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高手吧 关注:1,356,248贴子:15,761,515
  • 2回复贴,共1

【伞修伞】《行歌》[天师设定.中篇.合写]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行歌》的重开贴。
cp伞修伞,合写文,不定期更新,不坑。
基准是不ooc。
应该是he。
大纲作者:七青 lofter ID 七青
原合写者:谭欢
现合写者:肖淮 lofter ID 今天迎风撒尿更文了吗 @银翼大歪
lofter同步贴吧更新。
镇楼图源谭欢。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7-11 21:24回复
    @银翼大歪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6-07-11 21:26
    回复
      第五章
      深夜,公园。
      叶修和苏沐秋两人无所事事的在长椅上已经坐了许久,夏夜的风带着些许凉意,吹的叶修一个劲的打喷嚏。
      苏沐秋飘在空中,有些百无聊赖。
      “到底还要等多长时间?”
      “我也不清楚啊,鬼知道那家伙什么时候出来晃悠...”
      “哦不,你就是鬼。鬼都不知道。”
      叶修指间把玩着画符用的咒纸,一会儿折成小船一会儿折成千纸鹤。苏沐秋看见了嘴角微抽。
      “那么玩儿没问题吗...”好歹是画符用的,折来折去还有用么。
      叶修头都不抬,继续折。
      “理论上来讲当然可以折,只要咒纸不破损都有效用,充其量画符的时候难度高一点而已。”虽然他小时候这么折总是被长辈骂的不行。
      “喏,这个给你。”叶修掌心放着一只千纸鹤,他随意的为它画上几道符文,往苏沐秋的方向送去。那纸鹤也就乘着风,扑着翅膀跌跌撞撞的飞了起来。
      它最后落在了苏沐秋的肩头,稳稳当当的停在了那里。
      苏沐秋偏头看着肩上那只纸鹤,嘴角弯出一点弧度。他笑着开口:
      “天师都像你这样不务正业吗?”
      “哪有,这东西是以前的一个朋友教给我的。他那才是正经的不务正业。”叶修也笑,却带着一抹惆怅。
      “不过要是他能再多不务正业几年就好了啊。”
      “他怎么了?”苏沐秋好奇。
      “死了。”
      “......”
      苏沐秋突然有点眼角发涩,他不知道是怎么了。
      非常莫名其妙的悲伤。
      一时沉默。
      突然间温度凉了下来,阴风冷的直渗骨髓,凄厉的叫声从四处传来,似有若无。
      “来了!沐秋,按说好的做!”叶修脸色一变,从口袋里掏出黄符扔给苏沐秋。
      “了解!”苏沐秋的神情也变得严肃,双指夹着黄符直接朝着阴气最重的地方冲去。
      那里就是煞鬼的本体!
      越接近那里,周围凄厉的喊声也越大,阴气包裹着他企图侵蚀他的灵体。不过有事先被叶修施加的防护咒在,它们完全是在做无用功。
      看到了,那个长发女人就是煞鬼!苏沐秋眼睛一亮,加快了冲速,指间黄符准备待发。
      煞鬼虽没有自我意识,感觉却是很敏锐。她能感受到苏沐秋手上那张符的危险,便想逃走。苏沐秋当然没有给她这个机会,将符咒贴在她眉心,轻叹口气。
      “安息吧,迷途在生死之间的魂灵。”他缓缓的念出这句话。
      那张黄符发出了白光自那鬼额头蜿蜒而下,它碰到白光后叫声更加凄厉且绝望,宛若人被放在火焰灼烤。
      苏沐秋不忍再看,转身打算离去。谁料背后一声尖叫煞鬼的利爪竟是向他心口扑来!
      在远处的叶修猛的站了起来,向苏沐秋的方向跑去。
      糟了,情报有误。这是更高一级的煞鬼!
      “沐秋,回头!”他紧皱着眉大喊。
      苏沐秋连忙回头,利爪却已是近在咫尺,怎么也躲不开了!
      千钧一发之际,苏沐秋的手臂抬起在空中虚画了一个阵,点点蓝光从他身体内流向指尖再流进符阵,这套动作他做的行云流水,一点浪费时间的动作都没有。
      “去!”他食指对着煞鬼一指,符阵射进那女人灵体中大绽光芒,周围的阴气统统都被吸进了这个符阵,包括煞鬼的灵体。
      逃...过去了。
      苏沐秋感觉到几乎无法抑制的疲累,连悬浮的力气都没有,干脆直接坐在地上。
      叶修此时已经赶到了这里,他看着那个仍在发光的符阵神情复杂。
      “净化阵...”他喃喃。
      而此刻,苏沐秋一片空白的记忆里却是多出了些碎片,乱糟糟的几乎让他无法思考。
      为什么我会画阵?
      为什么我有灵力?
      为什么....
      一些破碎的记忆片段在他眼前闪过。
      灵魂,符咒,阵法.....
      他想来了。
      “原来...我也曾是一位天师...”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6-07-11 21: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