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关于演绎中经常出现的一些问题(从本吧创立到现在的一些吧友以及本人的讨论整理)
关于演绎的人员安排部分的意见:
没人愿意杀人怎么办?:
看贴子里大部分说不愿意去杀人的原因都是能够推理,但是言弹写不出来,而负责回复的楼主也可能没时间去完善案件,这个时候就需要辅助了。
如果有一位人士是专门去完善言弹和案件的,而且他/她自己也完全是有空闲时间去做这方面的事情,那么问题不就能比较好地解决了吗?
但是,这位人士他/她自己就应该是要满足一定要求才能胜任的。
暂称为诡计人员。
要求(暂定):
1.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去完善和设计案件,那么可能他/她自己就没有时间参与到戏内的演绎,当然这是为了案件的完善度着想。
2.设计证物即言弹的时候,需要以比较客观的角度去设计,并不是特别需要加上专业知识。
如有专业知识的方面,需要将那方面的言弹交给有那方面才能的人去搜查。
3.尽量做到言弹信息的完整,不需要方方面面都顾忌到,只写上需要的部分也不行。
言弹上的信息应是参与演绎的人员所能搜集到的(必须的黑白熊档案除外)。
4.在演绎人员投放案件时,需要把案件审核过去,把无法推理的漏洞和无法实现的手法给找出来,与犯人进行简单的协商,修改和完善案件,保证案件能够利用已知的信息推理下来。
5.公正,不能特意偏袒犯人和推理人员任何一方,在裁判开始前就应该将案件完善好,裁判开始后除了非常情况不允许新增辅助言弹,好人和坏人两方赢了就是赢了,输了就是输了。
6.案件难度中等偏上,以普通人的角度,需要一定程度的认真思考才能推导出来。需要特意留下不容易被发现的突破口,比如言弹中的语言表达的诡计。
可能还需要为犯人准备一些反驳的言论。
7.负责。
关于参与的演绎人员:
要求(待完善):
1.才能需尽量符合实际,不苏。
2.人物的设计,把会在表面展现出来的设定给公布,需要留有悬念、需要特殊条件去触发(比如里人格)的设定在被选上后私给管理人员(楼主和诡计人员)。
3.演绎同时,字数需要有一定要求,不包括要说的话,行为/神态的表述需要达到15+字(这已经是水贴的标准了。)
并且要按照才能和设定,里设定不要随便出来,不去做设定中做不到的事情。(不想看见全员武打场面。)
4.在要进行较大的举动时(比如入侵电脑、释放毒气),要去向管理人员请示。因为可能会给别人的日常带来一定麻烦。
5.不要在戏中随便蹦出过分的全新设定。
6.不要做在戏内进展中明显做不到的事情。(全员行李没收的情况下,不要随便拿出根本无法获得的武器,再说武器这东西还是不要随便放出才好。)
7.不!要!随!便!放!闪!光!弹!啊!记忆上才没几天的同学这么快成为情侣什么的…
关于案件的顺序:
并不是和原著一样在案件前发放动机,而是在收到犯人投放的案件后、为犯人量身订做动机。
8.就算是狛枝类的人员也请尽量遵守这个规定。
关于管理人员(楼主、副楼、诡计人员):
1.尽可能的话自己还是不要参与到演绎中来,大家都知道某个角色是管理人员的话,肯定就会在潜意识中认为那个角色、在前几次的裁判中肯定不是犯人,这样不就减少趣味性了嘛…
2.招人的时候,差不多的才能还是不要重复招了,使大部分学员的才能都比较正常。(这也是为了使狛枝类人员的减少…)
3.管理人员之间的情报要共享。
(三权分立)(不)。
4.在筛选狛枝类人员时,只要一个就好,推动剧情什么的一个就够了,但也要求不轻易暴露狛枝类人员的身份,这点狛枝类人员自己也要注意。
5.管理人员和狛枝类人员在后期再私底下合成一伙吧。
狛枝类人员自己也要口风紧,同样是私底下,不要与其他无关的学员交换情报。
并不是说狛枝类人员不好,但是太多了就不行了。
如有不对的地方请指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