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八一七,第十二年,我们的稻米节。
有的时候我会问自己,为什么你喜欢吴邪?
他的悲他的喜他的哀他的惧,他所遭受的一切,似乎使他浮出了那张薄薄的纸页。他就站在我的眼前,我能看见他那琥珀色眼底温润的笑意,细长的睫毛在眼底投下小块阴影,却遮不住那抹暖意。明媚的日光在他浅栗色的发梢上跳跃,柔和的朦胧了他的眉眼,在他周身镀上一层温暖的光圈。他像太阳,却不灼目,只真正的暖到了心底。
后来他的成长是坎坷的,那种深切刻骨的痛苦与无力,似乎也能亲身体会到一样,令人心疼至极的,脆弱的强大。
你说,天真无邪善良如许,后来沙海成长,狠戾彷徨。
他说,果然,如果内心的东西太多,这个世界就逐渐变得和自己没有关系了。看到最后就忍不住鼻酸,有种想落泪的冲动。
当初看《盗墓笔记》是冲着小哥去的,结果到后来却迷上了那有着小奸商般脾性的狡黠青年。小哥太过于完美和强大,给人的感觉是清冷与疏远。而吴邪却是亲近极了的,他的成长之路被完全的呈现,他的蜕变既令人欣慰又令人心疼。小哥是人间看不见的绝色,他是人间看得见的绝色。
《盗墓笔记》中没有一个人是不让人心疼的,但不知出于何种心理,最为偏爱的仍是吴邪。
他是神,他是光,他是温暖源。
连小哥这种甚少与人来往的人都把他视作与世界的最后一个联系,还有什么理由不去爱他。
他那温和明媚的笑容,真想用整个生命去守护。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誓死不悔,也荣幸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