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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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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张小娴的男生应该特别特别少吧,可我就是情有独钟呀,她的书绝大部分我都看过,尤其是小说几乎全部看过,所有小说里只差五六本没看了,散文有好多书因为年代久远 十几甚至接近二十年前出版的,目前很难找到,也许只有电子版了,但看电子书和看书是不一样的感觉,我不喜欢电子版
小说集
面包树系列
《面包树上的女人》 已读
《面包树出走了》 已读
《流浪的面包树》 已读
都会爱情系列
《三个A CUP的女人》已读
《是谁拿走了那一双雪靴》未读
《雪地里的天使蛋卷》已读
《再见野鼬鼠》已读
《荷包里的单人床》已读
《三月里的幸福饼》已读
《雪地里的蜗牛奄列》已读
《流波上的舞》已读
《卖海豚的女孩》已读
《离别曲》已读
《情人无泪》已读
《你终将爱我》已读
《我的爱如此麻辣》已读
《我这辈子有过你》已读
《我在云上爱你》已读
《收到你的信已经太迟》已读
《红颜露水》未读
《长夜里拥抱》已读
《最遥远的距离》已读
Channel A 系列
《Channel A I—那年的梦想》已读
《Channel A Ⅱ—蝴蝶过期居留》已读
《Channel A Ⅲ—魔法蛋糕店》已读
《Channel A IV—我们都是丑小鸭》已读
《Channel A V—刻骨的爱人》已读
于2006年重新编辑,结集成:
《Channel A I—如果月亮有眼睛》已读
《Channel A Ⅱ—刻骨的爱人》已读
《Channel A Ⅲ—我们都是丑小鸭》已读
魔幻爱情系列
《吸血盟1:蓝蝴蝶之吻》未读
《吸血盟2:花开魔幻地》未读
《月夜宝石》已读
浪漫迷情系列
《我终究是爱你的》已读
《你总有爱我的一天》未读
《交换星夜的女孩 I》未读
散文集
《Channel A爱情杂志》未读
《亲密心事》未读
《女人的第二次投胎》已读
《后知后觉的玫瑰园》已读
《我微笑,是为了你微笑》未读
《不如你,送我一场春雨》未读
《悬浮在空中的吻》已读
《永无止境的怀抱》未读
《幸福鱼面颊》未读
《思念里的流浪狗》已读
《月亮下的爱情药》未读
《留给情人的蓝雪花》未读
《男人的长发不温柔》已读
《男人的分钟和英寸》已读
《贴身感觉》未读
《禁果之味》未读
《迷失在双程路的夜》已读
《谢谢你离开我》已读
《永不永不说再见》已读
《欲望的鸵鸟》已读
《在天涯寻觅你》未读
《把天空还给你》未读
《收不起的思念》未读
《想念》已读
《你会想念你自己吗》已读
散文精选
《相逢》已读
《拥抱》已读
《爱誓不灭》未读
《爱上了你》未读
《我们都是公主》未读
《那些为你无眠的夜晚》已读
10年有爱散文精选典藏版
《重量级情话》未读
《你微笑,我说谎》未读
《男人要的三份礼物》未读
《最爱佳婧》未读
短篇小说
《末世的思念》未读
长篇小说
《致遗忘了我的你》已读
@澈頔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7-06-29 10:22回复
    最喜欢她的一本书 《最遥远的距离》
    世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的距离,
    不是天各一方,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7-06-29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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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小娴身上有一种不被岁月打败的清新感。
      黑亮的长直发慵懒地垂在肩上,棉麻长裙、平底鞋,加上她面对镜头透出的些许紧张与青涩,宛若一个害羞的女大学生。
      她很少上电视节目,除了上周刚播出的《朗读者》,你能搜到的大概只有六年前的《杨澜访谈录》。
      我问她为何选择与读者保持距离?
      她答:“我觉得面对媒体和镜头挺累的,我是个害怕应酬的人,也觉得自己不擅长面对观众,我喜欢安静,我觉得,还是把我的时间留给写作吧。对一个写东西的人来说,孤独感是很重要的,甚至是写作的养分。”
      她给自己的定义是一个写作者,而非明星。她不懂得如何在荧幕前表演、讨好观众,不擅长找到自己最好看的角度,也不喜欢公开谈论个人的情感和生活。
      可情感作家的爱情故事向来最引人好奇。在节目上,董卿试探:“跟现在的男友认识很久了,超过二十年了吧?”
      她巧妙地用一个细节描写了自己的爱情:“以前我不懂得怎么吃鱼的,他就会把鱼的脸颊的地方每次都夹给我吃,然后说,最好吃的就是那个地方了,这么多年来,都让我吃了。”
      你不用知道张小娴的情人是什么职业、什么背景的,反正他爱着她,就够了。
      在《朗读者》的舞台中央,张小娴捧着书,一字一句认真地朗读。读到后半段,她全然沉浸在自己书写的情绪里,有些哽咽,强忍住,嘴唇微颤。
      我突然想,如果那天站在上面的是亦舒或李碧华,大概是另外一幅画面吧。至少从文字看来,亦舒呈现出来的形象是精明、知性、熟谙人情世故,而李碧华则有一种冷静的疏离感,信轮回、宿命,写尽前尘往事、痴男怨女。
      只有张小娴,写了二十多年的爱情,仍有一种少女气,干净且清淡。
      在写爱情小说前,张小娴做过编剧,也当过专栏作者。
      少女时期的她是那种功课很好,身上却没有学霸气质的女孩,看起来一点都不刻苦,甚至有点偷懒贪玩。
      高中毕业以后,香港无线电视台(TVB)正在招聘编剧,她看了广告,觉得好玩,就想试一试。
      暑假过完,张小娴打算辞掉编剧的工作,进入大学读书。老板舍不得她的才情,极力挽留。最后,破了例,答应让她一边兼职当编剧,一边上课,并且给她全职的薪水。
      此时的她尚未尝过恋爱的滋味,却写了不少爱情故事的剧本,她对此得心应手,“编成年人的情感故事不难,编打麻将才难。”
      爱情天赋崭露头角。
      后来,金庸创办的《明报》想找几个年轻作者写专栏,几个编剧都去写了,唯有她的文章反响出奇的好。不久,她便被邀请开设个人专栏。
      1994年,张小娴的第一部小说《面包树上的女人》在《明报》上连载,一炮而红。隔年,她结束了10年的编剧生涯,正式成为专职作家。
      其实比起写剧本,她更喜欢写小说。
      “剧本不是已经完成的作品,它是一个未完成的作品,它需要导演和演员演绎出来,如果是写小说,到我这里就是作品最终的样子了。”
      她开始在文坛声名大噪。
      媒体纷纷给了她新的头衔——继琼瑶、亦舒之后,两岸三地最受欢迎的言情小说家。
      连金庸先生也是她的读者。他对张小娴说:“看完你的《三个A CUP的女人》,很感动。”他对公众说:“关于爱情,你应该要问张小娴。”
      张小娴特别喜欢拿美食来描写爱情,不仅刺激读者的味蕾,也撩拨人们的情感。
      饮食男女,食色性也。
      爱情与美食是每个人都无法跳脱的原始欲望,而美食与爱情之间其实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她说爱情像酒,让人微醺或沉醉;婚姻像纯净水,真正纯净的水喝起来有一种淡淡的甘甜,水每天都可以喝,酒不行。
      她教失恋的人做菜,“失恋红衫鱼烩番茄”。爱情破碎,红衫鱼的心需要被挖掉;姜、蒜是负心人,用刀背将之拍扁便能解掉心头之恨;胡椒粉是不可或缺的调料,失恋中的人免不了掉眼泪。据闻,这道菜适宜世间痴情男女享用,多吃能补充体力,再战江湖。
      她的小说里,女主角最爱喝桃子味伏特加,为了醉,为了遗忘。它的名字、颜色和四十度酒精,仿佛是孤独者的治愈,不少读者看了书,纷纷去找这种酒来喝。
      我最喜欢她将爱情比喻为吃饭,年轻渴望一场盛宴,最后明白过日子需要的是寻常晚饭:
      “爱情就像吃饭,年轻时吃香喝辣,恃着有大把青春可以消耗身上的脂肪,常常不知节制。后来开始变得讲究,只挑好的吃。年纪不轻了,胃口也没那么好,追求的是健康,渐渐爱上青菜豆腐和五谷杂粮,明白唯有这些味道可以一直吃下去。这吃的,就是人生。”
      有时候,我会觉得,只有在谈论美食的时候,她身上的烟火气才会足一些。
      她克制自己的表达,将自己的生活小心翼翼地藏好,不发自拍,鲜少见到照片。神秘,冷静,自律。
      但在美食面前,她“伪装”得不够好。在你几乎要觉得张小娴的微博背后是工作人员运营,每天更新一条语录的时候,她冷不防地跳出来晒美食,让人觉得亲切又可爱。
      二月底,她发了微博:“再见了驴打滚,我最喜欢的北京甜点,每次来北京都要吃。怎么能够这么好吃呢?下次再吃你。”
      一个月后,她继续发微博夸自己最爱的甜点:“在北京短短几天,每天饭后都可以吃到驴打滚,实在太幸福了。”
      采访时,她再一次向我强调:“北京的驴打滚真的很好吃啊!其实我不是特别爱吃甜点,我只是喜欢吃一切用糯米粉做的甜点。”
      那感觉,仿佛一个热恋中的女孩,满心都是欢喜。
      也许一个人对待美食的态度就是她对待爱情的态度吧。
      就像张小娴一样,享受爱情,乐在其中,有时悲观,有时乐观。知道它们能抚慰心灵,却也需要节制。好吃的别吃太多,吃撑了,悔意就盖过欢愉。
      最近看了董卿主持的《朗读者》节目,第十期,主题是“味道”。邀请了张小娴,因为她真的太少上节目了,所以好激动。她读了一篇《爱情的餐桌》,真好是我最喜欢的作品《谢谢你离开我》中的一篇。给大家贴出来吧:
      《爱情的餐桌》
      爱情从餐桌开始,也在餐桌上消逝。
      第一次约会,总是离不开餐桌,也许是两个人一起吃的一顿晚饭,也许是一杯咖啡,也许是喧闹酒吧里的一杯鸡尾酒。
      这样的第一次,我们总是努力展现自己最美好的一面。从此以后,我们在餐桌上共度无数时光。
      当然并不是每一次都快乐,有时我们会吵嘴,然后鼓着气,一句话也不说。
      我记得我在餐桌边流过不少眼泪。但是,明天的明天,我们还是会一起吃饭,忘了流过的眼泪,忘了上一次为什么吵架。
      直到一天,我们不再相爱了,一起吃的最后一顿饭变成了最后晚餐。
      要是我们无可避免要吃最后的晚餐,喝最后一瓶酒,我们会吃什么?又会在什么地方吃?
      每个人总是一点一点地死去。
      有人说,只要把活着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来活,便会快乐许多。可是,当你爱着一个人的时候,根本就不可能把和他一起吃的每一顿饭都当成是最后晚餐。
      我们总是希望永远没有最后晚餐。
      要是可以,我要一直跟你吃到永远,看着我们彼此在餐桌上渐渐凋零,眼睛老了,看不到账单上的小字,胃口小了,只能吃那么一点点,牙齿终于也掉光光了。
      我爱的人终究会跟我一样,在餐桌边一点一点地老去。到了那一天,我但愿我是首先倒下去的那一个。就像认识你以后我们一起吃的每顿饭那样,我喝不完的酒,这一天,你也替我干了吧。
      这短短一篇文章,张小娴中间读的时候有一点点的哽咽,她一定是倾诉了很多的感情吧,才能感染这么多读者。后来,听朋友说,《谢谢你离开我》精装版就要上市了,想着终于可以好好收藏一本。他给我发来了张小娴在新书中的序言,看完之后,突然明白了她的哽咽。
      可以不走吗?
      《谢谢你离开我》出版差不多四年了,这本书看哭了我很多读者,可我没想到,有一天,我也读哭了自己。
      今年三月接到央视《朗读者》的邀请,希望我能够在节目里为大家朗读一本书。《朗读者》每集也有一个主题,我那一集是“味道”。这些年,写了那么多的书,关于味道的,好像也有很多,该读哪一本哪一段呢?我选了好几篇散文,直到进录像棚的那天,才终于敲定《谢谢你离开我》压轴的一篇文章《爱情的餐桌》。
      那天夜晚,现场坐满了观众,灯光很亮,我一个人站在偌大而华丽的舞台上,音乐徐徐响起,我拿着书,开始一字一字地朗读。我一直担心我那一口不怎么标准的普通话,可我很快就发现,这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似乎读得挺流畅。
      可是,我高兴得太早了。当我读到“要是可以,我要一直跟你吃到永远,看着我们彼此在餐桌上渐渐凋零,眼睛老了,看不到账单上的小字,胃口小了,只能吃那么一点点,牙齿终于也掉光光了……”这一段的时候,我竟然哭了。
      我想起去年八月离世的父亲,想起我和他吃的最后一顿饭。爸爸患的是末期肾病和严重的心脏病,他一直是个斗士,两年间熬过大大小小的手术和无数的痛楚,一次又一次从鬼门关回来。可是,他毕竟老了,身体也已经太虚弱了,无法继续把这场仗打下去。
      八月中,爸爸的情况变得很坏,那个周末夜晚,我本来说好要带他出去吃饭,但又怕他辛苦,想着要不要取消,可我知道他很想出去,于是,我们全家动员,差不多是扛着他去吃饭。那顿饭,爸爸胃口很好,吃了鱼和菜。他戴着我送他的手表,眯起眼睛看了看,告诉我:“现在是七点半钟。”这时,我心里想:“真好,爸爸还是很清醒。”可是,过了一小时之后,我问他现在几点钟了,他看看手表,竟然说:“七点钟啊。”
      两天后,他住进了医院。在医院的两个星期,爸爸只吃过几口饭就无法再吃,只能通过鼻子输液。那根本不是吃饭,只是维持生命。吃了那么多苦,爸爸并没有活下来,他因为多重器官衰竭而离开了我。我的爸爸生平最喜欢就是吃,生命最后的日子,却连一口饭也吃不到。
      我一直很庆幸,那个周末我扛着他去吃了一顿饭,那是我和爸爸的最后晚餐。
      “我爱的人终究会跟我一样,在餐桌边一点一点地老去。”
      我的爸爸很爱吃,也很会吃,童年时,我常常跟着爸爸上馆子吃饭,而今,爸爸走了,我也有些年纪了。我和我所爱的人,不也在渐渐老去、渐渐凋零吗?
      眼睛老了,胃口小了……生与死的味道,爱与亲情的味道,我是真真切切感受到了。
      父女、夫妻、恋人,无论这辈子的缘分有多深,无论陪伴有多长,也总有离别的一天。
      谁可以和你一直吃到最后?
      到了离开的那天,即使你爱的人都来到床边,你却也许连看他们一眼也已经没有气力了。到了这一刻,时间又有什么意义?七点钟和七点半钟也没有分别了,都已经走到尽头,这个钟终于要停了。
      人为什么要老?是为了走向尽头,可以休息,还是为了结束这一生的爱恨、苦乐和聚散?
      有些人,你最想对他们说:“谢谢你离开我。”可是,有一个或者几个人,你最想说的是:“可以不走吗?”
      假如离别是无可避免的,那么,请容我在痛苦里学会安静和珍惜。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7-06-29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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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像一场迟来的早雾,隐匿在山水间,你像一阵逝去的风雨,藏身在河川里,望不穿,等不来。从此,走遍万水千山,只为遇见你。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7-07-24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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