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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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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及其新旧实施办法衔接规定的通知)(闽财会〔2013〕28号)、《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施细则(试行)》(闽财会〔2010〕24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财会〔2013〕19号)的规定,为做好2016年(第四季度)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
报名网址为:http://cz.fjkj.gov.cn/(福建省会计信息网)。博胜会计报名咨询电话:6231138,报名地址:胜 利东路建安大厦3楼(九龙公园北门斜对面党校旁)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报名点。
考生务请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并在报名缴费前进行二次确认,以免给自己和考试管理机构带来不便。
二、考试时间、方式
考试实行同一考试场次连续考试的方式;会计基础、法规与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的考试时间各为60分钟。
本季度考试从2016年11月25日开始直到报考本季度考试的考生考试结束。每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场次、座号由考试系统自动生成,不得调整。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考生在电脑上进行答卷、电算化考试使用思诺软件)。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考试题型
本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使用2014年财政部新颁发的考试大纲。新大纲可登录财政部网站查看
考试题型: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法规与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五、报名费用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文件的规定,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费为每人每科50元。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在11月5日后登录福建省会计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及时打印准考证,以便尽早知悉自已的具体考试时间、场次。
七、考试合格标准及成绩公布
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同一应考人员所有报考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视为通过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不滚动计算。考生可在本人本次考试结束并提交试卷后查看本人的考试成绩,也可以在本期考试全部结束的10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会计信息网查询。考试通过的考生应在本期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楼2016-10-07 12:1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