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快区域集散中心、咨询中心建设。2017 年在山海路南湖段建设乡村旅游集散中心;2018 年在涛雒镇驻地高速公路出口附近区域建设集散中心;2020 年建成咨询服务中心 16 处。2017年在岚山区多岛海片区建设集散中心,2020 年建成咨询服务中心24 处。2018 年在莒县县城银杏大道附近建设集散中心,2020 年建成咨询服务中心 36 处。2017 年在五莲县东部及城区建设集散中心 2 处,2020 年建成咨询服务中心 37 处。2017 年在山海天旅游度假区两城河南侧建设集散中心 1 处,2020 年建成咨询服务中心 2 处。(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旅发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旅游道路通达工程
1.完善“快进慢游”全域化交通服务体系
(1)建成青日连城际铁路、鲁南高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加快建设潍日高速、岚罗高速、五莲至董家口高速和日照机场至沈海高速连接线 4 条高速公路,实现“县县通高速”。新建 204 国道日照绕城、313 省道莒县绕城道路 2 条,改建 206 国道日照段和 222 省道日照西湖至岚山段、潍坊日照界至西湖段道路。(责任单位:市公路局)
(3)新建、改建日夏线、青赵线等 35 条县乡道路。其中,“莒北莲西”2016—2018 年升级改造县乡道路 18 条。到 2020 年全市通往 3A 级以上景区道路达到三级以上公路标准。(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
(4)加快城市快速路建设,实施市区道路优化畅通工程,2018年完成山海西路路域景观提升工程,2019 年完成迎宾路快捷路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日照交通发展集团)
(5)开通城区通往区县主要景区(点)旅游专线、公交线路;开通城区通往沿海南北旅游廊道观光巴士,增设公交站点。(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集团)
2.建立旅游服务标识体系,统一旅游服务标识,2017 年完成高速公路口、城市出入口和通往 A 级景区、省级农业旅游示范点、精品采摘园及特色旅游村道路等 46 个部位的旅游标识设置。(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公安局、各区县)
3.加强乡村道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整修计划,2017 年整修农村公路 200 公里。实施“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工程建设计划,2017 年改造村级公路 412 公里。实施旅游通道提升计划。2017年规划建设五莲县潮河、叩官、户部、松柏、街头片区旅游环形通道,配套建设自行车绿道。(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
(四)旅游小镇建设工程。立足滨海、山岳和新业态旅游资源优势,按照国家特色小镇建设标准,在全市重点规划建设特色旅游小镇 10 个。2017 年编制完成特色旅游小镇建设规划,到 2020年每个区县建成 1—2 个特色旅游小镇。重点建设东夷小镇、涛雒风情小镇、陈疃镇莓香小镇、花仙子婚庆民俗小镇、莒县龙山恬园小镇、浮来山佛缘小镇、五莲山光明小镇、九仙山山水小镇、白鹭湾艺游小镇、山海天太公旅游小镇。(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旅发委、市城投集团、市太阳文化旅游度假区、山东海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市水务集团)
(五)旅游休闲街区建设工程
1.加强旅游休闲街区建设。2017 年规划建设石臼古鱼寨古代渔业文化休闲街区,建成五莲山步行街,2018 年建成东港老城区旅游休闲街区,2020 年建成莒国古城文化旅游休闲街、莒县书画特色街,山海天旅游度假区 1—3 处特色休闲街区,打造以购物美食、民俗文化为主题的旅游特色街区。(责任单位:各区县、市
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旅发委)
2.建立购物商店和商品专区专柜。到 2020 年在全市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和大型商场、机场、车站等设立旅游商品专区专柜,创建省级金牌旅游购物商店 10 家。积极推进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推动日照绿茶、海产品、黑陶、农民画、剪纸、丝绸、蜂产品等特色旅游商品进休闲街区、专区专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旅发委)
3.积极推进旅游商品免税店建设。利用日照港国际口岸优势,增设进境口岸免税店,丰富商品品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日照海关、市旅发委、市口岸港航局、日照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六)度假酒店集群建设工程。以滨海旅游带为主体,集中发展一批中高档酒店、经济型连锁酒店和主题特色酒店及大众化特色旅馆,满足不同群体的住宿需求。2017 年启动建设达美希尔顿酒店、绿色庄园酒店、岚桥洲际酒店、开元度假酒店,到 2020年建成 20 家以上特色旅游酒店,10 家以上高端度假酒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各区县)
(七)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提升工程。按照设施配套、干净卫生、外观协调、游客满意的原则,继续在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沿线、交通集散点、休闲街区等场所新建、改建厕所。(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各区县、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强化对城市商业街、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旅游餐馆、大型商场超市、加油站和旅游景区厕所管理,实现干净无味、使用免费、管理有效。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厕所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旅发委)
六、旅游城市形象推广
(一)加强形象宣传。在央视、山东卫视和韩联社等媒体,宣传日照旅游形象。加强日照旅游形象公益宣传,在全市航空、港口、铁路、高速公路等人流密集的交通口岸开展城市形象宣传,纳入市政路政建设规划。(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旅发委、日照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口岸港航局)
(二)强化品牌塑造。围绕城市旅游形象品牌,打造一批旅游产品品牌。编制《日照市旅游品牌营销策划》。(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旅发委、日照广播电视台、日照日报社、各区县)
(三)创新营销模式。实施“1+N”营销战略,统筹营销力量,市县一体、部门联动、捆绑营销。实行“互联网+”宣传营销模式,引导景区景点、旅行社、涉旅企业全面触网,加强与同程、携程、驴妈妈网、手机 APP 等专业网络平台合作,推动“传统营销”和“智慧营销”深度融合。开展“三百”行动计划,邀请国内有影响力的百家城市电视台、百家城市自媒体和百家旅行商开展采风、踩线活动。策划开展“冬季到日照看海”活动和“日照旅游攻略征集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旅发委、日照广播电视台、日照日报社、各区县)
(四)实施精准开拓。抢抓航空、高铁时代到来机遇,加强与京沪高铁沿线、瓦日和青日连铁路沿线、日照机场通航城市的旅游合作,开通旅游专列、包机,在沿线城市建立日照旅游营销 机构或代理门店。组织开展专题旅游促销,推动线路互推、客源互送、政策互惠,大力开发东三省、珠三角等新兴客源市场。(责任单位:市旅发委、日照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各区县)
(五)开发精品线路。策划推出阳光海岸度假、山海观光休闲、文化体验、太极养生保健、冬季滑雪泡泉、“海誓山盟”婚旅等精品旅游线路。加强与“山海圣人线”“仙境海岸线”区域城市合作,联合开发三日游、五日游、七日游等精品旅游线路产品。(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各区县)
七、旅游市场环境优化
(一)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1.实施“旅游从业人员三年提升计划”,建立“市、县、企”三级旅游培训体系,分级分层分类轮训提升全市从业人员。推进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发挥日照旅游发展研究院平台作用,培养旅游专业人才,推动旅游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委高校工委)
2.引进旅游专业人才。深入实施“人才兴旅、人才强旅”战略,大力实施招才引智,建立产业导航大数据平台。到 2020年引进 10 个与国际接轨、国内领先的旅游业创新创业团队。(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
(二)加强旅游服务规范化建设
1.开展旅游景区标准化工作和县域城市旅游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2020 年前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各区县)
2.完善旅游企业服务标准,把服务细节、服务水平作为 A级景区和星级饭店评定和复核的重要量化指标,2018 年取得阶段性成果。(责任单位:市旅发委)
(三)建立旅游市场监管机制
1.建立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建立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建立涉旅企业相关事项约谈机制,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旅游市场督查机制、12345 投诉热线督办机制,完善常态化旅游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和涉旅问题引发的重大敏感事件处置机制。深化旅游综合执法,开展旅游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强化重点区域治理,突出问题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占道经营、举牌揽客、“零负团费”“黑导游”和诱导、欺骗、强迫旅游消费等行为,强化旅游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逻,及时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维护旅游治安秩序,做好抢险救助工作。(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各区县)
2.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队伍。健全投诉受理、一线调解、旅游执法、督导体察、舆论监督、文明劝导六支工作队伍,打造“阳光使者”旅游品牌。(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各区县)
3.营造文明旅游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行旅游企业等级“退出制度”,设立旅游企业“红黑榜”。成立旅游协会,支持行业协会参与行业评定、市场监管。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游客文明消费,营造良好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各区县)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行动计划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推动旅游业融合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市级财政设立旅游发展引导资金,予以扶持引导,各区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对于纳入省、市发展规划的重点旅游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办法优先给予用地支持。责任单位中黑体标注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主要参加单位。牵头单位要对分工任务落实负总责,切实抓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分工任务不折不扣落实。主要参加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主动搞好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行动计划由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每月调度各责任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并进行总结通报。市委、市政府将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作为年底评先树优的主要依据,严格落实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