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劳动】:以谋生为目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形成的一种职业性社会关系。
【2.劳动关系】:指人们在劳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3.劳动三权】:团结权,团体协商权,争议权。这三者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其中团体协商权是核心,团结权是前提,争议权是保障。
【4.简述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
(1)人身性与财产性的兼容:形式上的财产性,实质上的人身属性
(2)从属性与平等性的兼容:形式上的平等性,实质上的从属性
(3)劳动关系的特点之间具有密切的逻辑关系:形式上的财产性决定了形式上的平等性,而实质上的人身性决定了实质上的从属性。
【5.试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1)劳动权平等原则:劳动权平等原则是宪法的平等原则以及劳动权的规范性在劳动法中的具体体现。(在就业促进法领域,劳动权平等原则体现为平等就业,在劳动基准法领域,劳动权平等原则体现为待遇均等,在劳动保护法领域,劳动权平等原则体现为劳动条件平等。)
(2)劳动自由原则:劳动自由原则与最高法律价值密切相关。是法律自有价值在劳动法中的体现(在劳动合同法领域,劳动自由原则体现为契约自由,在集体合同法领域,劳动自由原则体现为结社自由与团体自治,在劳动保护法领域,劳动自由原则体现为禁止强迫劳动)
(3)倾斜保护原则:是指劳动法倾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劳动合同法中,倾斜保护原则主要体现为解雇保护,在劳动基准法中主要体现为基准法定,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主要体现为对于劳动者的救济保障)
【1.劳动】:以谋生为目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形成的一种职业性社会关系。
【2.劳动关系】:指人们在劳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3.劳动三权】:团结权,团体协商权,争议权。这三者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其中团体协商权是核心,团结权是前提,争议权是保障。
【4.简述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
(1)人身性与财产性的兼容:形式上的财产性,实质上的人身属性
(2)从属性与平等性的兼容:形式上的平等性,实质上的从属性
(3)劳动关系的特点之间具有密切的逻辑关系:形式上的财产性决定了形式上的平等性,而实质上的人身性决定了实质上的从属性。
【5.试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1)劳动权平等原则:劳动权平等原则是宪法的平等原则以及劳动权的规范性在劳动法中的具体体现。(在就业促进法领域,劳动权平等原则体现为平等就业,在劳动基准法领域,劳动权平等原则体现为待遇均等,在劳动保护法领域,劳动权平等原则体现为劳动条件平等。)
(2)劳动自由原则:劳动自由原则与最高法律价值密切相关。是法律自有价值在劳动法中的体现(在劳动合同法领域,劳动自由原则体现为契约自由,在集体合同法领域,劳动自由原则体现为结社自由与团体自治,在劳动保护法领域,劳动自由原则体现为禁止强迫劳动)
(3)倾斜保护原则:是指劳动法倾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劳动合同法中,倾斜保护原则主要体现为解雇保护,在劳动基准法中主要体现为基准法定,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主要体现为对于劳动者的救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