讨人喜欢。至于主题呢,也非常有爱。
                  在里面我们还可以发现,墨西哥是一个呼吸着全球化大潮的吐息的工厂国家。
                  《恰似水之于巧克力》 还是蛮出名的,同上。


                  9楼2018-01-19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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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寻玛雅文明》
                    商务印书馆出品,社科丛书,专业科普。了解印加帝国与玛雅文明是非常好的参考书。


                    10楼2018-01-19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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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推荐《传声筒》,作家西西在这本书里着重推荐的都是拉美文学。
                      美洲的世界里其实蕴含着大量的关于的“爱”的主题,我们下次再谈。


                      11楼2018-01-19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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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不总是推荐这些文学性很强的书籍,所有有趣的东西我都会喜欢的。下次见咯


                        12楼2018-01-19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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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书:喜马拉雅之南的梵音与芒果树
                          1. 哦,印度
                          第一次对这个国家产生兴趣,是在初中,一本当时算是网红的书吧,名字有点非主流,那时整天胡乱看——《当你途径我的盛放》。作者写过那首著名的《班扎古鲁白玛的沉默》:“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在前些年广为流传。
                          印度是一个不得不来的国度,尤其作为一个中国人——不同于英国人来印度,为了拾取微弱的贵族余辉;也不同于美国人来印度,热衷于灵修与冥想的另类嬉皮;中国人来印度,是因为,直到来了印度,你才能真正的了解,“东方”的全部含义——也许聆听了佛陀的般若,你才终于懂得了老庄淡泊;也许看到了泰姬陵的静谧,你才开始理解梁山伯的寂寞;也许尝遍了咖喱的辛辣,你才能学会欣赏汾酒的香糯。
                          天竺远远,但不应只是中国人心目中的“西天”;中土浩浩,也不应仅是印度人记忆里的“大唐”。如果中国是跏趺而坐、昼夜思索的老者,印度便是那同样古老的菩提树,中国用一个指头点数不过印度的年轮,印度用一千个年头回答不了中国的疑问。可能坐下来思考的问题,只有走出去才有答案,所以,行走吧,唯行走是答案。
                          这段话周正得都有点余秋雨了,还是蛮有意思。
                          或许有时间,人真该去印度走走。
                          今天推荐四本书,着重讲《午夜之子》。
                          2. 何谓 魔幻现实主义
                          布克奖是英语文学界内的最高奖项,我觉得这本书体现出来的“魔幻现实主义”良好地分野了布克奖和诺贝尔的格局感。
                          鲁西迪和马尔克斯,像,但绝不一样。
                          看过的人会懂我这句话:鲁西迪的行间距更宽。这也是他没有获得诺奖的原因。
                          如果在《百年孤独》之后还无法准确把握“魔幻现实”,那么,加上这本,可以了。除此外,我们还发现很多相似的有趣之处。比如,奇妙的疾病。
                          似乎是这么一回事:那一年晚夏我外公:阿达姆·阿齐兹大夫染上了一种极其危险的乐观毛病。(P42)
                          我们——整个国家、我的父母和我——在乐观的海洋中漂浮,盲目地朝暗礁漂去。(P378)
                          这就很像《百年孤独》里的遗忘症,失眠症。相似的太多了,还有「以干干净净的大灭绝来结束混乱」这样的象征性手法,关于孕育、关于女人,缝隙,海洋,年龄不详巫师般的老者,「闭口不言」的决心,以及「带有情绪魔力的食物」。
                          因为她在调制这些菜肴的时候也掺进了自己良心上的不安,以及对罪行败露的恐惧。因此,那些东西尽管很好吃,却能够使吃的人感到一种无可名状的疑惑。(P175)
                          “母亲大人”做的咖喱里充满了古老的偏见。(P177)
                          她那老处女的沮丧心态渗透到了这两个教育机构的课程、砖瓦和学生之中,她培养的少年和青年学生身上都具有一种古代的复仇心理,尽管他们并不明白个中的原委。(P416)
                          《霍乱时期的爱情》里,乌尔比诺医生是在一次误诊中认识费尔明娜的,这一点像极了《午夜之子》里外祖父母的相遇。未出嫁的女人不能与陌生男子打照面,连医生也不可以,于是,通过一块破了圆洞的床单,学成归来的医生为地绅的女儿“分区域”治病。然而,后来——
                          他当初一片一片地爱上了她是个错误,如今这一片片的东西已经合成一体,成为一个可怕的怪物。(P44)
                          最值得玩味的,就是这种「仅在婚礼之前有效的短暂爱情」,婚后,迅速由新鲜转入凋谢。往往是由于一方曾经去欧洲留学,目睹了现代文明。这是殖民地的尴尬里,非常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下面推荐的《继承失落的人》里,也是如此。
                          她生活在她自己建造起来的一个无形的要塞里面,由传统和坚定的信仰构成了铁桶似的堡垒。(P44)
                          她认为电影不过是娼妓行业的分支罢了.(P64)
                          玩得转「魔幻现实」的人,一定是很会讲故事的人。
                          很特别的一点是,会讲故事的人,写污秽,总有一种洁净感。阿城曾经提到过,就像电影里的厨子,没有烟火气。
                          「热带」是一种怎样的情形呢?
                          是什么在热烘烘的环境中生长得最好呢?是想入非非的幻想、荒谬的行为、情欲。(P382)
                          而在湿热得透不过气的大环境里,偶尔的干爽就像「绝望中的焕然一新」。
                          不得不想起玛格丽特杜拉斯曾写过,在那片潮湿燠热的东南亚,某一天,母亲搬出了所有的家具,洗刷,让风穿过大堂,一个难得的清爽的日子。但那之后,我记得又是绵绵不绝的无力感。
                          这就是热带里的哀伤风情吧,既是人的生生不息,又是蝼蚁般的绝望。
                          但顾城说了,也可以美如神。
                          3. 宿命感与历史感
                          说来,印度是必须有这样一本”魔幻现实“的史诗不可,它底子太好了。四五千年的浓厚的次大陆异域风情,神话传说和宗教纠葛,早在这片赤道的低气压上空风云密布。素材,调料,历史演义,鬼魅神祁,只等开锅。
                          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和印度命运与共的孩子和他悠长浩大的家族史,其实,我猜书是这样写成的:
                          作者是先把印度比喻成一个人,再一一对应寻找合适的象征,影射成这样一个人的命运。
                          此书,包括后面要推荐的两本印度裔作家,行文无一不带有“戏谑感”。
                          对于印度这样的题材,此路甚妙。历史太厚重,习惯太顽固,人口太密集,事件太混乱,故事悲哀到荒谬,所以,戏谑自嘲的笔调,反而可以让人轻快操刀,游刃有余,就像处理腥膻,是要用葱蒜的。
                          戏谑:
                          据传印度和巴基斯坦争夺他的山谷这件事使他怒火中烧,他于是步行到查谟去,专门为了站在交战双方之间,向他们宣讲自己的观点。他要说的是:克什米尔是克什米尔人的。自然,他们开枪打死了他。奥斯卡·卢宾要是活着的话,很可能会称赞他演讲的姿势,R.E.达厄要是在场的话,很可能会表扬打死他的士兵枪法很准。
                          更烦人的呢,是缺水缺到了这种程度,连送牛奶的都找不到干净水来兑到牛奶里去了。
                          全书一气呵成的是从未被摆脱的宿命感,由于是回忆的形式,所以一切都早已有了定局,于是“多年以后”“直到……日”“他将死于……”“他会在……”这样的句子多的很,好像一切已经注定。
                          而「历史」在本书中,几乎作为一个独立个体在出现着。
                          我这可怜的身体,怪里怪气,一点也不可爱,收到历史太多的打击,上上下下都有东西往外直冒,手指被门轧断,脑袋又被痰盂打破,我的身体已经开始出现裂痕。(P40)
                          她患上了白癜风,这种毛病渗入到历史当中,在独立后不久大规模地爆发起来。(P49)
                          这会儿这个居住区笼罩在那朵手指形状的乌云所包含的疯狂和那个时代的整个乱成一团的虚幻状态当中,每扇窗口都有人在高喊,小学生们一遍又一遍地吼了起来:“强奸犯!强奸犯!强——强——强奸犯!”其实并不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意思。(P90)
                          历史在一系列的推推搡搡之中,终于使自己抵达了那个我马上就要出场的时刻。(P109)
                          捎带一提,全书记述年份,全部使用汉语而非阿阿拉伯数字,“一九五八”而不是“1958”,我不知道原文是怎样的,但是这里看得出译者的心。至少在汉语语境里,前者是要优于后者的,更有沉淀的味道,而非一味冷冰冰的数字。
                          鲁西迪被称为“后殖民文学教父”。其实“殖民地”,它本身的文学土壤就是很大的魅力所在,新旧的碰撞
                          ——当然少不得「尬尴」:
                          利法法·达斯无可奈何地站在一边,不知道在拜仁——即使只是个乞丐——面前该怎么办才好。(P97)
                          就像往常那样,把欧洲人从印度人暴动中救出来的还是印度人。(P158)
                          或许这样说更公平一些吧,那就是欧洲在印度以闹剧的形式得到了重复。(P235)
                          4. 欺骗性的回忆
                          这一小节,来自近期刚看的书《记忆空间》,和我自己的一些思考。
                          鲁西迪描述历史事件的时候,是“漏洞百出”的。比如他在印度神话和孟买的公共汽车路线系统犯了错误,在巴基斯坦军队的军阶上和香烟牌子上发生混淆。
                          一开始,他由于人们发现了它的错误而恼怒,而后他改变了态度:“错误的显得很正确”,于是他甚至引入了新的错误。“我花了些力气,把事情翻转过来”。
                          他啊,关心的是一些至关紧要的东西——
                          “回忆的真实”(memory’s truth)
                          这一点让人们联想起普鲁斯特。
                          然而正如他自己支出的,图鲁斯特想要描写的经历和他自己之间只有时间相隔,而鲁西迪和印度的事情却隔着时间以及移居。
                          时间,和空间的两层幕布,让人怀疑到底什么是真实。
                          这就是鲁西迪想探讨的问题——
                          “我不再追忆逝去的年华,而是研究我们使用什么样的方式和方法来改造过去,以满足我们当下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把回忆当做一种工具使用的。”
                          嗯,这个话题非常有意思。因为政治的无处不在(比如,当权者的「遗忘政策」和「回忆政策」),和个人的情感倾向……太多太多因素,「历史」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一个小姑娘,谁都可以任意打扮。
                          5.细节的把控与镜头感:
                          书里提到过
                          孟买人没有谁不懂得一些基本的电影术语的。(P34)
                          全书里的画面感很强,对,就像电影。有时作者直接用“给一个镜头”这样开启,无论是定格在拇指与食指之间的物证,还是隔着一层玻璃瞥见的母亲克制的出轨,都可以直接在脑海中放映起来的。
                          再有,举一个细节的例子。
                          尽管这所宅子完全带有军队的气息,但它死气沉沉的,就连镶嵌在餐厅墙壁上的鱼缸里的金鱼也像是有气无力地在吐气泡。(P360)
                          你看,想描写一种气氛,一两个细节就够了,最好是一个。
                          有时你会不会遇到一种情况:在书里看见绝佳的描写,兴高采烈地要复述给人,结果大家尴尬一笑。
                          我后来发现,这是由于,作者对他们自己构筑起来的那番「特别」的场景,把控很好,但是不具有普遍性。
                          这说明作者写嗨了。
                          小伙子又怕又骄傲,遵命坐了下来,大气不出。(P364)
                          看这句,当时我拍案叫绝。但如果想让人领略,必须前后都拉上。
                          像翡翠一样冰冷的姨妈(P396)
                          这种比喻就好在,喻体和被比喻的事物的气质出奇一致。姨妈是贵妇人,冷冰冰,好,借用这种华丽贵气的石头,就相得益彰。
                          把蓄势待发的怒气比喻成壁虎,这是在热带,很好。杜拉斯在《情人》里,中国人的喧嚣比喻成数千只筷子在敲击,嗯,可以。安吉拉卡特在《焚舟纪》里的某处忽然扯到了“像中国风铃”,这就是典型的“迷恋于异域风情”了。
                          6.分享一些摘录
                          ·我把那寡妇的最出色最巧妙的笑话公之于众:那就是她不给我们上刑,而是给我们希望。
                          ……
                          精神切除术,就是使你失去希望。
                          ·在一月份一个很冷的日子,星期五清真寺最高的光踏上宣礼员的呼唤声以出口就冻住了,接着就像圣雪一样落到地面上,婆婆帝回来了。
                          ·他们年纪这样小,还没有时间获得使人得以牢牢掌握现实的那种记忆。
                          ·我嗅到了贫民窟里的居民那种听天由命的绝望,以及富人们只想保住自己优越的生活条件的戒备心理。
                          ·在你生活中大多数至关重要的事情都发生在你的背后。
                          ·你把身体上的塞子一拔掉,天晓得你会把什么东西给放出来。
                          ·他们觉得公开谈论死人是十分自然的事情,而有关活人的事反而谈得很少,因为活人身上所有的事情都一目了然。
                          ·她是不会让人给戴上镣铐的,连项链也不行。
                          ·我可以肯定告诉你,要想理解一条生命,你必须吞下整个世界。
                          《继承失落的人》
                          听名字,就一股拔不出来的宿命悲哀。
                          前面提到了,用厚重处理厚重,就太拙太苦了,纤细处见哀伤,却是上乘的构筑法。
                          以前我不爱读这样的书,但是如果你能隔着一段距离冷静地观察和欣赏,可以领略到其中别样的美感,也许,有时候我们不需要对书中的人强烈的移情,倾注满情绪和期待。
                          《微物之神》
                          欸不好意思,这本是我心头好,人生目前最爱的一本,太爱了,不讲了。太美了,讲不好。在我心目中,这是标杆级别的布克奖基调。翻译得极好。
                          《悉达多》
                          赫尔曼·黑塞的东方经典。作为一个德国人——我们知道,西方作家一般而言对老子和佛陀的兴趣远远大于孔夫子——他对“禅”的把握是非常准确和入神的。
                          有时间,专门聊聊黑塞。提一句,他的《德米安》,对于迷惘的年轻人再正中下怀不过。
                          刚刚开始办公众号,很多方面还不很完足:
                          长夜书坊


                          13楼2018-02-21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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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部之乱》
                            这本书真有意思。
                            其实,故事不必非要有一个意义,有时候,讲好一个单纯的故事就可以了。
                            阿城就有这种觉悟。
                            还让我想起一本儿童文学作品,叫《猫王》,大体是这种感觉。
                            不需要教诲,不需要深思,连感动都可以没有。
                            以后如果有了孩子,睡前不只给他读顾城和安徒生,也讲这些故事。我猜他们会喜欢。
                            在这里有一个时髦概念叫“后现代”,当然, 也时髦了很有一阵子了。
                            最偏颇的理解,大约就是支离破碎的生活不可信,几乎无意义,阿不,是无意义。
                            但是,以无意义刻意去构架一个「后现代」,是不是也太煞费苦心了呢?
                            别带脑子,读这本短篇小说集。
                            朱岳的这本,不知怎么火起来的。听到《说部之乱》不少次了。
                            全书看下来,受博尔赫斯影响是够强烈的,关于「迷宫」这一章,从风格到「迷宫」这俩字本身,就太博尔赫斯。
                            但朱肯定也有他自己的东西。
                            总之,看下来的感觉就像“吃了一桌子奇奇怪怪的菜,有的甚至并不好吃,但是还想吃。”
                            等人、心力交瘁的放松、抑郁无趣者,是合适之选。


                            16楼2018-03-01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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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猎人笔记》
                              「古典」是一种传统。
                              意思就是,温暖干燥的壁炉边,毛茸茸的厚地毯上,大胡子叼着烟斗,给你讲一个长长的故事。
                              你要耐着性子先记住一些人名,脑海里构架出田园牧歌或教堂塔楼,让故事慢慢展开。
                              长篇小说的好处就是,人物齐备了,故事可以纠缠很久。
                              短篇的累便在于,每次输入新鲜的设定,脑回路总有些拥挤。
                              推荐一本老书,《猎人笔记》。屠格涅夫著,丰子恺译。短篇合集。
                              先别走。
                              以前我也不爱名著。“笨笨的”十九世纪传统,但凡看过新小说,就嫌他们拙。
                              可是拙也有拙的魅力。就像小时候,你读《福尔摩斯》,不符合汉语言习惯的表达,老译制片的调调。
                              诚如木心言,屠格涅夫心肠好。
                              而且远超我所想的一点,是他「有趣」,一种不会过时的幽默感。
                              当然,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入微的刻画,和白桦林、夏日蓝得发暗,而深夜纯净、黑暗而清澈的天空,以及那清新如燃的晨光。听一首歌,嗅到它甘美的情味,和「销魂而广漠的哀愁」。
                              在他们天真坚定的叙述里,你能获得某种原初的平静和信念。
                              而古典,又意味着情节合理。可以拿来练速度,如果你需要的话。其实那倒是更适合下午茶,否则意思也不大了。
                              以及,民国人所翻的书,你往往能看到一些生僻的词,“茹哀”“崚嶒”“杂沓”,它们的表达更丰富,更准确。
                              我把摘录放到公众号了。


                              17楼2018-03-01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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