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钓鱼协会第九届钓鱼比赛
主办单位:阳泉市钓鱼协会
承办单位:渤润钓鱼俱乐部
协办单位:阳泉市垂尚钓具
阳泉市海神渔具店
阳泉市老杨渔具店
阳泉市大斌渔具店
阳泉市钓协各工作站
比赛时间:2016年10月23日早7:00检录、7:30抽签、8:00准时开赛。
比赛地点:《渤润钓鱼俱乐部》冬钓大棚。
比赛项目:比赛共分两场钓混合鱼。4.5米手竿,每场90分钟。
比赛奖项:第一名,奖金3000元,奖杯、荣誉证书各一个;
第二名,奖金1000元,奖杯、荣誉证书各一个;
第三名,奖金800元,奖杯、荣誉证书各一个;
第四至六名,奖金300元,荣誉证书一个;
第七至十名,奖金200元,荣誉证书一个;
未取得名次的选手参加赛后抽奖活动,中奖率100%。
报名费用及办法:本赛事运动员人数共56名,报名费200元。以交纳报名费为准、额满为止,恕不接受现场报名,比赛为参赛选手提供钓鱼服上衣、帽子、鱼护,比赛当天统一着装,未统一着装者禁止进入赛场。
报联系电话:13327530005 13903538557
注:比赛当日赛前禁止在比赛用池内调漂。请参赛钓友须提前调漂
如有变动,以细则为准。
比赛规则
一、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参赛证号抽签确定钓位,到各区登记钓位,一经确定,不得私自调换。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赛前自行调漂,比赛当日赛前禁止在比赛用池内调漂。
二、本赛事分区积分混合鱼比赛,钓竿长度4.5米。比赛分上下两场,每场90分钟。以重量计成绩。
三、参赛钓具按规定执行,钓竿长度不得超过规定竿长(正负)5厘米,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30厘米,主线至漂尾长度不得长于50厘米,使用无倒刺鱼钩钩数总数不得超过2枚。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非比赛时间钩、漂、线严禁入水。
四、运动员使用的钓饵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严禁使用虫饵、活饵、拟饵,禁用黄面、拉拉糊、果冻以及有毒有害的饵料及添加剂,比赛期间,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换或传递饵料。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有的钓具任何部位不得沾带饵料入水,不准以任何方式向赛池水中抛放诱饵,禁止毁窝。
五、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应坚守自己的钓位,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当区裁判员确认。,比赛期间禁止换人。
六、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遇有危害比赛正常进行的情况出现时,裁判长有权提前终止比赛。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收竿将线组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为无效鱼。
七、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原地等候计量,未计量前,不得提动鱼护,所有鱼获必须经过计量。混合鱼项目鲫鱼,鲤鱼,草 青鱼种为有效鱼。比赛成绩经本人和相邻运动员验证确认后,成绩方有效,成绩确认有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八、比赛各场次间,运动员应带好各自钓具,听从号令统一按顺时针方向更换钓位。
九、比赛中禁止喧哗,禁止在钓位上吸烟、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及其它电动辅助设备。不得向赛池内泼水和乱丢脏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离开钓位前必须将当场比赛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品投放到指定地点或容器内,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十、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一律不计成绩,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
十一、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分界延长线范围内为准,钓位箭头延长线的正前方为中心垂钓点。手竿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十二、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听从裁判员的现场指挥。
十三、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1.警告;;
2罚减最大一尾鱼并罚加该场成绩3分
3.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
4.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比赛成绩。
其他
1 各参赛队员交通自理,车辆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停放。
2 参赛费用于获奖运动队奖金以及比赛当日午餐与饮用水,交通住宿自理。
3 参赛队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者,比赛期间由于天气原因和个人身体状况以及发生一些不可预知的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一律由各参赛选手自己负责,比赛举办方以及承办方、赞助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4 本规程的解释权归阳泉钓协所有。
注:参赛人员如对本次记分产生异议,请在10分钟内找裁判长复议。
阳泉市钓鱼协会
2016.10.18
主办单位:阳泉市钓鱼协会
承办单位:渤润钓鱼俱乐部
协办单位:阳泉市垂尚钓具
阳泉市海神渔具店
阳泉市老杨渔具店
阳泉市大斌渔具店
阳泉市钓协各工作站
比赛时间:2016年10月23日早7:00检录、7:30抽签、8:00准时开赛。
比赛地点:《渤润钓鱼俱乐部》冬钓大棚。
比赛项目:比赛共分两场钓混合鱼。4.5米手竿,每场90分钟。
比赛奖项:第一名,奖金3000元,奖杯、荣誉证书各一个;
第二名,奖金1000元,奖杯、荣誉证书各一个;
第三名,奖金800元,奖杯、荣誉证书各一个;
第四至六名,奖金300元,荣誉证书一个;
第七至十名,奖金200元,荣誉证书一个;
未取得名次的选手参加赛后抽奖活动,中奖率100%。
报名费用及办法:本赛事运动员人数共56名,报名费200元。以交纳报名费为准、额满为止,恕不接受现场报名,比赛为参赛选手提供钓鱼服上衣、帽子、鱼护,比赛当天统一着装,未统一着装者禁止进入赛场。
报联系电话:13327530005 13903538557
注:比赛当日赛前禁止在比赛用池内调漂。请参赛钓友须提前调漂
如有变动,以细则为准。
比赛规则
一、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参赛证号抽签确定钓位,到各区登记钓位,一经确定,不得私自调换。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赛前自行调漂,比赛当日赛前禁止在比赛用池内调漂。
二、本赛事分区积分混合鱼比赛,钓竿长度4.5米。比赛分上下两场,每场90分钟。以重量计成绩。
三、参赛钓具按规定执行,钓竿长度不得超过规定竿长(正负)5厘米,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30厘米,主线至漂尾长度不得长于50厘米,使用无倒刺鱼钩钩数总数不得超过2枚。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非比赛时间钩、漂、线严禁入水。
四、运动员使用的钓饵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严禁使用虫饵、活饵、拟饵,禁用黄面、拉拉糊、果冻以及有毒有害的饵料及添加剂,比赛期间,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换或传递饵料。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有的钓具任何部位不得沾带饵料入水,不准以任何方式向赛池水中抛放诱饵,禁止毁窝。
五、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应坚守自己的钓位,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当区裁判员确认。,比赛期间禁止换人。
六、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遇有危害比赛正常进行的情况出现时,裁判长有权提前终止比赛。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收竿将线组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为无效鱼。
七、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原地等候计量,未计量前,不得提动鱼护,所有鱼获必须经过计量。混合鱼项目鲫鱼,鲤鱼,草 青鱼种为有效鱼。比赛成绩经本人和相邻运动员验证确认后,成绩方有效,成绩确认有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八、比赛各场次间,运动员应带好各自钓具,听从号令统一按顺时针方向更换钓位。
九、比赛中禁止喧哗,禁止在钓位上吸烟、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及其它电动辅助设备。不得向赛池内泼水和乱丢脏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离开钓位前必须将当场比赛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品投放到指定地点或容器内,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十、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一律不计成绩,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
十一、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分界延长线范围内为准,钓位箭头延长线的正前方为中心垂钓点。手竿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十二、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听从裁判员的现场指挥。
十三、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1.警告;;
2罚减最大一尾鱼并罚加该场成绩3分
3.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
4.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比赛成绩。
其他
1 各参赛队员交通自理,车辆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停放。
2 参赛费用于获奖运动队奖金以及比赛当日午餐与饮用水,交通住宿自理。
3 参赛队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者,比赛期间由于天气原因和个人身体状况以及发生一些不可预知的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一律由各参赛选手自己负责,比赛举办方以及承办方、赞助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4 本规程的解释权归阳泉钓协所有。
注:参赛人员如对本次记分产生异议,请在10分钟内找裁判长复议。
阳泉市钓鱼协会
2016.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