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团层面
设立董事局、联席会议(高级管理层)、监事会、党委四个顶层领导机构。其中,
(一)董事局
董事局执行董事4名,非执行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设主席一名。
董事局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厅(综合办公厅文秘三处),董事局设: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成员包扩全体董事,主席为董事局主席,设副主席两名,为主管业务工作的执行董事、主管财经工作的执行董事;
人事委员会,成员包括四名执行董事和三名非执行董事,主席为董事局主席,设副主席一名,为主管人事工作的执行董事;
战略委员会,成员包括四名执行董事,主席为董事局主席,设副主席一名,为主管战略工作的执行董事。
设立董事局、联席会议(高级管理层)、监事会、党委四个顶层领导机构。其中,
(一)董事局
董事局执行董事4名,非执行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设主席一名。
董事局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厅(综合办公厅文秘三处),董事局设: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成员包扩全体董事,主席为董事局主席,设副主席两名,为主管业务工作的执行董事、主管财经工作的执行董事;
人事委员会,成员包括四名执行董事和三名非执行董事,主席为董事局主席,设副主席一名,为主管人事工作的执行董事;
战略委员会,成员包括四名执行董事,主席为董事局主席,设副主席一名,为主管战略工作的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