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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德兰,弗兰德斯,荷兰的联系与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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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乎 申思
中央圣马丁MA,欧洲环游者,微信公号「申思呓语」


IP属地:辽宁1楼2017-12-29 09:47回复
    先说尼德兰和荷兰。
    我们经常把“尼德兰”这个概念跟“荷兰”相混淆,其实也情有可原,因为尼德兰本身就包含两个意思,广义的“尼德兰地区”和狭义的“尼德兰国家”。
    狭义上讲,今天荷兰这个国家的全名叫“尼德兰王国”(The Kingdom of Netherlands),官方的简称本就应该是“尼德兰”(Netherlands)。那“荷兰”(Holland)这个称呼是怎么来的?


    IP属地:辽宁2楼2017-12-29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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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荷兰”(Holland)其实尼德兰王国的两个省的名字,分别是北荷兰省(North Holland)与南荷兰省(South Holland),历史上这里是一个伯爵领地,可以称作“荷兰伯国”(County of Holland)。由于今天我们所熟知的几个大城市,比如阿姆斯特丹(Amsterdam)、鹿特丹(Rotterdam)和海牙(Hague)都位于这两个省,所以人们就直接用“荷兰”这个名字指代整个国家。
      事实上在英语中“荷兰”(Holland)是个非正式的叫法,但在汉语翻译中,我们却把“荷兰”定为它的官方国家名称。


      IP属地:辽宁3楼2017-12-29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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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荷兰区划中,北荷兰省与南荷兰省位置)


        IP属地:辽宁4楼2017-12-29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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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英国读书的时候,班里就有一个荷兰妹子。我曾经专门求证了这个问题,“你们那个国家到底应该叫尼德兰(Netherlands)还是荷兰(Holland)?”
          妹子非常严肃地回答我,“随便”。
          所以从狭义上看,“尼德兰”跟“荷兰”其实就是一个意思。然而在广义上,它们俩可就完全不是一回事了,所以在使用“尼德兰”一词的时候必须多加小心。


          IP属地:辽宁5楼2017-12-29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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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德兰的英文是Netherlands,意思等于Lower Countries,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低地国家”。如果实在记不住,就把它理解为“非常low的几个国家”。当然了,说这几个国家“low”不是因为它们土,而是地势比较低,不少地区甚至在海平面以下。


            IP属地:辽宁6楼2017-12-29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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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这里已经很明显,广义上“尼德兰”所指的不是一个国家,而是好几个。那么这几个比较“low”的国家都是谁呢?实际上就是今天的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在文艺复兴时期之前,这个地区没有形成任何统一的国家,名义上算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一部分。因此,当我们从历史角度上提到尼德兰时,我们使用的是它广义上的含义,这里的尼德兰并不是指代某一个国家,而是描述一个大片的区域


              IP属地:辽宁7楼2017-12-29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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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卢森堡是个弹丸之地,历史上就是个打酱油的。所以简单理解的话,广义上的尼德兰所包括的最重要的两个地方,其实就是今天的荷兰和比利时。
                然而在19世纪之前,“比利时”这个国家和地名是不存在的,那里只有大大小小的公爵和伯爵领地。在它们当中,唯有一个名字称得上是享誉世界,那就是“佛兰德斯”。


                IP属地:辽宁8楼2017-12-29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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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世纪后期尼德兰地区图,整个浅色部分为尼德兰地区,黑色边界为比利时,红色区域为佛兰德斯伯国)


                  IP属地:辽宁9楼2017-12-29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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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兰德斯”(Flanders)在中文里有好几种不同的译名,常用的还有“法兰德斯”和“佛兰德”。它大概位于今天比利时的西部地区,并且延伸到了法国的北部。那里拥有诸多富饶的港口城市,比如布鲁日(Bruges)和根特(Ghent)。
                    历史上,佛兰德斯是一个伯爵领地,那里的人讲的是一种叫作“佛兰芒语”(Flemish)的“荷兰语”(Dutch)方言。佛兰德斯伯国在中世纪后期和文艺复兴早期曾经辉煌无比,主要也是强大的勃艮第公国(Duchy of Burgundy)把宫廷设在这里的缘故。后来由于勃艮第公爵实在太嚣张,被大佬们联合做掉了,佛兰德斯也就渐渐开始走下坡路。


                    IP属地:辽宁10楼2017-12-29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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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来说,佛兰德斯是现在比利时的一部分,自然也就是当时尼德兰的一部分,是“low国”中的一员。
                      既然历史上的“尼德兰”包括了荷兰与比利时两部分,那后来为什么又单指荷兰一国呢?为什么不带比利时玩了呢?其实是想带的,可惜队友不给力实在带不动。


                      IP属地:辽宁11楼2017-12-29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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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勃艮第公爵“作死”了之后,整个尼德兰地区就处在西班牙王国的暴力统治之下。后来尼德兰人忍无可忍,在1568年发起了反抗,也就是历史上的“八十年战争”。在这场战争中,北方的七个省比较果断,坚决要和西班牙分手,于是组成了“联省共和国”(Republic of the Seven United Provinces),也就是今天荷兰的前身。但是南部的几个省表现得犹豫不决,在西班牙的淫威胁迫之下,决定先凑合过着。这几个“不给力”的省,也就是比利时的前身


                        IP属地:辽宁12楼2017-12-29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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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从那时起,尼德兰就分裂成了资产阶级新教派的“北尼德兰”,和天主教贵族统治的“南尼德兰”。“北尼德兰”发展迅猛,一度成为了海洋霸主,殖民地不断扩张。而“南尼德兰”则继续遭受封建领主的压迫,西班牙、奥地利和法国先后对他们施加蹂躏。因此,佛兰德斯昔日的辉煌就再也未能重现。
                          到了十九世纪,虽然南北尼德兰曾重新合并为“尼德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但由于两地的文化传统已经大为不同,复合也不可能过上幸福的生活。于是在1830年,南尼德兰爆发了革命,并建立起新的国家,那就是“比利时王国”(Kingdom of Belgium)。


                          IP属地:辽宁13楼2017-12-29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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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比利时“离家出走”之后,“尼德兰”这个概念通常就只用来指代今天的荷兰。
                            而佛兰德斯作为比利时这块土地上最美好的记忆,依然保留了它的称谓。今天,在比利时仍有两个省直接以它命名,分别是东佛兰德斯(East Flanders)和西佛兰德斯(West Flanders)。另外还有一个省被称作“佛兰芒布拉班特”(Flemish Brabant)。这三个省加上林堡(Limburg)和安特卫普(Antwerp),共同组成了比利时的“佛兰芒地区”(Flemish Region),大概占据了国家一半的领土。


                            IP属地:辽宁14楼2017-12-29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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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比利时北部,佛兰芒语地区五省划分图,红点为安特卫普市。深色黑线以下的南部为说法语的瓦隆地区。)


                              IP属地:辽宁15楼2017-12-29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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