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语吧 关注:452贴子:11,429
  • 45回复贴,共1

“过渡性”——常被提起的一个字眼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某妹同学在大作博士论文里如此描述我兴化这古老而悠久的语言,今天疏理各家观点,看到这个我不禁又火冒三丈。
盖兴化地狭而“人口”看起来并不那么多,于是大家“一致”认为我兴是“xx语”与“xx语”的“过渡性”方言。
此论调一出,学界各个都奉为“圭臬”。本帖专门收集某些专家论调,并号召本吧吧友共同来结构此种思想逻辑上的“谬误”。


1楼2016-06-11 15:13回复

    这个同志理论水平很高,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4楼2016-06-11 15:26
    回复

      这位先生言之凿凿说早期兴化话应该属于“闽南方言”,然而举的例子却十分“宽泛”:“语音上所保留的文白读音系统可以得到验证”。好比堂兄弟两个长得像,那一定是因为其中一个“年长”的又有“财”的“堂兄弟”生了另外一个一样。


      5楼2016-06-11 15:34
      收起回复
        这位先生可是鼎鼎有名。然而有名并不代表着知识水平高。与上层一样,就不多说了。


        6楼2016-06-11 15:41
        收起回复
          古时莆仙地区跟隔壁三位邻居的交流很频繁吗?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6-06-12 13:20
          收起回复
            来,再看其明白无误提出所谓“过渡性质”的词句。
            第一张图与上几层话差不多,不赘评。第二张图中他还不忘批评别人,坚持“莆仙方言是闽南方言和闽东方言的‘儿子’”的观点。


            12楼2016-06-13 01:54
            收起回复
              本來想引用本地研究者對於“過渡性”問題的論述,然而看到下面這個人的論證,哥不禁又火冒三丈:這種論證方法堪稱“神論”——竟然出自某臺清的博士論文里!瞎掰也有底線吧!


              我也來個比喻,有三種動物,猩猩、狒狒和人(人也當成動物吧)。猩猩比狒狒聰明,但猩猩和狒狒渾身都是毛。那麼,我們可以認為,猩猩的腦袋是“借用”了人的腦袋了嗎?有沒有存在一個“猩猩”借貸者跑到“人群”里“選擇它所需要的東西,再回去改裝給大家用呢?顯然這是一個非常滑稽的假設。那我們應該怎麼解釋猩猩的智力更接近人這種現象呢?比較合理的解釋是:他們來自同一個祖先,在分離之後,他們碰巧在智力方面表現的比其他靈長類高。也就是說,這是他們“共同演化”出來的特征,而不是什麼借貸論能解釋的。
              這種論調的邏輯錯誤在於,沒有充分考察各種可能性,而是一味地以“某種理論或觀點為前提”再配上各種“花哨”的理論(如“優選論”);在花哨的理論解釋不了的情況下,就展開自己的“腦洞”加以“解釋”。呵了個呵。


              16楼2016-06-15 02:47
              收起回复
                好,现在要谈来到“本土”研究者的言论了。第一个大牛,首当其冲就是不停“灌水”支援“过渡论”的某优秀博士生。


                17楼2016-06-16 01:19
                收起回复
                  下面这个是个不出名的人(我只有他一篇关于兴化话的文章)。比上层的大博士“头脑清楚点”


                  18楼2016-06-16 01:29
                  回复
                    “过渡性”认识导致的一个后果:很多研究者并不拿兴化话当回事。举一个例子(出自台大博士)。
                    竟然有人是这么批评他人的做法:仙游话作为闽东话与闽南话的过渡方言,似乎也不宜作为主要研究根据。呵了个呵。


                    21楼2016-06-21 00:32
                    回复
                      贴出一个没有发表以上类似“脑洞”言论的观点。作者是hjy先生。


                      22楼2016-06-23 00:29
                      收起回复
                        下两层总结上几层两个“名头大”的博士论文中的观点,再根据我自己的理解来分析反驳。


                        23楼2016-06-23 01:16
                        回复
                          丁邦新的观点。


                          26楼2016-07-17 17: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