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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2016-12-22】艾就艾了,今天开始吃药,记录下我的余生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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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暑旱苦热
宋 王令
清风无力屠得热,落日著翅飞上山。
人固已惧江海竭,天岂不惜河汉乾。
昆仑之高有积雪,蓬莱之远常遗寒。
不能手提天下往,何忍身去游其间。
2017年7月25日


IP属地:江苏539楼2017-07-25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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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六、游月湖岩
    清 江树德
    谁将石罅辟蟾宫,
    水明沙碧一鉴空。
    古洞浮虚能绘月,
    清溪曲径自迎风。
    半山烟送林边鸟,
    万壑涛飞涧下松。
    闲共白云眠佛国,
    宛然身在玉壶中。
    2017年7月26日


    IP属地:江苏540楼2017-07-26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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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541楼2017-07-26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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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八、原始人生活
          当太阳再次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又是新的一天开始了。
          自古相传,人在本命年的时候会极为不顺,所以往往需要用某些措施予以补救,比如穿红内裤,或去寺庙上上香拜拜佛什么的。
          虽然不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但贺云峰对这些向来不信,一律斥之为糟粕。
          当妹妹给他买来两条红内裤的时候,虽然心底被这浓浓的亲情所感动,但他依然毫不嘴软,狠狠奚落了一顿。
          但是他最终还是穿上了,当然,这并非为了什么辟邪。
          可是即使如此,他现在也不得不承认自己这个本命年是不是也太多灾多难了点?
          先是求职不顺,不得已为了混口饭吃,只能跑到某中学当了个保安,每月两千多块钱的收入刚好也就饿不死而已。
          其后,暗恋多年的爱人陡然间销声匿迹、音讯皆无,连一句话一条信息都不曾留下,就这么人间蒸发。
          他趁着暑假,花光了攒了好几年的存折上那点可怜的储蓄,远渡重洋,赶到了日本,结果却在电话里被告知:我们此生缘份已尽,大哥,你是个好人,下辈子吧。
          最后连面都没曾见上,就这么被稀里糊涂地打发回来了。
          如果仅是以上几条,倒也算不得太悲惨,毕竟不管丢工作还是失恋,在这个世界上可谓比比皆是,随时随地都在发生,最为**的是:只是在飞机上打了个盹,一睁眼,他居然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无名荒岛。
          果然是悲摧的人生啊!
          如果说贺云峰是因为本命年而命运多舛,那么,吴迪可谓是纯粹躺枪。
          身为深圳这个大城市里的一个白领,那可是名副其实的精英阶层,工作舒适,待遇优厚,谈吐幽默,积极阳光,再加上帅气的长相,殷实的家境,实在是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万千*丝的梦中敌人。
          而他本人也热爱运动,性格开朗,勇于开拓,前程似锦。
          只因为不忍浪费掉公司的福利,所以选择了这次日本之旅,本来一切顺利,也玩得不亦乐乎,但谁曾想,就在此时,叵测的命运之神朝他伸出了黑手。
          作为一个精英帅哥,却同贺云峰这个*丝大叔一样,他也被上帝遗弃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荒岛。
          当太阳晒到屁股的时候,两个人才从树杈上醒来。
          有人说人生有两大梦想: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
          虽然后者遥遥无期,但前者,贺云峰和吴迪倒是率先实现了。
          下了树之后,在附近的小溪里随便洗了把脸,然后两个人像是原始人类那样开始去寻觅早餐。
          当然,森林里既不可能长出炸鸡和啤酒,也不可能长出豆浆和油条,不过还好,它可以长出鲜红的果子。
          于是两人一边嚼着野果,一边商量着下一步的打算。
          从昨天的冒险远游来看,几乎已经可以断定这是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他们现在惟一能做的就是听天由命等待救援了。但是在此之前,他们当务之急是安顿好自己的生活,古人云:人必自助然后天助之;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人类生存,不管在哪个阶段,都必须把物质资料的生产放在首要位置,换句话说,人们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衣食住行这些问题。
          衣,虽然已经是初秋,但除了一早一晚,温度还是挺高的,如同酷暑,贺云峰一身长裤短袖,吴迪则是一条短裤一件T恤,暂时还可应付,惟一不方便的就是没有换洗衣服,以致两个人只能在睡觉前洗,然后挂在树枝上晾干,第二天再接着穿。
          食,开始只能全靠在树上摘果子吃,那些野果滋味鲜美,只是时间一久,贺云峰倒没感觉怎么样,吴迪却是个无肉不欢的吃货,天天不见荤腥,照他的说法,简直是嘴里淡出个鸟来,搞得每次看到林间奔跑的野兔或野鸡时,他都是眼冒绿光,垂涎三尺。
          可惜没火,即使可以抓到,他再馋嘴,也不可能茹毛饮血。
          幸好不久之后,他们就发现了一片海滩,每当潮水退去,平坦的沙滩上就布满了来不及随潮水返回的小动物,如小鱼小虾小螃蟹等,尤其是那些海虾,通体晶莹如玉,鲜活可爱,掐头去尾之后直接可以食用,放在嘴里一嚼,汁鲜味美,十分可口。
          贺云峰对肉食倒不太感兴趣,每天依然以吃野果为主,被吴迪嘲讽为真正的草食男,他也不以为意。
          至于行,两人惟一的工具也就是两只脚了。
          那么,住,也就成了他们最先需要着手解决的问题。
          其实“住”这件事情,于人类生存至关重要,不论远古还是当代都是如此,为求在这个世界上有数尺栖身之地,多少人付出了斑斑血泪?
          但对吴迪和贺云峰来说,解决这个问题却最容易不过了。
          这个荒岛别的没有,就是树多,爱睡哪棵睡哪棵,任君挑选,无非是找个树杈多点而且较为平坦的,免得半夜掉下树。
          吴迪也曾建议两人上山去找一下,说不定可以找到个山洞,那才是最好的安身之所,就像我们的祖先——那些上古猿人,无一例外,都是在山洞里发现他们的遗迹。
          贺云峰却持反对意见,原因有三:一,现在山上情况不明,既然有狼,难保没有其它大型攻击性动物的存在,现在最好不要去招惹它们;二,山洞往往地势较高,取水不便,且一旦被狼群堵住门,无处可逃;三,很容易错过海面经过的船只;对于他们来说,这恐怕是惟一的获救途径。
          吴迪只得听从。于是两个人选了一棵树杈稠密、树冠高大的树,又折断许多树枝,用细藤牢牢绑住,然后在上面铺上了厚厚的软草和干树叶,四周又用青藤围了几道,一张宽阔而柔软的“大床”完工了。
          吴迪试睡之后,愉快的表示:虽然还比不上自己家里的那张席梦思,但他已经无可挑剔。
          惟一遗憾的是上面没有顶,一旦下雨,两人势必成为落汤鸡。
          贺云峰并非没想到这点,只是时间紧迫,先将就一下,以后再慢慢改造,给它加个顶盖,从而具备遮风挡雨的功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家”。
          虽说工程量不大,但对于两个手无寸铁的人来说,不管折树枝还是扯青藤,包括拔草,都只能全靠双手,尤其是吴迪,半天下来,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公子哥,整个手掌长了好几个油光透亮的水泡。
          不过,他却一直忍着一声不吭。
          贺云峰也好不到哪里去,十指磨得通红,像是刚从水里焯过一样,一沾东西疼得钻心。
          两个人胡乱吃了些东西,在新完工的大床上美美的睡了一觉,看着星光,听着虫吟,倒也别有幽趣。
          偶尔还会有几只狼在附近出没,逡巡不去,但并没有任何改动攻击的迹象,也就懒得理它们。
          过了两天,贺云峰开始琢磨如何生火。
          作为人类支配的第一种自然力,火的使用在人类进化史上的意义,怎么评价都不过分。而世界上几大古老的文明,都不约而同的创造了关于火的各种神话故事。
          在希腊神话中,火的诞生被归功于普罗米修斯。
          传说普罗米修斯创造了人类之后,却被主神宙斯嫉恨,下令诸神不得把人类最为需要的东西——火,传到人族。普罗米修斯决定为人类盗取天火。他扛着一根巨大的茴香杆,悄悄来到天空,当阿波罗驾驶着烈焰飞腾的太阳车经过的时候,他把茴香杆点燃了,然后迅速逃回人间,从此人类就有了火。
          结果宙斯因此大怒,把他锁在高加索山崖上,在数千年的漫长岁月里,让秃鹫啄食他的五脏,令他生不如死,直到后来被大力士赫拉克勒斯救出。
          而在中国,火的诞生少了些“神”的色彩,更多了些“人”的身影。
          传说远古时代有个燧明国,他们国家长有一棵参天大树,叫作燧木,又叫火树,虬枝盘曲,云雾生于其间。有一只像鹗的鸟儿,用嘴去啄燧木,发出火光。有位圣人,从中受到启发,于是就折下燧枝钻木取火,人们就把这位圣人称为燧人氏。
          贺云峰非常熟悉这些神话,但神话终究是神话,现实却是他一无所有,想赤手空拳的生出火来,简直难如登天。
          出于对兔子腿和烤鱼的向往,吴迪倒是对生火一事无比热心。
          两人先是找来一大一小两段枯木,先把粗些的那段在礁石上磨平整,又把小的那根树枝头部磨钝,然后双手搓动,钻了起来。
          尽管累得汗流浃背,但除了感觉棍子的一头稍微热了些之外,一无所获。
          后来贺云峰想起小时候父亲做木工时拉钻用的弓子,于是他折了一根牛角形的树枝,用细长柔韧的青藤系住两头,然后挽了个套,套在树枝上,用弓弦代替双手拉动树枝,速度果然提高许多,两根树枝一度被磨得极为烫手,可惜依然没有火的影子。
          吴迪又在海滩上到处寻找大小适中的石块,然后用力互相击打,尽管确实有几点火光飞溅,查即使用上最柔软干燥的苔藓和枯叶,也无法引燃。
          两三天过去了,但生火之事毫无进展。
          两个人都不愿放弃,再说海天茫茫,光阴漫长,吃饭喝足之后,闲着实在有些无聊,纵然四周美景如画,赛如仙境,但看够了潮起潮落、朝日夕阳,也就没什么兴致了,不如找点事做。
          不同的是,贺云峰在钻木钻累了休息的时候,眼睛经常有意无意的瞥向吴迪的手腕,几次之后,吴迪终于沉不住气了。
        “大哥,你干嘛老盯着我手表看啊?难道是图谋不轨?”他开玩笑地质问道。
        2017年7月28日


        IP属地:江苏547楼2017-07-28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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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九、火的诞生
            贺云峰淡淡地回答道:“每次看到你的手机,都让我想起儒勒*凡尔纳小说里的情节。”
            第一故事发生在北极。
            一群人被困在了冰天雪地之中,他们缺衣少食,更严重的是,他们失去了火种,但最后他们却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用巨大的冰块磨制成一个凸透镜,并用它聚集微弱的阳光,生出了火。
            吴迪环顾四周,沮丧地说:“咱们比他们还惨呢,虽说不缺太阳,但连磨制凸透镜的冰块都没有啊,所以这个故事对咱们毫无借鉴意义,下一个。”
            第二故事出自《神秘岛》。
            几个人流落在一个荒岛,惟一的火种不小心熄灭了,主人公用土把两片手表的玻璃表膜的边缘粘上,中间灌了点水,做成一个简易的放大镜,然后用它把太阳光聚在干燥的地苔上,不久地苔就燃烧起来了。
            听这这个故事,吴迪才明白为什么贺云峰对自己的手表那么感兴趣了,他先是高兴了一阵子,随后又疑惑地问:“这个方法倒是可以试一下,但是我只有一块手表,不知道行不行呢?”
            贺云峰解释道:表膜本身是块凹面镜,也具有聚光和成像的作用,当平行的光线照在上面,就会形成一个焦点,然后在这个焦点上放些易燃的东西,大概就可以生出火了。
            然后他又调侃地问道:“关键就是看你舍不舍得了。我现在没有工具,可不敢保证能完整的撬开表膜,万一报废了你可别怪我。”
            吴迪哀嚎道:“啊!这可是瑞士产全球限量版的劳力士,而且还是我妈妈送给我十八岁时的成人礼物呢。”
            但最后还是一咬牙,从手腕上解了下来,闭着眼睛递到贺云峰手里。
            贺云峰看他如此肉疼的样子,感到极为好玩,把玩了一下,然后又递还给他。
          “好了好了,我是逗你玩的。凹面镜聚光作用不如凸透镜强,这块手表表膜太小,所以即使拆下来,也未必能用。就算可以用,这样的手表做工那么精致,没有专业的工具,哪怕是把它砸碎了,也不可能完整地取下表膜,还是算了吧。”
            吴迪接过手表,如释重负一般,但同时又为再次和兔子腿及烤鱼失之交臂而恨恨不已。
            傍晚的时候,天气开始变化。夕阳很快躲藏起来,海面上乌云密布,整个天空惟有一角光亮,仿佛夜色提前到来。
            那座巍峨耸立的大山依然沉默如故,犹如一根顶天立地的柱子支撑起摇摇欲坠的苍穹。
            树林里,一切鸟鸣虫吟蛙叫,全都销声匿迹,连风儿都似乎忘记了呼吸,万籁俱寂,整个荒岛仿佛又回到了洪荒时代。
            贺云峰和吴迪吃了些东西之后,就爬到了树上,早早地躺下,但谁都不想说话,气氛静寂得吓人,明明心里希望出现一些声音,打破这沉寂,但一张口,却感觉哑了一般,再大的嗓门都显得如此单调和渺小。
            连同这声音都仿佛被夜色吞噬。
            两人迷迷糊糊睡了一阵,醒来后情形依然没有改变,炽热的空气,空旷的原野,翻滚的乌云,远处传来海浪拍打着礁石的声音。
            呜!呜!隐隐地好像起风了!
            突然眼前一道刺眼的光芒,如同一道利剑划开了浓黑的夜幕,紧接着,“咯嚓”一个炸雷,在他们头顶响起。
            像是一点鏖战终于拉开了序幕,电光接二连三,如同一条条火蛇在天空蜿蜒游动,而雷声轰响,震得人隔膜生疼。
            整个世界宛如末日。
            贺云峰饶是活了小半辈子,但如此恶劣的天气也是第一次遇到,不由得苍白了脸色。
            吴迪生在城市,所熟悉的是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何曾见过这样的阵仗?更是呆若木鸡。
            他翻身坐了起来,呆呆地仰望着天空,电光亮起的刹那,他看到贺云峰的嘴巴一张一合,似乎在说什么,但他什么也没听到。
          “快下树,马上下雨了,这儿危险!”雷声过后,他终于听到贺云峰在朝他大吼。
            两人一前一后匆匆忙忙下了树,找了一块巨大的岩石,背靠着背依偎在一起。
            瓢泼般的大雨随即下了起来,翻江倒海一样,铺天盖地的雨帘挡住了视线。
            陡然,又是一道强烈的电光。
            短暂的黑暗过后,惊天动地的霹雳如同一个炸雷就在耳畔爆响。
            贺云峰只感到耳中“嗡嗡”作响,头晕目眩。
            忽然他感觉胳膊一阵刺痛,睁开眼,黑暗中,吴迪的双手死死地抓住他的胳膊,一个指头简直像是要掐入他的肉里。
            他正想推开吴迪,却听到一个沙哑的声音道:“火!”
            火?
            贺云峰抬头一看,火!
            就在他们刚才栖身的那棵大树下,残枝败叶,满地狼藉,他们费了好大功夫才铺好的“床铺”,已是化作乌有。
            那棵大树被雷电击中,生生被劈作两半,巨大的树干连同树枝,掉在地上。
            就在其中一根树枝上,发出一片荧荧的亮光。
            火!不错,那是火。
            火!火!火!
            贺云峰突然像是发了疯一般,一头扎进倾盆大雨里。
          “大哥,你不要命了!“吴迪在后面焦急喊道,但是他的声音立刻湮没在雷电轰鸣之中。
            吴迪不再迟疑,紧跟着也跑到那根着火的树枝旁边。雨势正猛,两个人顿时淋得像是从水里刚捞出来一样,身上的水顺着衣角“哗哗“地往下淌。
            贺云峰伸手递过来一个东西:“啊,你来得正好,快帮我把这段树枝抬到石壁那边去。”
            借着电光,吴迪才看到自己接过来的是一段手指粗细的青藤,两人白天铺“床“的时候,拿石片当刀使,砍了不少这个东西,代替绳子捆绑树枝。只是黑灯瞎火的,也不知道贺云峰是从哪儿摸到的。
          “快点,万一火被浇灭了,咱们就白忙活了。“贺云峰哑着嗓子催促道。
            吴迪学着他的样子,把青藤打个活结,套在树枝的一头,两个人喊着号子一起用力,把那根两三米长百十斤重的树枝拖到附近的石壁旁边。
            那块石壁有一人多高,长约四五米,上面光滑平整宛如刀刻,前面地势平坦,更为难得的是,在顶部有一块岩石贸然探出,像是加了一个小小的房檐。他们在白天无意中看到的时候,吴迪极力主张把这里当作睡觉的地方,虽然比不上山洞,起码比在树上幕天席地的露宿强多了。
            贺云峰却坚决不同意,这里虽然可以遮挡些风雨,而且暖和得多,但背后没有退路,万一被狼群包围,只能束手待毙,所以他宁愿多费点功夫在树上搭个铺,为的就是安全。
            吴迪只能举赞同。
            想不到历尽千辛万苦刚建好的“家“,半天不到,就被老天给劈碎了,他们最终还是又回到这儿。此处背对风向,再加上顶部岩石的遮挡,雨明显小的多。
            那段树枝就被横放在石壁前的平地上,只是被雨水淋到现在,火苗明显小了许多。吴迪当然也明白这点火种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却又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做才能保留住这点生命之光。
            贺云峰摸了摸身旁,到处都湿漉漉的,他一边弯腰护住那点火苗,一边吩咐吴迪:“你去那边刚才着火的地方捡些小树树,越小越好,不要树叶,被火烧过的更好,快点。“
            吴迪不敢怠慢,也顾不上电闪雷鸣,连忙跑到被雷劈倒的大树那儿,幸好遍地都是大大小小的树枝,他抱了一捆,然后飞奔到石壁。
            那点火光看来更小了,还不断的冒出一团团浓烟,贺云峰惟恐它被雨水浇灭,不敢离得太远,呛得连连咳嗽,眼泪都流出来了,眼前一片模糊。他随便用衣角擦了把脸,然把吴迪捡来的树枝折成小段,放在那火头附近,待树枝被烤干,再拿起来直接放在火上,看他专心致志的样子,仿佛是在照顾一个刚出生的婴儿。
            当吴迪抱回来第三捆树枝的时候,贺云峰终于大功告成:那些小树枝被点燃,刚才奄奄一息的火苗开始旺盛起来。贺云峰把几捆树枝全都堆在火上,赤红色的火焰夹杂着滚滚浓烟冲天而起。
          “噢!烧吧烧吧,使劲地烧吧!”贺云峰高头地大叫着,围着火堆手舞足蹈,和平时成熟稳重的样子像是换了个人。
            看着满脸乌黑却又高兴的像个孩子似的贺云峰,吴迪此时也是百感交集,从在这个荒岛上睁开眼睛那一刻开始,上天就赋与了他与前二十多年截然不同的人生,每一步都充满了末知数,他根本无力掌控,幸好有眼前这个人相陪,否则他真不知道该如何走下去。
            满天的雷电依然来势汹汹,但那雨却似乎小了许多。贺云峰趁这个机会,带着吴迪,又搬回来更多的树枝,足足堆成一座小山。他小心地添着柴,既保证不让火熄灭,又不让火势过猛,免得不好控制。
            半夜的时候,狂风骤雨再次袭来,雷声接着雷声,闪电连着闪电,仿佛世界末日提前降临。幸好石壁背对着风向,虽然无法挡住全部的雨水,但是仍让两人免去浇灌之苦,尤其是那堆火,在贺云峰的精心照料上,始终保持着不被风雨熄灭,也让两人免去寒冷们侵袭。
            熊熊的火光照亮石璧,也照着两人沉默的面容,此时此刻,所有的语言仿佛都是多余的,在这个电闪雷鸣狂风呼啸大雨倾盆的时刻,这一方小小的天地,却是无比的宁静,无比的温暖。
          2017年7月29日


          IP属地:江苏548楼2017-07-29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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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零、请相信 这世间定会有那么一个人
            请相信,这世间定会有那么一个人
            在等你
            他不在乎你贫穷还是富贵
            他不在乎你平凡还是辉煌
            他不在乎你丑陋还是英俊
            他不在乎你疾病还是健康
            只要你拥有一颗真心
            他就愿意和你携手去流浪
            他也许伫立在喧嚣的街头
            他也许独坐在宁静的山岗
            他也许奔波在漫漫的长路
            他也许忙碌在烈日下的村庄
            为了找到他,我走遍了天涯
            从江南的烟雨到北国的风沙
            从凛冽的寒冬到炎炎的盛夏
            从青涩的少年到而今满头的白发
            我也曾伤心绝望
            我也曾步入歧途
            我也曾快马扬鞭
            我也曾犹豫踟蹰
            但我始终相信,这世间定会有那么一个人
            在等我
            他不在乎我贫穷还是富贵
            不在乎我平凡还是辉煌
            不在乎我丑陋还是英俊
            不在乎我疾病还是健康
            只要我拥有一颗真心
            他就愿意和我一起去流浪
            一起去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
            一起去看弯弯新月、冉冉夕阳
            一起去看生老病死、浮生百态
            一起去看兴衰成败、万古沧桑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今生的归宿,注定就是你所在的地方
            2017年7月30日


            IP属地:江苏549楼2017-07-30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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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一、情为何物
                情为何物?这个问题简直就像是一个抽象的哲学命题一样,古往今来,无数人殚精竭虑、苦苦思索,却始终无法得到一个统一的答案,奇怪的是,每个人的心中,却又偏偏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答案。
                我的答案是什么呢?如果你以前问我,或许我还会有片刻的犹豫,但是现在,我却可以清楚的告诉你,我的答案就是:生死相随,白头偕老。
                生死相随,是对其程度所作的要求。世间之事,莫重于生死,如果连生命都不存在了,一切都将失去意义,假如一份情感深到连生死都不在乎了,试问还有什么东西能撼动它分毫呢?金钱?权势?美色……还是其他?
                而白头偕老,则是对其时间所作的要求。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白头偕老,并非指两个人必需相伴到风烛残年,其实只要这份情感可以陪你走到生命的尽头,支撑起一生的回忆,这就足够了。两情相悦,一霎缠绵,当时不可谓其不真,但是瞬间云消雨散、事过无痕,实在无足称道。“说好一辈子,就是一辈子,少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行。”此言一出,掷地有声,遂令那些以“不必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为借口,实则玩情、弄情者原形毕露。
                提到“情”,我们首先想到的当然是夫妻之爱、男女之情,实际上不限于此。无论亲情,爱情,友情,甚至是萍水相逢之情,只要能历经岁月侵袭、风霜磨砺,依然珍藏于心中,在寒冷之时,给你带来温暖,在困苦之时,给你带来希望,这样的情都弥足珍贵。
                男女之情呢,天成其便,较其他类情感反而更容易达到上述要求,而其他类情感如果也能做到不离不弃、生死相依,同样会毫不逊色。
                鲍伯牙、钟子期相逢于陌路,一曲高山流水,聆声知音,当钟子期去世的时候,鲍伯牙碎琴于地,喟然长叹道:世无知音,此生当不复弹琴。“知音”一词,现在仍然是对友谊的最高称许,而钟、鲍之情,也成为人类情感的最高典范,流传至今。这是萍水相逢之情。
                桃园一拜,名动千古,刘、关、张义结金兰,出生入死,终于三分天下,顾盼称雄。关、张惨遭不幸,刘备不顾蜀国新立,根基未稳,挥兵东下,为二人报仇,就算是诸葛苦谏,群臣号泣,依然矢志不移,看老版《三国》的时候,我印像最深刻的就是刘备的那句:“若不能与二位贤弟报仇雪恨,朕便有这万里江山何用?”。虽然最终一败涂地,抑郁而终,但其志可怜,其情可悯。这是兄弟之情。
                乌台诗案中,苏东坡遭无妄之灾,陷牢狱之内,吉凶难测,生死未卜。其弟苏辙上下打点、奔走营救,愿以官爵俸禄,甚至是身家性命去换取兄长的自由。而苏老夫子虽然正是因为以诗获罪,却又忍不住用诗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受: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与君世世为兄弟,更结来生未了因。这是手足之情。
                斗转星移,时移世换,数千年光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到了当今,我们只看见满眼的尔虞我诈,忘恩负义,处处金钱至上,物欲横流,人人以冷血为荣,多情为耻,真情被践踏于脚下,眼泪更成为无用的代名词,不禁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到底还有没有所谓的“情”呢?不过,试问天下之人,不论达官权贵,还是乞丐民工,谁没有心爱之人,谁没有动情时刻?“情”,当然无处不在,只是我们的眼睛被世俗的尘埃所蒙蔽,难以看清罢了。如果因此就断言:世上无“情”,岂不谬哉!
                嗯!我的话讲完了。对了,我还忘了问你呢,关于这个问题,你的答案是什么呢?
              2017年7月31日


              IP属地:江苏550楼2017-07-31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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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赠爱人
                谁人许我共今生?
                辗转寒宵梦不成。
                耿耿孤灯听夜雨。
                潇潇夜雨伴孤灯。

                2017年8月1日


                IP属地:江苏551楼2017-08-01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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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二、一见钟情(草稿)
                  有人问我: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我回答:相信。
                  是的,我相信。
                  《红楼梦》中,宝黛初逢,黛玉一见,便大吃一惊,心下想道:“好生奇怪,倒像在哪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而宝玉看罢,亦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贾母笑他胡说,宝玉道:“虽然未曾见过他,然我看着面善,心里就算是旧相识,今日只作远别重逢,亦未为不可。”
                  《西厢记》里,张生在佛殿乍遇崔莺莺,恰似正撞着五百年前风流业冤,你看他:颠不刺的见了万千,似这般可喜娘的庞儿罕曾见;则着人眼花撩乱口难言,魂灵儿飞在半天。
                  如果说以上两例均出自文学作品,难免有虚构夸张之处,那么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遭遇也并非绝无仅有。
                  我就有过这样的亲身体会。
                  二十八年前,我正式踏进校门的那天,正在教室里和新识的小伙伴们追逐打闹,陡然听到有人喊:XX(我们的班长的名字),你坐在哪个座位?循声望去,只见她穿条杏黄色短裙,上身是件淡绿色短袖,扎着两根乌黑的麻花小辫,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就像是一泓深潭,让人不知不觉沉溺其中,难以自拔。
                  近三十年的光阴弹指既逝,而那初见时的惊艳,至今仍历历在目,如同昨日。
                  时间倒退到十年前,当我于不经意间扣开那扇房门时,那人应声而出,眉如远山,目似秋波,那眼神一转,,霎时间让人三魂飞了七魄,脑子像是一下子凝固了,整个人都呆了,满脑子里都是古人那句: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桃花相映红,……。
                  而五年前,当我第一次看到浪吉的留言时,那种感觉又顿时涌上心头。
                  海子在《祖国,或以梦为马》中写道:我不得不和烈士和小丑走在同一道路上。
                  我没有海子的恃才孤傲,我只是觉得孤独,难道所有的人都在追求物质的道路上丧失了自己的灵魂?
                  我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生活的艰辛时常让我麻木,让我步入虚伪,我开始违心的谄媚,虚伪的奉承。
                  可我时常会想起你那句:龙泉挂壁作雷鸣,举世谁知心未死?
                  似乎,不止我一个人在挣扎,远方或许也有个人,和我一样,也许会理解我……
                  我无法解释我为何会对远方、对未知那么的向往,我终日忙碌,只是想有一天能离开这一切,去远方流浪。
                  也许远方会有个没有虚伪、没有争斗的世界。
                  鲁迅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此语我深爱之。
                  其实不独人际交往中如此,在自然界同样存在这种现象。1910年,德国行为学家海因罗特在实验中发现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刚刚破壳而出的小鹅,会本能地跟随在它第一眼见到的自己的母亲后面。但是,如果它第一眼见到的不是 自己的母亲,而是其他活动物体,如一只狗、一只猫或者一只玩具鹅,它也会自动地跟随其后。尤为重要的是,一旦这只小鹅形成了某个物体的跟随反应后,它就不 可能再形成对其他物体的跟随反应了。这种跟随反应的形成是不可逆的,也就是说小鹅承认第一,却无视第二。
                  这就是著名的“印刻效应”。
                  由此反证,连自然界中这种现象都司空见惯,我们人类,又怎么能“免俗”呢。只是,纵然是一见钟情,又能如何呢?宝黛的“木石同盟”终敌不过“金玉良缘”,林黛玉最终不得不焚稿断痴情、魂归离恨天。而张生崔莺莺虽然以落难公子中状元、欢欢喜喜大团圆结尾,但众所周知,那不过是王实甫老先生笔下留情而已,在其所本的唐传奇《莺莺传》中,其结局可远没有那么幸运。
                  至于我自己,何曾逃脱这样的宿命?
                  第一个让我情窦初开的少女,如此早已嫁为人妇,儿女双全;曾让我魂牵梦绕的伊人更是杳无音讯;而浪吉,却依旧漂泊在异国他乡,归期未准。若许乘槎逐鹊影,自应河畔见牵牛;此生只怕是痴心妄想了。
                  是以,纳兰容若喟叹道:人生若只如初见!
                  是的,我相信一见钟情,但比起一见钟情惊艳,我更期待一份长久的感情。
                  但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哪怕这辈子粗茶淡饭、栉风沐雨,于愿足矣。
                  2017年8月1日


                  IP属地:江苏553楼2017-08-01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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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三、游仙二首
                    1、
                      沧海桑田变幻生,
                      朝云暮雨笑多情。
                      鸿钧倚剑青天外,
                      后羿折弓碧月中。
                      罗袖翩翩欺玉女,
                      风姿落落胜神瑛。
                      琅寰昔梦终难解,
                      且作红尘万里行。
                    2、
                    乘风御日屠龙客,
                      缩骨收筋入蚁窟。
                      千里力行知易到,
                      一生忙碌料难出。
                      终年面壁绝佳信,
                      动步歧途缚手足。
                      双腋会当生羽翼,
                      黄泉碧落任沉浮。
                    2017年8月2日


                    IP属地:江苏558楼2017-08-02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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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四、尹子翔小记
                      打开QQ空间,看到有人回复,我已经好久没去更新了,早就荒芜不堪,谁还会屈尊造访呢?他说:
                        也许曾经,他是一个人才。
                        他最爱的口头语就是,“我这是被社会逼的。’
                        都说,人定胜天。
                        但是好多事情就在冥冥中注定。
                        或许也是必然。
                        他不想就这样,内心确实有不甘,不过,他没法去改变,
                        逃避,也许已经成为了手段。
                        而这卑劣的手段,让他自己也不好受。
                        他,走过许多弯路,有几次已经无法挽回。
                        在某些地方的边缘徘徊。
                      2006年,元月,
                        独自一人,背包去了合肥,
                        疯狂的玩,疯狂的吃,疯狂的站在宾馆楼上看形形色色的人。
                        为了只是那放在床头上的2瓶退黑素。
                        那天,他很累,很疲惫,当然,也很尽兴。
                        知足了。
                        他找了好长时间没找到安眠药,医生说,退黑素也有安眠的效果。
                        一瓶里,60科药丸,。
                        他把它们摆在了床上,吃一颗就对自己说一些话。
                        像是遇见了多年的老朋友,共剪西窗。
                        他回忆起了很多事情。
                        早已经换好干净的衣服,静静的躺在床上。
                        眼泪留了好多。
                        昏昏沉沉的就这样睡去了。
                        但是,他没走掉。!
                        他很恨那个在合肥市百花井卫民大药房里那个给他药的老女人。
                        没走掉,就要去面对了,。
                        被母亲接回家,继续安然上课。
                        继续着元旦的表演。
                        上班以后,虽然不是重活。
                        但是,他真的不想做。
                        他又一次的走掉,希望能找到出口。
                        在外面的那么长时间,他经常饿肚子在车站过夜。
                        并不是每一次出行都会有那么好的生活等着你。
                        他,只是习惯了。
                        反正,别人也不认识他。
                        有好多事情他也不想说。
                        只是他回去以后,在家里跟本说不上两句话。
                        第一句话:嗯,我回来了。
                        第二句话:你说我什么时候能去上班。
                        第三句话:这不管你的事,是我自愿的。
                        吵架了,不可开交。
                        他先上了两天的班,转而不去了,不是因为累。
                        而是,他真的被别人背负了太高的期望。
                        他受不了。
                        上班的几天后的一个5点的早晨,
                        他回到家,洗漱完毕,把煤气罐搬到自己的屋子里。
                        打开伐门,很沉的睡去,却被母亲救起。
                        只是身体感不适。
                        年末的晚上,他没吃饭,
                        他枕头下面,是一把菜刀,
                        父母疯狂的训斥,接近爆发的态度,竟然让他有一丝快感。
                        他活了21年,竟然是活在了报复的生活中。
                        没人知道他想做什么,他是一个极端的人,
                        或许吧,他根本就不算是一个起码的人。
                        不是在呻吟,因为他没病。
                        不是在编造,因为没必要。
                        他在家的那几天,几次想去找他师傅。
                        无法启齿,让他左右在师傅家楼下。
                        那个老奶奶,依旧是那么安详。
                        一日为师,终身为傅。
                        他佩服的人,真的不多。
                        他放弃了现实铺好的路,
                        走向了极端。
                        他放弃了所有人的期待,
                        如释重负。
                        看似轻巧,放浪的脚步。
                        你们知道,每一步却有多么沉重么。?
                        尹子翔,一个极度荒谬的存在。
                        这个存在,我敢保证,接近结束的边缘。
                        事不过三,荒谬,永远不可能会成立的。!!!!!!
                        尹子翔,久违的名字了。“尹子翔,一个极度荒谬的存在。这个存在,我敢保证,接近结束的边缘。事不过三,荒谬,永远不可能会成立的。”你想做些什么呢?结束,哪里才是真正的结束?“一日为师,终身为傅。”面对这句话,我真的很惭愧啊。也许世人根本就不了解你,包括我,还有你的父母,但是我们又能为你做些什么呢?回复:
                        逃避,哪里会是最好的地方,田园?山林?都市?天堂抑或是地狱?不论多么美丽的字眼,不论多么漂亮的借口,其实你只是个懦夫而已。我说过:我尊重你的选择,假如这个选择可以带给你快乐;否则,我只能感到遗憾。
                        既然他愿意给我留言,也许我们还可以聊聊天,或许某一天,我们会突然发现,其实我们的梦想都是一样的,只是所走的路不同而已。
                        提前二十分钟去上班,在门口迎着吕家宝。考试的事情我已经不想再啰嗦,他的路他自己会选择,但我还是不想他轻易放弃。他还是和过去一样,神清气爽、彬彬有礼,只是脸色略有些苍白,不过,也许这只是我的一种感觉。
                      亲情,友情,爱情,“人生自是有情痴,此事不关风与月。”假如无情,又会怎么样呢?
                      2017年8月3日


                      IP属地:江苏561楼2017-08-03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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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五、风雨之夜
                        夜色如墨,一丝风都没有,闷热而潮湿。
                        空中阴云密布,不时有电光闪耀,紧接着隆隆的雷声由远而近,随即“咔嚓”一声,连天地也为之震颤,无数的树木簌簌作响,良久不息。四面群山耸立,仿佛是在默默地俯视着这多灾多难的人间。
                        丛林深处,一条丈把宽的小溪“哗哗”地流淌着,沿着溪岸,蜿蜒曲折的小路上落满了枯枝败叶。小路的另一侧,大大小小的坟墓好像刚出笼的馒头,排列得整整齐齐,有些坟墓的前面立有低矮的墓碑,有的就是一个光秃秃的土疙瘩,什么也没有。
                        就在这时,从树林里传来一阵脚步声,借着闪电的亮光,可以看出那是个精壮魁梧的年轻人,年龄不过二十七八岁,他赤裸着上身,衣服胡乱地束在腰间,一手拎着一柄三齿钢叉,肩上扛着渔网。那柄钢叉应该有些年头了,黑黝黝的木把五尺来长,雪亮的叉尖在电光下闪烁着锋利的光芒。
                        年轻人一边赶路,一边望着天空,嘴里还在喃喃不停地咒骂着这鬼天气。经过坟墓的时候,他稍作犹豫,放慢脚步,向周围打量了一下,然后又自顾自的继续前行。
                        不大会儿,也许是老天听到了他的抱怨,雷声渐歇,顿时万籁俱寂,四周又陷入了黑暗之中。突然,就在他前面的一座坟墓旁边冒出一团黑影,慢慢地朝他飘过来。贺青山不动声色,悄悄弯腰放下渔网,双手握住叉柄,厉声喝问道:“什么人?出来!”然后就要挺叉刺过去,只听一个稚嫩的声音喊道:“爹爹,是我。”
                        这喊声简直比刚才的雷霆霹雳还让人震惊,他失声问道:“岭儿!是你吗?你怎么来了?”一道微弱的电光划过,他才看清面前正是自己的宝贝儿子--贺云岭。那孩子只有五六岁的样子,头戴一顶斗笠,身穿一件臃肿的蓑衣,那衣服明显是大人的,下摆直拖到地上,怪不得刚才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滚动的圆球。
                        贺云岭傍晚的时候看到父亲贺青山整理渔网并磨快了钢叉,就知道父亲晚上要去河里捉鱼,他想和父亲自己一起去,又怕开口后被拒绝,所以偷偷地溜出家门,提前守在半路上。他年龄虽小,性格却极随父亲,自幼就天不怕地不怕,于是躲在一座坟墓旁边的草丛里躺了一会儿,直到被父亲的脚步声惊醒,便起身迎了过来。
                        贺青山上前几步,拉住了儿子的手,见他安危无恙,这才松了口气,虽然心里极为生气,但看他为了跟着自己,小小年龄,一个人在三更半夜跑到这荒郊野外等候了半天,想必担惊受怕,也吃了不少苦头,便不忍再去责备他,况且此地离村子已远,如果送他回去再折返,实在太浪费时间,只能先答应带他去,以后再慢慢教训他不迟。
                        想到这里,贺青山便不再迟疑,回身找到渔网,仍旧扛在肩上,然后走到儿子身边,弯腰把他提了起来,放在自己后背上,骂道:“今天暂且饶你一回,先去捉些鱼要紧,等明天回到家,老子再慢慢跟你算账。”
                        贺云岭见父亲并没有赶他回去,哪里管什么明天会如何,不由得高声欢呼起来。
                        再往前走,树木渐渐稀少,地势越来越洼,但到处都是齐腰深的野草,如果不是耳边溪水淙淙,贺青山几次都差点迷路。父子俩披荆斩棘、磕磕绊绊,又走了近半个时辰,这时脚下的小路已是到了尽头,那条小溪转了个弯,汇入一条河中,眼前顿时开阔起来。
                        贺云岭以前曾随父亲来过几次,知道这就是雁鸣河,只是最近几个月阴雨连绵,河水暴涨,平时只有两三丈宽的河面现在陡然增加了四五倍,浑浊的河水翻腾而下,不断地拍打着两岸,波涛轰鸣,颇有气势。
                        贺青山放下了儿子,仔细观察了一下地形,知道自己虽然水性高超,但也无法在这样的激流中捕鱼,看来只能把渔网拦在溪口上,或许能有些收获,今晚不致空手而归。于是他吩咐贺云岭在旁边等着,他原路返回,从树上折了一些树枝,先用树杈把渔网的一角固定在溪流一侧,然后拉着渔网的另一角,涉水来到对岸,又如法炮制,把渔网牢牢地插住,再涉水过来。那条小溪虽说不宽,但此处正值入河口,水流颇急,若不是他身体强壮,几次都差点被冲倒。
                        贺云岭见父亲来回忙碌,自己却帮不上忙,等得久了,也就失去了兴趣,恹恹欲睡。贺青山爬上岸来,看到儿子睏了,但到处都是湿漉漉的,实在没有可以躺卧的地方,于是又从树上折下不少树枝,连枝带叶,在雁鸣河与溪水的交汇处较为平坦的地方,打了一个地铺,先给儿子脱掉蓑衣和斗笠,把他卧好,然后又解下长袍,轻轻盖在他的身上。
                        这时天空依旧电闪雷鸣,随时都可能会降下倾盆大雨。贺青山折腾了半夜,也已经疲惫不堪,于是搂着儿子,渐渐进入梦乡。
                        2017年8月4日


                        IP属地:江苏566楼2017-08-04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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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六、摸鱼儿
                            夜风惊,
                            长声呼啸,
                            吹得冷雨飘洒。
                            农田上次才湿透,
                            又要水平低洼。
                            刚睡罢,
                            便倚枕卧听,
                            雨打小窗瓦,
                            檐边飞下。
                            却不料闲愁,
                            轻轻来到,
                            旧梦又牵挂。
                            黎明起,
                            门外雨声骤大。
                            只闻雨点飒飒。
                            齐鸣金鼓天昏暗,
                            真似千军万马。
                            邻居骂:
                            好你个老天,
                            旱涝人人怕,
                            威风尽耍。
                            看电视新闻,
                            丰收喜获,
                            多是骗人话!
                          2017年8月5日


                          IP属地:江苏568楼2017-08-05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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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七、罪孽
                              有人要自杀!
                              刚推开天台的小门,踏上楼顶,我立刻被眼前的一幕吓傻了:一个男人,叉开双腿,骑坐在高高的防护栏上,像老僧入定般一动不动。他面朝夕阳,两眼微闭,双手向上伸展,像是张开一对翅膀,仿佛随时会纵身一跃。
                              天呐!这可是二十六楼,一个失足,那就是粉身碎骨啊!我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倒霉,我不过是趁经理不在,跷班来天台抽支烟,居然会碰上这种事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还是装作没看见,退回去算了,免得到时候惹祸上身。打定主意,我开始悄悄移动脚步,生怕一个不小心把他惊醒。
                              但是……,我又停了下来。看他的位置,应该正对着我们公司的方向吧?只怕我还没到一楼,他就已经血肉模糊的躺在地上了。想像一下,如果眼前这个活生生的人,下一刻就变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尸体躺在公司门口,我他妈不天天晚上做噩梦才怪呢!以后还怎么来上班?
                              不行,不行,这可是我好不容易才找到的饭碗,虽说老板抠门,经理刻薄,客户也难伺候,但是让我马上又冒着火辣辣的太阳,大街小巷的到处去应聘、面试、考核,打死我都不干。
                              阳光洒在他苍白而消瘦的脸上,看不出他确切的年龄,但可以肯定至少在三十岁左右,从外表来看,他不像是穷凶极恶之徒,也不像落魄潦倒的样子,为什么会走上这条绝路呢?或者……,我能不能试着劝他一下?就凭我这张能吹能侃、骗死人不偿命、把死人都能说活的嘴皮子,说不定还真能救他一命呢。
                              见义勇为就免了,但见死不救,似乎也太冷血了。佛祖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冒一下险,就当给自己积点德吧。再说,尽人事而听天命,即使不成功,起码我问心无愧,以后就算做起梦来,也不怕他找我报复。
                              如果能找个机会靠近他,趁他不注意,一把抱住,然后拖到安全的地方,不就大功告成了?至于以后爱死不死,那是他自己的问题,只要不让我看到,死八百我也管不着。看他瘦瘦弱弱的,个子也不太高,应该没什么力气,老子说什么也算是年轻力壮,制服他还不是小菜一碟?
                              嗯!就这么办。
                              我定了定神,渐渐冷静下来,朝他走了过去,脚下故意用力,皮鞋踩在地上“哒哒”作响。
                              他倏地睁开眼睛,冷冷地看着我,明显充满敌意。我怕引起他的警觉,也不敢靠太近,在距离他大概四五米的样子,停了下来。
                            “嗨!你也是来这里乘凉吗?”我主动和他打了个招呼,尽量装得轻松随意些。“深圳这鬼地方,简直热死人了,房间里又闷得要命,还是楼顶凉快!”我学着他的样子,伸展开双臂,陶醉似的闭上双眼,好像在披襟当风,快乐无比。
                            “不,我是在晒太阳。”他回过头去,继续看他的夕阳。
                              靠,活见鬼!别人都嫌热,他居然在晒太阳,简直脑子有病。不过,对于一个连命都不想要的人,确实不应该用常理去推断。
                            “红……,绿……,黄……,蓝……,紫……,哎!你知道世界上总共有多少种颜色吗?”他先是喃喃自语,然后突然问我。
                            “啊?什么……?不知道。”我正在出神,盘算着如何才能更进一步接近他,没想到他会天马行空问这么一个问题,我只能老老实实承认自己知识匮乏。
                            “世界上的颜色有千千万万种,其中白色最为特殊,它包含了光谱中所有的颜色,而且它象征着光明、正义、圣洁、优雅,还象征着干净、畅快、朴素和贞洁,以及超脱凡尘与世俗的情感。所以,我最喜欢白色。”他依然眯着双眼遥望夕阳,不像是在和我聊天,倒像是自言自语。
                            “你对颜色挺有研究啊!”我故作惊奇,顺着他的话头搭讪。哼!只要你肯开口就好,不怕找不到机会靠近你。心里想着,我脚下又悄悄挪动几步。
                            “我最讨厌黑色。”他似乎没发现我的小动作,继续发表自己的高论。
                            “为什么?黑色也很好啊,代表着庄重、高雅、神秘,还有……,还有那个铁面无私。”我搜肠刮肚,把压箱底的东西都掏了出来。
                            “你说的不错,但更多的时候,黑色象征着冷酷、黑暗、残忍、悲惨和不幸,还象征着痛苦、暴力、诅咒以及死亡。它是白色天生的敌人,同时又互为存在。一个我最喜欢,一个我最讨厌,许多年来,我一直在两者之间挣扎。”
                              什么跟什么啊,乱七八糟,不知所云,我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应答,也幸好他根本就不需要我回答,仍然自顾自地往下说。
                            “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会坐在太阳底下,让阳光笼罩全身,每一根光线似乎都穿透我的身体,只有这样,我的心里才会稍微平静一些,如果不这样做,我就会感觉自己从内到外全部被黑暗侵蚀,或者说自己就是黑暗的化身,身体里有一股邪恶的力量在游走,如果不发泄出来,就会钻进心里,钻进脑子里,让人肝肠寸断、头疼欲裂,那种痛苦,真恨不得立刻死掉。”他继续说。
                            “为什么会这样啊?是生病吗?”看他说的郑重其事,我还真有点好奇。
                            “因为一个诅咒。”
                            “诅咒?”真的假的?我忽然有点害怕,浑身上下感觉凉飕飕的,不由自主地抱紧双臂。
                            “对,一个诅咒,十几年了,我无论如何都无法挣脱。只要闭上眼睛,我就像是陷入噩梦,看到自己被人追杀,看到自己两手鲜血,看到自己把别人活生生地撕成两截,五脏六腑流了一地,还用刀子把他们的肉一片片割下来,再一口口吞下去,我甚至能看到自己嘴角的鲜血在汩汩地往外冒,恶心透了,……我恐怖极了,但是这些幻象如影随形,时时刻刻纠缠着我,让我日夜不得安宁。”他痛苦地捂住脸。
                              我被他的情绪所感染,心情陡然间也变得沉重起来。
                            “已经十几年了,确切地说,是十七年。”他抬起头,仰望着落日的余晖,似乎走进遥远的回忆。夕阳如火,给他苍白的面庞镀上一层金色。
                            “十七年前,那时我刚满十八岁,正是年少轻狂的时候,我考上了高中,尽管只是我们当地很普通的一所高中,不过,在我们那个偏僻落后的村子里,这已经很不容易了,我们一个班报考了二十四个人,我是惟一一个考上的。”他的脸上流露出骄傲的神色,我分明看到了他的微笑。
                            “更难得的是,在当年的期末考试,我又考了个全班第一,当然,我们那个班是全年级里成绩最差的一个班,我的全班第一,其实在全年级只能排到十几名吧,但我已经非常满足。家里的人,我的亲戚,包括左邻右舍,都认定我以后大有作为,我自己也踌躇满志,相信自己可以创造全新的命运,不再重复祖祖辈辈轮回的宿命,当一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民。但是天意弄人,就在第二年清明节,发生了一件事,彻彻底底地改变了我整个人生。”他停了下来,眉头紧锁,脸上的笑容无影无踪。
                            “能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吗?”我轻声地问。


                            IP属地:江苏570楼2017-08-06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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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节那天,按照往年惯例,我们学校全体师生一起到烈士陵园去扫墓,我因为学习优秀,人缘还行,被选为班级代表,扛着花圈,举着红旗,走在队伍的最前列。我们排着几条长龙,缓缓穿过长长的街道,在墓地举行了隆重的悼念仪式,而且,我写的祭文被老师看中,在祭奠大会上,当着全校几千师生,被当众朗诵,然后焚化在烈士墓前。那是我人生中最为辉煌的一刻。”他的眼中神采焕发,似乎我也看到了少年时的他:学习优异,前途光明,朝气蓬勃,壮志飞扬。
                              “下午放半天假,所有人员可以自由活动,于是我和同学去逛了小镇上最有名的地方,西尚寺,文昌宫,南阁,还爬了古城墙,玩得非常开心,直到傍晚才离开。在回学校的路上,我们突然听到前面吵吵嚷嚷,跑过去一看,原来是一群小孩子正在追着打一个小女孩。”
                              “小女孩?为什么打她?”
                              “是的,一个小女孩,大概三四岁的样子,又瘦又小,全身上下脏兮兮的,尤其可怕的是,她脸上有一块很大的伤疤,应该是烧伤,从额头到耳根,几乎半张脸全毁了。”他显得非常痛苦,似乎触及了不愿回想的往事。
                              “那群小孩子追着她,用泥块砸,用脚踢,朝她身上吐唾沫,而她一下也不敢还手,只是抱着头,拼命地往商店的墙角里钻。我们看她实在可怜,就赶走了那些小孩子,然后拉着她问她家人在什么地方,为什么把她一个人丢在街上?她什么话也不说,只是傻愣愣地看着我们。她只穿着一只鞋,另一只脚光着,小脚丫冻得像个红萝卜,衣服上全是泥巴、唾沫,脸上也不知道多少天没洗了,全是灰,头发乱糟糟的,还夹着几片垃圾。我们向街旁的人一打听才知道,原来她大概是被人故意抛弃在街上的,已经两三天了,偶尔会有好心的人给她拿点吃的东西,但谁也不愿收养一个丑八怪,更何况来历不明。”
                              “我们给她买了几块烧饼,她应该是饿极了,三两下就吞进肚子,噎得直打嗝,我看着心疼,给她买了一瓶水,又买了几块饼干,等她吃饱,其它的就放在她的口袋,然后我们就回学校了。但走了不多远,回头发现她仍然跟在我们后面,我们快,她就小跑,我们慢她也慢,就那么远远地跟着,怎么都甩不掉。当时虽然已经是清明节了,但在我们老家,晚上仍然很冷,看她的样子,如果继续在街头流浪,就算不饿死,也会被活活冻死。所以,我和几位同学一时动了恻隐之心,一商量,就把她带回了宿舍,还请女同学给她洗了个澡,买了两身新衣服,又给她买了很多的零食。”
                              “我也知道这件事非同小可,远非我们可以担当,只是那个孩子真的太可怜了,我们实在不忍心看她活生生地冻死在街头。我的想法是希望发动所有的同学,大家一起努力,看看能不能找到肯收养她的人家,即使条件差点,好歹可以逃条活命。或者通过老师和学校慢慢沟通,再由学校出面向有关单位寻求帮助,给孩子找个可靠的生路。”
                              “但是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我的想像。第二天,整个学校已经传得沸沸扬扬,甚至连镇上都知道了临中的学生捡了一个小孩,还有很多无聊的人专门跑到学校来看热闹,把我们宿舍挤得水泄不通。”
                              “学校刚开始装聋作哑,后来终于沉不住气了,但是让我做梦也想不到的是,以道德文章教书育人为目的的学校居然不是想方设法来帮助我们,反而推脱责任,落井下石,限令我们两个小时之内不管扔也好送也好,反正必须把孩子带离学校,否则所有相关学生全部开除,连我们班主任也要大过处分。”
                              “当时已经是傍晚,晚自习还没开始,学校里几千号人全都趴在阳台上围观,平时道貌岸然、和蔼可亲的校长就像一个泼妇一样,掐着腰,仰着头,站在教学楼前破口大骂,骂我们狗拿耗子,骂我们不自量力,骂我们给学校捅了篓子,直骂得两嘴白沫。”
                              “我从来没想到堂堂一校之长,一个为人师表的教师,一个几十年教龄的教育工作者,骂起人来居然如此肮脏龌蹉,如此卑鄙下流。十年寒窗,我们天天都被教育被灌输,文明礼貌,道德学问,公理正义,民主科学,想不到一切都是假的,剥下伪装,连我们的师长都不过尔尔,就凭他们,又怎么能把我们培养成中华民族未来合格的栋梁?这样的“栋梁”,不做也罢。那一刻,我对学校对教育,一下子彻底失望。”
                              “我自己已经无所谓了,大不了辍学回家,滚回我的一亩三分地,总不至于饿死。但是我不能连累其他同学和班主任,况且孩子也确实需要更好的安排,留在学校总不是办法。最后我决定先把孩子送回家,让母亲带一段时间,然后再慢慢寻找愿意收养她的人家。两个同学自告奋勇,连夜把我送回了家。”
                              “当天夜里,我哭着求母亲,求她把孩子收留下来,母亲含泪答应了。第二天上午,我的两位同学先赶回学校,我留了下来,希望找一下看有没有人肯收养,可是谁会要一个残疾的孩子呢?消息传开,我家里挤满了人,但都是来看热闹的。万般无奈,我也只能暂时赶回学校。”
                              “本以为事情告一段落,然而第二天,我正在上课的时候,有人来叫我,说我家里来人了,我头一懵,就知道出事了。果然,我妹妹,还有我堂姐,把那个孩又送了回来。”
                              “原来,那孩子白天还好,一到晚上,什么人都不跟,连踢带咬,又哭又闹,嘴巴大张着,却又发不出一丝声音,让人感到恐惧。最后才发现,她对所有的女性都十分排斥,可是父亲在外地做生意,家里除了母亲就是妹妹,根本就拿她毫无办法,折腾了整整一夜,母亲也哭了整整一夜。”
                              “‘哥,家里的日子已经够糟糕了,为了这样一个又聋又哑又残疾的小孩,难道你真的想折磨死咱娘你才罢休吗?全学校那么多人,干嘛你非要当这个出头鸟?反正我把她送回来了,如果你非要再把她带回去,我现在就撞死在你面前。’妹妹满脸都是眼泪,说完之后拉着堂姐调头就走。那个孩子似乎还认得我,满面笑容跌跌撞撞地跑过来,抱着我的腿,伸出手,让我抱她。”
                              “后来……,后来,我们全班同学经过商议,总共捐了二百多块钱,交给了我,连同另一个同学,我们一起赶到临省一个比较大的城市,希望可以在那儿找到一家慈善机构,给这孩子找个归宿。”
                              “就这样,我们匆匆地赶到那个城市,先是在火车站住了一晚上,第二天开始按照地图,满大街小巷去跑,政府机关,收容所,孤儿院,福利院……,处处碰壁,处处遭受白眼,处处遭受斥责,你无法想像我们会遇到什么样的人,会遇到什么样的事情,这些东西,我一辈子也不愿再想起。如果说先前我对学校已经失望的话,那么这次对政府对社会,我更是心灰意冷。”
                              “三天过去了,我们身上还有些钱,二百多块钱捐款也几乎没动,但是一切希望都泡汤了,三天的时间,足以让我看到我生命的前二十年从不曾见过的东西,尝到了平常人一辈子都不可能经历过的人情冷暖世间百态酸甜苦辣。我万念俱灰,有时甚至想干脆死了算了,如果这就是现实的人间,地狱说不定更温暖一些。”
                              “然后,我们毕竟还年轻,也不可能轻易放弃生命,在某个机构一位好心的政府官员的指点下,我们决定把孩子直接扔在收容所旁边,这样的话,他们迫于压力,就不得不收留,或许这是惟一的办法。”
                              “我把那二百多块钱装进孩子的口袋,为她买的衣服也全都给她穿在身上,然后用白纸写了一段简短的留言,说明孩子的身世,恳求看到的人把她送到福利院。”
                              “然后,我们就把她丢在了那儿,拼命地往前跑,迅速地跳上一辆公交车,头也不回的离开了那座城市,把那个小小的生命孤零零的留在了那儿。”
                                我走到他跟前,他俯身趴在我的肩头,不可抑制地啜泣起来。
                              “我本想救她一命,最终又把她重新扔回街头,不但没有救到她,还白白玷污了我这双手。”他伸出双手,消瘦,苍白的一双手,“你看,就是这双手,曾经有一个小生命被我活生生地抛弃,每次一看到它们,我就感觉上面沾满了血腥,我洗啊洗啊,却怎么都洗不干净。我天天做噩梦,梦到她又回到我身边,说我是杀她的凶手,要掐死我给自己报仇。十几年了,那个噩梦一直追逐着我,我从一个地方漂泊到另一个地方,从一座城市潜逃到另一座城市,但内心深处始终被黑暗所笼罩,它就像一个诅咒,让我无处可逃。”
                                现在的他就像是一个温驯而无助的孩子,我一只手轻轻地抚着他的后背,另一只手揽住他的肩膀,希望趁机把他拉下来,带他离开防护栏。
                                他突然警觉起来,双手紧抓栏杆,“干什么?你放开我!”他突然像是疯了一样,猛地推开我,迅速地挣脱我的怀抱。
                                我上前搂住他的双肩,双脚用力一蹬栏杆,“扑通”一声,我们俩一下子一起摔倒在地上,我立马一翻身,把他紧紧压在身下。他似乎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傻了,躺在地上半天没动。
                              “后悔了吗?”我张口问道。
                                他呆呆地看着我,似乎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我是说,你对当初做的事后悔了吗?”我沙哑着嗓子,又重复了一遍。
                              “没有,再说,后悔又有什么用呢?”他摇了摇头。
                              “那就好。那些并不是你的错,你也不应该受到任何惩罚,没人能带你离开噩梦,除了你自己。它已经折磨你那么多年了,难道还不够吗?想想你的父母,你的亲人,你必须继续生活下去,而且要快快乐乐地生活下去。”
                                他默默不语,轻轻推开我,慢慢爬起来,坐在旁边的地上,看着远方渐渐亮起的灯火。
                                我感觉自己精疲力尽,在他身边坐了下来,一句话也没说,仿佛刚才已经把所有的话全都说完了。
                              “十几年了,如果要死,我早就死了,哪里还会等到今天。”他喃喃地说。
                                既然不是寻死,那你刚才唱的是哪一出?言不由衷的家伙。不过,我没敢当面驳斥他,只能在肚子里腹诽。
                              “你是下边家家房地产公司的员工吧?”
                              “哦?你认识我?”我非常惊奇。
                              “我每天回来的时候,经常看到你在路边发小广告。”
                                他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走到我身边,弯腰趴在我耳边用极低的声音道:“有件事我必须告诉你:其实我是一个作家,刚才讲的只是我最新创作的一篇小说,谢谢你做我的第一位读者,再见!”随后他转身,快步走下楼去。
                                夜幕降临,整个城市灯火辉煌,一弯新月斜挂在天边,似有若无。刚才发生的一切如梦如幻,或者本来就是一场梦幻吧。我叹了一口气,离开了天台。
                              2017年8月6日


                              IP属地:江苏571楼2017-08-06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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