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旗仪式有一个诗歌朗诵节目,每个年级轮流换着做。胡桃和林向屿是他们这一级的代表。两个人往台上一站,就是万丈光芒。 这一次,他们选的是舒婷的《致橡树》,林向屿将胡桃的中文翻译成英文。林向屿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上台从来不带演讲稿。
胡桃和他正好相反,她把全诗在信纸上工工整整地誊了一遍。可是胡桃刚刚走到话筒前,却被线给绊住了,她一个趔趄,手里的稿子慢悠悠地飘到了台下。胡桃窘迫地站好身子,对着话筒大眼瞪小眼,声音都堵在喉咙里,紧张得一个字都吐不出来。这时候,站在她身边的林向屿顺势拿起话筒:“我如果爱你,绝不学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男生的声音低沉如大提琴,却又带着少年特有的明朗,让人怦然心动。他穿着熨烫得笔直的白色衬衫,扣子解开两颗,能看到突兀的锁骨,一直流泻到胸口。然后他把话筒递给胡桃,胡桃下意识张口就来:“我如果爱你,绝不学痴情的鸟儿,为绿茵重复单调的歌曲——”“……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等胡桃背完全诗,林向屿把话筒收回来,用英文翻译:“If I love you……”林向屿的祖上是个败家子,一朝散尽千金。到了他爸爸那代,靠着挖煤矿,一夜暴富,是本市赫赫有名的暴发户。听说他爸第一次去奢侈品店,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把你们这儿最贵的拿出来。”标准的电影台词,引得众人暗自嘲笑。可能是因为自己没文化,小学都没上过几天,林向屿的爹对他很是用心,从小就重金聘请外籍老师,教他三门外语,励志将自己的儿子培育成一大宗师。林向屿却天天插科打诨,变着法子地偷懒,在他爹面前,一张嘴就是标准的“Chglish(中式英文)”,只有胡桃才知道,他其实有一口流利的英国腔。原本应该一句中文一句英文的模式,被林向屿临时改动,却也没有人指责他,全场掌声如雷。胡桃侥幸完成任务,转过头去看林向屿,穿着白色衬衫的少年,挑着眉头,正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上午九十点钟的太阳,明亮而温柔,落在他英俊的脸庞,胡桃慌忙地别过脸,在心底默念:“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台下,程可欣给胡桃竖起大拇指。程可欣和胡桃同桌两年了。作为青春期的少女,程可欣心中有个小秘密 ,为这,她每天都要拉着胡桃说悄悄话。胡桃很羡慕程可欣,她性格简单,从小被父母呵护着长大,没经历过什么挫折,每天最大的烦恼就是考试不及格,不过听说这件事在她父母心中根本不算事;程可欣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能见到林向屿,虽然林向屿到现在都还会把她和班上一个叫“程可颖”的女生混淆。“可惜没带相机,不然真应该拍下来,”等胡桃从台上下来,程可欣一个劲儿给她鼓励,“特别美!”胡桃不好意思地笑笑,目光穿越人群落在林向屿身上,他正在扭头和身边的白冬远说话。可是他的声音尤在她耳畔盘旋。“We partake cold tide, thunder storm, firebolt;Together we share brume, flowing mist,rainbow;As if we separate all the time,Actually we forever rely on each other(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发什么呆呢,回去上课啦。”程可欣拉了拉胡桃的衣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