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
从那以后,她再也没弹过吉他。
也没再写过词。
直到,十七岁。
她不知道新搬来的邻居说了什么。
爸爸一定要让她去读金融系。
她根本不喜欢。
她喜欢音乐,她喜欢拨动吉他弦的感觉。
于是她故意搞砸了高考。
为的,就是不再让自己的人生掌控在爸爸手中。
果不其然,她猜对了爸爸的心思。
于是,她背上行囊。
目的地。
上海。
上海果真像书中的那个样子。
繁华。
她在上海做了两年的打工妹。
终于攒齐了一把吉他的钱。
她终于可以再买一把吉他了。
她白天在快餐店做点餐员。
大概晚上六七点钟的时候下班,拿着她自己写的词,弹吉他卖唱。
引来了很多人围观。
她很高兴。
至少自己的音乐得到了认可。
人群中。
有个人直勾她的眼。
为什么把自己保护的这么好呢?
她不解。
后来的每天,他都会来看她。
再后来,甚至有人把她发到了网上。
更多的人关注到她的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