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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2016-12-22】艾就艾了,今天开始吃药,记录下我的余生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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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六、游月湖岩
清 江树德
谁将石罅辟蟾宫,
水明沙碧一鉴空。
古洞浮虚能绘月,
清溪曲径自迎风。
半山烟送林边鸟,
万壑涛飞涧下松。
闲共白云眠佛国,
宛然身在玉壶中。
2017年7月26日


IP属地:江苏540楼2017-07-26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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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541楼2017-07-26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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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喜欢这个城市,其实就是小,没有污染,适合宜居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542楼2017-07-27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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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病也是要死的.心态放好.


        来自iPhone客户端543楼2017-07-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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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油楼主 坚持就是胜利


          IP属地:山东544楼2017-07-27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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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哥快乐


            来自Android客户端545楼2017-07-27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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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八、原始人生活
                当太阳再次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又是新的一天开始了。
                自古相传,人在本命年的时候会极为不顺,所以往往需要用某些措施予以补救,比如穿红内裤,或去寺庙上上香拜拜佛什么的。
                虽然不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但贺云峰对这些向来不信,一律斥之为糟粕。
                当妹妹给他买来两条红内裤的时候,虽然心底被这浓浓的亲情所感动,但他依然毫不嘴软,狠狠奚落了一顿。
                但是他最终还是穿上了,当然,这并非为了什么辟邪。
                可是即使如此,他现在也不得不承认自己这个本命年是不是也太多灾多难了点?
                先是求职不顺,不得已为了混口饭吃,只能跑到某中学当了个保安,每月两千多块钱的收入刚好也就饿不死而已。
                其后,暗恋多年的爱人陡然间销声匿迹、音讯皆无,连一句话一条信息都不曾留下,就这么人间蒸发。
                他趁着暑假,花光了攒了好几年的存折上那点可怜的储蓄,远渡重洋,赶到了日本,结果却在电话里被告知:我们此生缘份已尽,大哥,你是个好人,下辈子吧。
                最后连面都没曾见上,就这么被稀里糊涂地打发回来了。
                如果仅是以上几条,倒也算不得太悲惨,毕竟不管丢工作还是失恋,在这个世界上可谓比比皆是,随时随地都在发生,最为**的是:只是在飞机上打了个盹,一睁眼,他居然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无名荒岛。
                果然是悲摧的人生啊!
                如果说贺云峰是因为本命年而命运多舛,那么,吴迪可谓是纯粹躺枪。
                身为深圳这个大城市里的一个白领,那可是名副其实的精英阶层,工作舒适,待遇优厚,谈吐幽默,积极阳光,再加上帅气的长相,殷实的家境,实在是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万千*丝的梦中敌人。
                而他本人也热爱运动,性格开朗,勇于开拓,前程似锦。
                只因为不忍浪费掉公司的福利,所以选择了这次日本之旅,本来一切顺利,也玩得不亦乐乎,但谁曾想,就在此时,叵测的命运之神朝他伸出了黑手。
                作为一个精英帅哥,却同贺云峰这个*丝大叔一样,他也被上帝遗弃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荒岛。
                当太阳晒到屁股的时候,两个人才从树杈上醒来。
                有人说人生有两大梦想: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
                虽然后者遥遥无期,但前者,贺云峰和吴迪倒是率先实现了。
                下了树之后,在附近的小溪里随便洗了把脸,然后两个人像是原始人类那样开始去寻觅早餐。
                当然,森林里既不可能长出炸鸡和啤酒,也不可能长出豆浆和油条,不过还好,它可以长出鲜红的果子。
                于是两人一边嚼着野果,一边商量着下一步的打算。
                从昨天的冒险远游来看,几乎已经可以断定这是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他们现在惟一能做的就是听天由命等待救援了。但是在此之前,他们当务之急是安顿好自己的生活,古人云:人必自助然后天助之;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人类生存,不管在哪个阶段,都必须把物质资料的生产放在首要位置,换句话说,人们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衣食住行这些问题。
                衣,虽然已经是初秋,但除了一早一晚,温度还是挺高的,如同酷暑,贺云峰一身长裤短袖,吴迪则是一条短裤一件T恤,暂时还可应付,惟一不方便的就是没有换洗衣服,以致两个人只能在睡觉前洗,然后挂在树枝上晾干,第二天再接着穿。
                食,开始只能全靠在树上摘果子吃,那些野果滋味鲜美,只是时间一久,贺云峰倒没感觉怎么样,吴迪却是个无肉不欢的吃货,天天不见荤腥,照他的说法,简直是嘴里淡出个鸟来,搞得每次看到林间奔跑的野兔或野鸡时,他都是眼冒绿光,垂涎三尺。
                可惜没火,即使可以抓到,他再馋嘴,也不可能茹毛饮血。
                幸好不久之后,他们就发现了一片海滩,每当潮水退去,平坦的沙滩上就布满了来不及随潮水返回的小动物,如小鱼小虾小螃蟹等,尤其是那些海虾,通体晶莹如玉,鲜活可爱,掐头去尾之后直接可以食用,放在嘴里一嚼,汁鲜味美,十分可口。
                贺云峰对肉食倒不太感兴趣,每天依然以吃野果为主,被吴迪嘲讽为真正的草食男,他也不以为意。
                至于行,两人惟一的工具也就是两只脚了。
                那么,住,也就成了他们最先需要着手解决的问题。
                其实“住”这件事情,于人类生存至关重要,不论远古还是当代都是如此,为求在这个世界上有数尺栖身之地,多少人付出了斑斑血泪?
                但对吴迪和贺云峰来说,解决这个问题却最容易不过了。
                这个荒岛别的没有,就是树多,爱睡哪棵睡哪棵,任君挑选,无非是找个树杈多点而且较为平坦的,免得半夜掉下树。
                吴迪也曾建议两人上山去找一下,说不定可以找到个山洞,那才是最好的安身之所,就像我们的祖先——那些上古猿人,无一例外,都是在山洞里发现他们的遗迹。
                贺云峰却持反对意见,原因有三:一,现在山上情况不明,既然有狼,难保没有其它大型攻击性动物的存在,现在最好不要去招惹它们;二,山洞往往地势较高,取水不便,且一旦被狼群堵住门,无处可逃;三,很容易错过海面经过的船只;对于他们来说,这恐怕是惟一的获救途径。
                吴迪只得听从。于是两个人选了一棵树杈稠密、树冠高大的树,又折断许多树枝,用细藤牢牢绑住,然后在上面铺上了厚厚的软草和干树叶,四周又用青藤围了几道,一张宽阔而柔软的“大床”完工了。
                吴迪试睡之后,愉快的表示:虽然还比不上自己家里的那张席梦思,但他已经无可挑剔。
                惟一遗憾的是上面没有顶,一旦下雨,两人势必成为落汤鸡。
                贺云峰并非没想到这点,只是时间紧迫,先将就一下,以后再慢慢改造,给它加个顶盖,从而具备遮风挡雨的功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家”。
                虽说工程量不大,但对于两个手无寸铁的人来说,不管折树枝还是扯青藤,包括拔草,都只能全靠双手,尤其是吴迪,半天下来,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公子哥,整个手掌长了好几个油光透亮的水泡。
                不过,他却一直忍着一声不吭。
                贺云峰也好不到哪里去,十指磨得通红,像是刚从水里焯过一样,一沾东西疼得钻心。
                两个人胡乱吃了些东西,在新完工的大床上美美的睡了一觉,看着星光,听着虫吟,倒也别有幽趣。
                偶尔还会有几只狼在附近出没,逡巡不去,但并没有任何改动攻击的迹象,也就懒得理它们。
                过了两天,贺云峰开始琢磨如何生火。
                作为人类支配的第一种自然力,火的使用在人类进化史上的意义,怎么评价都不过分。而世界上几大古老的文明,都不约而同的创造了关于火的各种神话故事。
                在希腊神话中,火的诞生被归功于普罗米修斯。
                传说普罗米修斯创造了人类之后,却被主神宙斯嫉恨,下令诸神不得把人类最为需要的东西——火,传到人族。普罗米修斯决定为人类盗取天火。他扛着一根巨大的茴香杆,悄悄来到天空,当阿波罗驾驶着烈焰飞腾的太阳车经过的时候,他把茴香杆点燃了,然后迅速逃回人间,从此人类就有了火。
                结果宙斯因此大怒,把他锁在高加索山崖上,在数千年的漫长岁月里,让秃鹫啄食他的五脏,令他生不如死,直到后来被大力士赫拉克勒斯救出。
                而在中国,火的诞生少了些“神”的色彩,更多了些“人”的身影。
                传说远古时代有个燧明国,他们国家长有一棵参天大树,叫作燧木,又叫火树,虬枝盘曲,云雾生于其间。有一只像鹗的鸟儿,用嘴去啄燧木,发出火光。有位圣人,从中受到启发,于是就折下燧枝钻木取火,人们就把这位圣人称为燧人氏。
                贺云峰非常熟悉这些神话,但神话终究是神话,现实却是他一无所有,想赤手空拳的生出火来,简直难如登天。
                出于对兔子腿和烤鱼的向往,吴迪倒是对生火一事无比热心。
                两人先是找来一大一小两段枯木,先把粗些的那段在礁石上磨平整,又把小的那根树枝头部磨钝,然后双手搓动,钻了起来。
                尽管累得汗流浃背,但除了感觉棍子的一头稍微热了些之外,一无所获。
                后来贺云峰想起小时候父亲做木工时拉钻用的弓子,于是他折了一根牛角形的树枝,用细长柔韧的青藤系住两头,然后挽了个套,套在树枝上,用弓弦代替双手拉动树枝,速度果然提高许多,两根树枝一度被磨得极为烫手,可惜依然没有火的影子。
                吴迪又在海滩上到处寻找大小适中的石块,然后用力互相击打,尽管确实有几点火光飞溅,查即使用上最柔软干燥的苔藓和枯叶,也无法引燃。
                两三天过去了,但生火之事毫无进展。
                两个人都不愿放弃,再说海天茫茫,光阴漫长,吃饭喝足之后,闲着实在有些无聊,纵然四周美景如画,赛如仙境,但看够了潮起潮落、朝日夕阳,也就没什么兴致了,不如找点事做。
                不同的是,贺云峰在钻木钻累了休息的时候,眼睛经常有意无意的瞥向吴迪的手腕,几次之后,吴迪终于沉不住气了。
              “大哥,你干嘛老盯着我手表看啊?难道是图谋不轨?”他开玩笑地质问道。
              2017年7月28日


              IP属地:江苏547楼2017-07-28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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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九、火的诞生
                  贺云峰淡淡地回答道:“每次看到你的手机,都让我想起儒勒*凡尔纳小说里的情节。”
                  第一故事发生在北极。
                  一群人被困在了冰天雪地之中,他们缺衣少食,更严重的是,他们失去了火种,但最后他们却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用巨大的冰块磨制成一个凸透镜,并用它聚集微弱的阳光,生出了火。
                  吴迪环顾四周,沮丧地说:“咱们比他们还惨呢,虽说不缺太阳,但连磨制凸透镜的冰块都没有啊,所以这个故事对咱们毫无借鉴意义,下一个。”
                  第二故事出自《神秘岛》。
                  几个人流落在一个荒岛,惟一的火种不小心熄灭了,主人公用土把两片手表的玻璃表膜的边缘粘上,中间灌了点水,做成一个简易的放大镜,然后用它把太阳光聚在干燥的地苔上,不久地苔就燃烧起来了。
                  听这这个故事,吴迪才明白为什么贺云峰对自己的手表那么感兴趣了,他先是高兴了一阵子,随后又疑惑地问:“这个方法倒是可以试一下,但是我只有一块手表,不知道行不行呢?”
                  贺云峰解释道:表膜本身是块凹面镜,也具有聚光和成像的作用,当平行的光线照在上面,就会形成一个焦点,然后在这个焦点上放些易燃的东西,大概就可以生出火了。
                  然后他又调侃地问道:“关键就是看你舍不舍得了。我现在没有工具,可不敢保证能完整的撬开表膜,万一报废了你可别怪我。”
                  吴迪哀嚎道:“啊!这可是瑞士产全球限量版的劳力士,而且还是我妈妈送给我十八岁时的成人礼物呢。”
                  但最后还是一咬牙,从手腕上解了下来,闭着眼睛递到贺云峰手里。
                  贺云峰看他如此肉疼的样子,感到极为好玩,把玩了一下,然后又递还给他。
                “好了好了,我是逗你玩的。凹面镜聚光作用不如凸透镜强,这块手表表膜太小,所以即使拆下来,也未必能用。就算可以用,这样的手表做工那么精致,没有专业的工具,哪怕是把它砸碎了,也不可能完整地取下表膜,还是算了吧。”
                  吴迪接过手表,如释重负一般,但同时又为再次和兔子腿及烤鱼失之交臂而恨恨不已。
                  傍晚的时候,天气开始变化。夕阳很快躲藏起来,海面上乌云密布,整个天空惟有一角光亮,仿佛夜色提前到来。
                  那座巍峨耸立的大山依然沉默如故,犹如一根顶天立地的柱子支撑起摇摇欲坠的苍穹。
                  树林里,一切鸟鸣虫吟蛙叫,全都销声匿迹,连风儿都似乎忘记了呼吸,万籁俱寂,整个荒岛仿佛又回到了洪荒时代。
                  贺云峰和吴迪吃了些东西之后,就爬到了树上,早早地躺下,但谁都不想说话,气氛静寂得吓人,明明心里希望出现一些声音,打破这沉寂,但一张口,却感觉哑了一般,再大的嗓门都显得如此单调和渺小。
                  连同这声音都仿佛被夜色吞噬。
                  两人迷迷糊糊睡了一阵,醒来后情形依然没有改变,炽热的空气,空旷的原野,翻滚的乌云,远处传来海浪拍打着礁石的声音。
                  呜!呜!隐隐地好像起风了!
                  突然眼前一道刺眼的光芒,如同一道利剑划开了浓黑的夜幕,紧接着,“咯嚓”一个炸雷,在他们头顶响起。
                  像是一点鏖战终于拉开了序幕,电光接二连三,如同一条条火蛇在天空蜿蜒游动,而雷声轰响,震得人隔膜生疼。
                  整个世界宛如末日。
                  贺云峰饶是活了小半辈子,但如此恶劣的天气也是第一次遇到,不由得苍白了脸色。
                  吴迪生在城市,所熟悉的是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何曾见过这样的阵仗?更是呆若木鸡。
                  他翻身坐了起来,呆呆地仰望着天空,电光亮起的刹那,他看到贺云峰的嘴巴一张一合,似乎在说什么,但他什么也没听到。
                “快下树,马上下雨了,这儿危险!”雷声过后,他终于听到贺云峰在朝他大吼。
                  两人一前一后匆匆忙忙下了树,找了一块巨大的岩石,背靠着背依偎在一起。
                  瓢泼般的大雨随即下了起来,翻江倒海一样,铺天盖地的雨帘挡住了视线。
                  陡然,又是一道强烈的电光。
                  短暂的黑暗过后,惊天动地的霹雳如同一个炸雷就在耳畔爆响。
                  贺云峰只感到耳中“嗡嗡”作响,头晕目眩。
                  忽然他感觉胳膊一阵刺痛,睁开眼,黑暗中,吴迪的双手死死地抓住他的胳膊,一个指头简直像是要掐入他的肉里。
                  他正想推开吴迪,却听到一个沙哑的声音道:“火!”
                  火?
                  贺云峰抬头一看,火!
                  就在他们刚才栖身的那棵大树下,残枝败叶,满地狼藉,他们费了好大功夫才铺好的“床铺”,已是化作乌有。
                  那棵大树被雷电击中,生生被劈作两半,巨大的树干连同树枝,掉在地上。
                  就在其中一根树枝上,发出一片荧荧的亮光。
                  火!不错,那是火。
                  火!火!火!
                  贺云峰突然像是发了疯一般,一头扎进倾盆大雨里。
                “大哥,你不要命了!“吴迪在后面焦急喊道,但是他的声音立刻湮没在雷电轰鸣之中。
                  吴迪不再迟疑,紧跟着也跑到那根着火的树枝旁边。雨势正猛,两个人顿时淋得像是从水里刚捞出来一样,身上的水顺着衣角“哗哗“地往下淌。
                  贺云峰伸手递过来一个东西:“啊,你来得正好,快帮我把这段树枝抬到石壁那边去。”
                  借着电光,吴迪才看到自己接过来的是一段手指粗细的青藤,两人白天铺“床“的时候,拿石片当刀使,砍了不少这个东西,代替绳子捆绑树枝。只是黑灯瞎火的,也不知道贺云峰是从哪儿摸到的。
                “快点,万一火被浇灭了,咱们就白忙活了。“贺云峰哑着嗓子催促道。
                  吴迪学着他的样子,把青藤打个活结,套在树枝的一头,两个人喊着号子一起用力,把那根两三米长百十斤重的树枝拖到附近的石壁旁边。
                  那块石壁有一人多高,长约四五米,上面光滑平整宛如刀刻,前面地势平坦,更为难得的是,在顶部有一块岩石贸然探出,像是加了一个小小的房檐。他们在白天无意中看到的时候,吴迪极力主张把这里当作睡觉的地方,虽然比不上山洞,起码比在树上幕天席地的露宿强多了。
                  贺云峰却坚决不同意,这里虽然可以遮挡些风雨,而且暖和得多,但背后没有退路,万一被狼群包围,只能束手待毙,所以他宁愿多费点功夫在树上搭个铺,为的就是安全。
                  吴迪只能举赞同。
                  想不到历尽千辛万苦刚建好的“家“,半天不到,就被老天给劈碎了,他们最终还是又回到这儿。此处背对风向,再加上顶部岩石的遮挡,雨明显小的多。
                  那段树枝就被横放在石壁前的平地上,只是被雨水淋到现在,火苗明显小了许多。吴迪当然也明白这点火种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却又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做才能保留住这点生命之光。
                  贺云峰摸了摸身旁,到处都湿漉漉的,他一边弯腰护住那点火苗,一边吩咐吴迪:“你去那边刚才着火的地方捡些小树树,越小越好,不要树叶,被火烧过的更好,快点。“
                  吴迪不敢怠慢,也顾不上电闪雷鸣,连忙跑到被雷劈倒的大树那儿,幸好遍地都是大大小小的树枝,他抱了一捆,然后飞奔到石壁。
                  那点火光看来更小了,还不断的冒出一团团浓烟,贺云峰惟恐它被雨水浇灭,不敢离得太远,呛得连连咳嗽,眼泪都流出来了,眼前一片模糊。他随便用衣角擦了把脸,然把吴迪捡来的树枝折成小段,放在那火头附近,待树枝被烤干,再拿起来直接放在火上,看他专心致志的样子,仿佛是在照顾一个刚出生的婴儿。
                  当吴迪抱回来第三捆树枝的时候,贺云峰终于大功告成:那些小树枝被点燃,刚才奄奄一息的火苗开始旺盛起来。贺云峰把几捆树枝全都堆在火上,赤红色的火焰夹杂着滚滚浓烟冲天而起。
                “噢!烧吧烧吧,使劲地烧吧!”贺云峰高头地大叫着,围着火堆手舞足蹈,和平时成熟稳重的样子像是换了个人。
                  看着满脸乌黑却又高兴的像个孩子似的贺云峰,吴迪此时也是百感交集,从在这个荒岛上睁开眼睛那一刻开始,上天就赋与了他与前二十多年截然不同的人生,每一步都充满了末知数,他根本无力掌控,幸好有眼前这个人相陪,否则他真不知道该如何走下去。
                  满天的雷电依然来势汹汹,但那雨却似乎小了许多。贺云峰趁这个机会,带着吴迪,又搬回来更多的树枝,足足堆成一座小山。他小心地添着柴,既保证不让火熄灭,又不让火势过猛,免得不好控制。
                  半夜的时候,狂风骤雨再次袭来,雷声接着雷声,闪电连着闪电,仿佛世界末日提前降临。幸好石壁背对着风向,虽然无法挡住全部的雨水,但是仍让两人免去浇灌之苦,尤其是那堆火,在贺云峰的精心照料上,始终保持着不被风雨熄灭,也让两人免去寒冷们侵袭。
                  熊熊的火光照亮石璧,也照着两人沉默的面容,此时此刻,所有的语言仿佛都是多余的,在这个电闪雷鸣狂风呼啸大雨倾盆的时刻,这一方小小的天地,却是无比的宁静,无比的温暖。
                2017年7月29日


                IP属地:江苏548楼2017-07-29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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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零、请相信 这世间定会有那么一个人
                  请相信,这世间定会有那么一个人
                  在等你
                  他不在乎你贫穷还是富贵
                  他不在乎你平凡还是辉煌
                  他不在乎你丑陋还是英俊
                  他不在乎你疾病还是健康
                  只要你拥有一颗真心
                  他就愿意和你携手去流浪
                  他也许伫立在喧嚣的街头
                  他也许独坐在宁静的山岗
                  他也许奔波在漫漫的长路
                  他也许忙碌在烈日下的村庄
                  为了找到他,我走遍了天涯
                  从江南的烟雨到北国的风沙
                  从凛冽的寒冬到炎炎的盛夏
                  从青涩的少年到而今满头的白发
                  我也曾伤心绝望
                  我也曾步入歧途
                  我也曾快马扬鞭
                  我也曾犹豫踟蹰
                  但我始终相信,这世间定会有那么一个人
                  在等我
                  他不在乎我贫穷还是富贵
                  不在乎我平凡还是辉煌
                  不在乎我丑陋还是英俊
                  不在乎我疾病还是健康
                  只要我拥有一颗真心
                  他就愿意和我一起去流浪
                  一起去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
                  一起去看弯弯新月、冉冉夕阳
                  一起去看生老病死、浮生百态
                  一起去看兴衰成败、万古沧桑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今生的归宿,注定就是你所在的地方
                  2017年7月30日


                  IP属地:江苏549楼2017-07-30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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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一、情为何物
                      情为何物?这个问题简直就像是一个抽象的哲学命题一样,古往今来,无数人殚精竭虑、苦苦思索,却始终无法得到一个统一的答案,奇怪的是,每个人的心中,却又偏偏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答案。
                      我的答案是什么呢?如果你以前问我,或许我还会有片刻的犹豫,但是现在,我却可以清楚的告诉你,我的答案就是:生死相随,白头偕老。
                      生死相随,是对其程度所作的要求。世间之事,莫重于生死,如果连生命都不存在了,一切都将失去意义,假如一份情感深到连生死都不在乎了,试问还有什么东西能撼动它分毫呢?金钱?权势?美色……还是其他?
                      而白头偕老,则是对其时间所作的要求。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白头偕老,并非指两个人必需相伴到风烛残年,其实只要这份情感可以陪你走到生命的尽头,支撑起一生的回忆,这就足够了。两情相悦,一霎缠绵,当时不可谓其不真,但是瞬间云消雨散、事过无痕,实在无足称道。“说好一辈子,就是一辈子,少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行。”此言一出,掷地有声,遂令那些以“不必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为借口,实则玩情、弄情者原形毕露。
                      提到“情”,我们首先想到的当然是夫妻之爱、男女之情,实际上不限于此。无论亲情,爱情,友情,甚至是萍水相逢之情,只要能历经岁月侵袭、风霜磨砺,依然珍藏于心中,在寒冷之时,给你带来温暖,在困苦之时,给你带来希望,这样的情都弥足珍贵。
                      男女之情呢,天成其便,较其他类情感反而更容易达到上述要求,而其他类情感如果也能做到不离不弃、生死相依,同样会毫不逊色。
                      鲍伯牙、钟子期相逢于陌路,一曲高山流水,聆声知音,当钟子期去世的时候,鲍伯牙碎琴于地,喟然长叹道:世无知音,此生当不复弹琴。“知音”一词,现在仍然是对友谊的最高称许,而钟、鲍之情,也成为人类情感的最高典范,流传至今。这是萍水相逢之情。
                      桃园一拜,名动千古,刘、关、张义结金兰,出生入死,终于三分天下,顾盼称雄。关、张惨遭不幸,刘备不顾蜀国新立,根基未稳,挥兵东下,为二人报仇,就算是诸葛苦谏,群臣号泣,依然矢志不移,看老版《三国》的时候,我印像最深刻的就是刘备的那句:“若不能与二位贤弟报仇雪恨,朕便有这万里江山何用?”。虽然最终一败涂地,抑郁而终,但其志可怜,其情可悯。这是兄弟之情。
                      乌台诗案中,苏东坡遭无妄之灾,陷牢狱之内,吉凶难测,生死未卜。其弟苏辙上下打点、奔走营救,愿以官爵俸禄,甚至是身家性命去换取兄长的自由。而苏老夫子虽然正是因为以诗获罪,却又忍不住用诗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受: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与君世世为兄弟,更结来生未了因。这是手足之情。
                      斗转星移,时移世换,数千年光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到了当今,我们只看见满眼的尔虞我诈,忘恩负义,处处金钱至上,物欲横流,人人以冷血为荣,多情为耻,真情被践踏于脚下,眼泪更成为无用的代名词,不禁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到底还有没有所谓的“情”呢?不过,试问天下之人,不论达官权贵,还是乞丐民工,谁没有心爱之人,谁没有动情时刻?“情”,当然无处不在,只是我们的眼睛被世俗的尘埃所蒙蔽,难以看清罢了。如果因此就断言:世上无“情”,岂不谬哉!
                      嗯!我的话讲完了。对了,我还忘了问你呢,关于这个问题,你的答案是什么呢?
                    2017年7月31日


                    IP属地:江苏550楼2017-07-31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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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赠爱人
                      谁人许我共今生?
                      辗转寒宵梦不成。
                      耿耿孤灯听夜雨。
                      潇潇夜雨伴孤灯。

                      2017年8月1日


                      IP属地:江苏551楼2017-08-01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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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雨,凉快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552楼2017-08-01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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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二、一见钟情(草稿)
                          有人问我: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我回答:相信。
                          是的,我相信。
                          《红楼梦》中,宝黛初逢,黛玉一见,便大吃一惊,心下想道:“好生奇怪,倒像在哪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而宝玉看罢,亦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贾母笑他胡说,宝玉道:“虽然未曾见过他,然我看着面善,心里就算是旧相识,今日只作远别重逢,亦未为不可。”
                          《西厢记》里,张生在佛殿乍遇崔莺莺,恰似正撞着五百年前风流业冤,你看他:颠不刺的见了万千,似这般可喜娘的庞儿罕曾见;则着人眼花撩乱口难言,魂灵儿飞在半天。
                          如果说以上两例均出自文学作品,难免有虚构夸张之处,那么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遭遇也并非绝无仅有。
                          我就有过这样的亲身体会。
                          二十八年前,我正式踏进校门的那天,正在教室里和新识的小伙伴们追逐打闹,陡然听到有人喊:XX(我们的班长的名字),你坐在哪个座位?循声望去,只见她穿条杏黄色短裙,上身是件淡绿色短袖,扎着两根乌黑的麻花小辫,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就像是一泓深潭,让人不知不觉沉溺其中,难以自拔。
                          近三十年的光阴弹指既逝,而那初见时的惊艳,至今仍历历在目,如同昨日。
                          时间倒退到十年前,当我于不经意间扣开那扇房门时,那人应声而出,眉如远山,目似秋波,那眼神一转,,霎时间让人三魂飞了七魄,脑子像是一下子凝固了,整个人都呆了,满脑子里都是古人那句: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桃花相映红,……。
                          而五年前,当我第一次看到浪吉的留言时,那种感觉又顿时涌上心头。
                          海子在《祖国,或以梦为马》中写道:我不得不和烈士和小丑走在同一道路上。
                          我没有海子的恃才孤傲,我只是觉得孤独,难道所有的人都在追求物质的道路上丧失了自己的灵魂?
                          我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生活的艰辛时常让我麻木,让我步入虚伪,我开始违心的谄媚,虚伪的奉承。
                          可我时常会想起你那句:龙泉挂壁作雷鸣,举世谁知心未死?
                          似乎,不止我一个人在挣扎,远方或许也有个人,和我一样,也许会理解我……
                          我无法解释我为何会对远方、对未知那么的向往,我终日忙碌,只是想有一天能离开这一切,去远方流浪。
                          也许远方会有个没有虚伪、没有争斗的世界。
                          鲁迅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此语我深爱之。
                          其实不独人际交往中如此,在自然界同样存在这种现象。1910年,德国行为学家海因罗特在实验中发现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刚刚破壳而出的小鹅,会本能地跟随在它第一眼见到的自己的母亲后面。但是,如果它第一眼见到的不是 自己的母亲,而是其他活动物体,如一只狗、一只猫或者一只玩具鹅,它也会自动地跟随其后。尤为重要的是,一旦这只小鹅形成了某个物体的跟随反应后,它就不 可能再形成对其他物体的跟随反应了。这种跟随反应的形成是不可逆的,也就是说小鹅承认第一,却无视第二。
                          这就是著名的“印刻效应”。
                          由此反证,连自然界中这种现象都司空见惯,我们人类,又怎么能“免俗”呢。只是,纵然是一见钟情,又能如何呢?宝黛的“木石同盟”终敌不过“金玉良缘”,林黛玉最终不得不焚稿断痴情、魂归离恨天。而张生崔莺莺虽然以落难公子中状元、欢欢喜喜大团圆结尾,但众所周知,那不过是王实甫老先生笔下留情而已,在其所本的唐传奇《莺莺传》中,其结局可远没有那么幸运。
                          至于我自己,何曾逃脱这样的宿命?
                          第一个让我情窦初开的少女,如此早已嫁为人妇,儿女双全;曾让我魂牵梦绕的伊人更是杳无音讯;而浪吉,却依旧漂泊在异国他乡,归期未准。若许乘槎逐鹊影,自应河畔见牵牛;此生只怕是痴心妄想了。
                          是以,纳兰容若喟叹道:人生若只如初见!
                          是的,我相信一见钟情,但比起一见钟情惊艳,我更期待一份长久的感情。
                          但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哪怕这辈子粗茶淡饭、栉风沐雨,于愿足矣。
                          2017年8月1日


                          IP属地:江苏553楼2017-08-01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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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叔 好久不见


                            来自iPhone客户端554楼2017-08-01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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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在看,加油!


                              来自Android客户端555楼2017-08-01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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