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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书痴】自己的读书记录,书评+摘抄+书讯,愿意结交每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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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书评31】《维特根斯坦的维也纳》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537楼2017-03-24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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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25日
    开始读《金臺小集》,作者为著名藏书家姜德明。论现代文学收藏,唐弢之后就要数他。这本小书也是姜众多散文中的一本,讲怀书、谈书和闲话新文学期刊的随笔集。半个多世纪前姜德明从天津移居北京,先后在西城、东城、南城居住,想不到最后落脚在朝阳区金台路,所谓“金台”大约就是这个意思,顺口就作为书名,作者没有故作高深。娓娓道来的同时也显出笔下的朴素真诚。书话大约这一路子的最好看,表面看好像讲书籍的聚散无常,背后都是人与人的故事。
    姜德明曾经说过翻检旧藏书刊,焦黄发脆的书叶早已经不起反复摩挲,事后往往是落华满地,爱也爱不得,碰也碰不得。书与人一样,彼此都老了。我们相守了几十年,怎样才算个了结?我想最妥善的办法还是选择一些稀见的版本,一一写成书话,亦不枉我们相聚一场。
    真是爱书越痴,孽缘越重;注定的,避都避不掉。


    IP属地:辽宁538楼2017-03-25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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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539楼2017-03-25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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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末的一单书。
        上个月从北大朋友处得知,成府路262号的豆瓣书店要关门大吉了。想想北大边上,万圣书园对面的这家50平方米不到的小店坚持了10多年经营。滋养了无数爱书人,自己鼻子有点酸,感叹爱书人的坐标又少一个。
        豆瓣书店的创始人卿松长得就不像一个商人,给人一种单纯的感觉。而豆瓣卖的书,可以说每一本都是经过店长选出的。多为库存书,所谓库存书就是出版社、书店退回的,卖不出去的书,所以在豆瓣很难找到新书的身影。我觉得这是豆瓣最大的特色,而且是一个好传统。自己就曾不止一次淘到好书,像豆瓣、旧书摊这种神秘的地方你说不出为什么就是能碰到好东西。卿松说他开书店就是一种介入社会、一种表达。就像有人拍电影表达自己、有人唱歌表达自己、我则开书店表达自己。我觉得这人很有意思、所以他选出的书,至少有趣,当然不失深度(思辨方面的深度)。我本身很随性,对喜爱的东西说什么也要支持,于是准备今年多抽出几次在豆瓣买书。这次买的书基本全是豆瓣找到的,发现了6本东瀛美文之旅系列,发现了中国古籍文献研究丛书的好书、还有那本海豚小书。书缘与人缘,简要记录一下吧。









        IP属地:辽宁542楼2017-03-28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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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姜德明《金台小集》略谈现代书话的优势
          读书界一般将唐弢的《书话》(1962年北京出版社印行1980年增补之后,由三联书店出版更名《晦庵书话》)作为现代意义上的第一部书话。其实源头这种东西说也说不清,远的不说像叶德辉的《书林清话》、《书林余话》这些也是讲版本的,可以归入书话。古代有诗话、词话、曲话,当然以书籍版本为主的书话也少不了。但是唐先生当年在《书话》中下的定义,我觉得到今天依然适用。书话的散文因素需要包括一点事实,一点掌故,一点观点,一点抒情的气息;它给人以知识,也给人以艺术的享受”。意思就是书话并不是材料的简单堆砌,而是将一切与书有关的(买书、藏书、出版、装帧、流传等等)都网罗进来,留存史料的同时,还要做到文字清晰简洁,给读者一种阅读的享受。
          学术性与艺术性在书话中仿佛和解,学术从此不再是与己无关的东西,而是投入自己的感情。我认为这是书话的最大优势。
          姜德明的《金台小集》可以说把这种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金台小集》全书分成三部分—怀人短札、旧刊新拾、书边漫记。每一篇文章都不长,但是精美的插图加上作者对于自己藏书版本的了解,每一篇读完都收获满满。尤其第二部分,基本全是关于新文学版本的文章,但是姜德明从来不把自己的文章视为研究,他讲掌故,自然而然就把版本说到,比如很多商务印书馆有一批出版物,全部缺少版权页,很多藏书、收书的人并不清楚。商务印书馆在七七事变之后,版权页上都印有启事,其中提到“国难后”,所以淞沪战役之后这种书为了能出版,都把版权页撕掉,所以造成现在这种无版权页现象。再比如孙中山有名的《民权初步》最早的名字其实是《会议通则》,唯一的不同就是通则有四篇序文是初步所没有的(这四篇按照顺序分别是章太炎、邓家彦、杨庶堪、朱执信写的)。而现在中外所有的公私藏书目录都只记载《民权初步》。姜德明70年代在中国书店淘旧书无意间淘到的宝贝,竟然迁出这么多的故事。
          谈书的掌故、含有资料、富于趣味,有长有短,写起来体式不拘,真是兴之所至,信笔而书,读起来毫不费力。这是姜德明书话给我的最大感受。如果把人与书之间的感情做比喻的话,字典一类的书是妻子,我们一辈子必须带在身边;又长又深的学术著作,好似半老的女人,非打起十二分精神来看才会有味;而姜先生的书话属于迷死人的艳遇,事后追忆起来总是甜的。


          IP属地:辽宁545楼2017-03-29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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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546楼2017-03-29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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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30日开始阅读“煮雨文丛”第二本《聚书脞谈录》(赵国忠)“脞,切肉为脞”引申为琐碎的言谈记录。同样是一本书话,同样是一个爱书人的碎碎念,散淡朴实,字里行间都是作者对书的爱。有意思的是,书的序言正好是姜德明写的。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547楼2017-03-30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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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花花到此一游5 :花花好腻害


                IP属地:辽宁550楼2017-03-31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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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爱华《撒马尔罕的金桃》
                  今天开始阅读《撒尔马罕的金桃》。本书作者薛爱华与译者吴玉贵都有很多经历,而这本书的翻译起点可以追溯到1990年。
                  薛爱华是我喜欢的少数几个汉学家之一,他早年就读于洛杉矶加州大学,攻读人类学,并在伯克利完成学业,当时他专攻物理学与哲学。后来同样是在伯克利获得语言学博士学位。就我对作者的理解,薛爱华至少精通以下语言—汉语、日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古拉丁语、古英语、西班牙语、古希腊语。此外可以看懂阿拉伯文、古埃及文、哥普特文、越南文。还有一些东南亚语文。这没什么奇怪的,语言专长可以说是汉学家的标志,光有这一点不足以吸引我。我认为薛爱华身上至少融合了三种汉学传统—伯希和式的精通汉文文献,有点类似乾嘉考据的理路,这一点是很多现代汉学家不具备的素质,简单说薛爱华非常擅长古文以及对中国典籍可怕的掌握。第二马伯乐式的理解,透辟理解古籍的素质,如果说前一项有关整理归纳,则后一项注重分析与创见。第三是劳费尔式的对物质世界渊博的科学知识,薛爱华这本“金桃”就是像劳费尔致敬的,劳费尔在1919年撰写的研究古代中国与伊朗的物质文化交流的巨著《中国伊朗编》(1964年引进中国,林筠翻译,商务印书馆)。不客气的说,薛爱华1963年出版的这本书就是在劳费尔的基础上扩展开的。《中国伊朗编》主要侧重植物方面的交流研究,而薛爱华的《撒马尔罕的金桃》则扩展到人、家畜、野兽、飞禽、毛皮与羽毛、植物、木材、食物、香料、药物、纺织品、颜料、工业用矿石、宝石、金属制品、世俗器物、宗教器物、书籍等等(我按照目录顺序排列)。而且薛爱华只写唐朝,所以内容非常细致。所以这本书的最初译本翻译成《唐代的外来文明》。但是作者没有止步于单纯考证,而是通过考证去研究这些舶来品对唐朝社会、文化的影响。
                  中西交流史研究虽然早早发轫,但是至今有一大弊病。要么注重理论方面的阐述,要么斤斤计较于史料的琐细。前一种好比建筑在沙滩上的楼阁,而后一种虽然提供了建筑用的砖石,但无法建立历史的殿堂。薛爱华无疑是把两者结合起来运用了。这一点我觉得很可贵。而他本身丰富的语言知识,更是这本书的最佳人选。
                  这本书的译者同样优秀。吴玉贵是马雍的学生,而马雍则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外关系室的主持人(另一位是孙毓棠),专攻唐代中亚史,对史料掌握的非常出色(具体娴熟到什么程度,有心人可以翻翻他写的《资治通鉴疑年录》)。译者从1990年开始翻译“金桃”,用了五年译完,可见难度之大。而且将薛爱华所有引用的典籍出处一一核实,翻译的过程修改了作者一些错误。我举两个例子【1】作者在182页说到“唐德宗曾经请一位天竺胡僧为他配制长生之药”译者从《唐会要》卷52与《旧唐书》卷14找出,德宗应为太宗。唐太宗的谥号是“文皇帝”、唐德宗的谥号是“神武孝文皇帝”,作者显然是混淆了。【2】页39中作者把唐德宗出奔奉天的“奉天”当成沈阳,其实唐代的奉天在陕西,和清代以后的奉天没有任何关系。译者在翻译中及时指正。类似这些细节,译者都做了很好的处理。我想任何一本学术著作不可能没有错误,而翻译的过程就是最好的纠错过程,做到这么细致,也是对作者与读者的负责任。
                  最后说一下排版。由于薛爱华原书引用文献太多,而原著又是书后附索引,读的时候难免不方便。我在匆匆翻书过程中发现社科把注释全部放到文中,非常人性化。总之这本译作给我的印象很好。
                  近代研究中西交流史能像薛爱华这么渊博的我还找不出第二个,唯一感到缺憾的是这本书图片过于少,既然讲到器物,图片一定要有啊。作者可是遍寻大英博物馆、法国图书馆和奈良正仓院。然而编者却收图不多。或许是限于体例,篇幅过长,或许是在催促我们多多去博物馆了解这些人类文明与观念的载体也说不定。
                  2017年4月5日写在阅读前的一段杂感。


                  IP属地:辽宁552楼2017-04-05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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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553楼2017-04-05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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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随手拿笔记本写的,没用方格纸-_-我觉得再不练习,字体一年不如一年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556楼2017-04-09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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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4月11日,王小波四十五岁,死于年华。他生前以“沉默的大多数”自诩,警惕“喧嚣的话语圈子”。死后,“话语圈子”对他的纪念却沸腾了整整十年,且牵引了穿越二十年的王小波畅销史。
                        王小波的“身后之名”,是在归类贴标式的接纳、认同明晰的追捧、及其后数不胜数的致敬之作中迎来的——这多少淹没了王小波作品本身的独特与复杂性。
                        第一个十年里,人们先是惊呼一位过早陨落的天才,又忙不迭地为之附上“崇尚理性”、“自由主义分子”、小鲁迅”等近乎盖棺的封贴。自由主义与文化左翼,都争夺对王小波的诠释权。
                        第二个十年里,王式幽默早已作为话语套路席卷中文世界,成了段子手的标配。再往后,王小波又成为新一代网友眼中的“金句小王子”与“撩妹高手”。
                        王小波的接受史是个有趣的文化悖论,它映衬出中国90年代至今“历史的跑道”是如何转轨了。在记忆与遗忘的二十年间,“历史”悄然改写并被我们再度辨识。而在今天,或许是时候应该以阅读严肃作家的方式重读王小波了。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562楼2017-04-11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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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撒马尔罕的金桃》薛爱华
                          薛爱华的《撒马尔罕的金桃》早已蜚声西方汉学界。我想任何一个对中西交通史有兴趣的人都会去翻看这本书。由于作者治学的视角独特,即通过对古代社会的物质生活的探讨,来深入研究当时的社会及其文化状况。
                          所谓“撒马尔罕的金桃”只是作者比喻的一个意象。象征着唐朝对外来物品以及他们所希冀的未知事物的渴求。这种对于一切外来事物都包容吸收的精神,唐朝在中国历史上是首屈一指的。而7世纪撒马尔罕贡献给唐朝的金桃(这种水果现在已经寻找不到,我们也不清楚它的味道如何),穿过戈壁沙漠,来到唐朝宫廷的这种金桃,就好像“西方传说中的金苹果;见于中国古代传说中记载的、生长在遥远的西方、能够使人长生不老的仙桃;而且这个名字还使人不禁想起詹姆斯·埃尔罗斯·弗莱克《通往撒马尔罕的金色旅程》以及弗雷德里克·戴流士在弗雷克的戏剧《哈桑》中为‘通往撒马尔罕的金色道路’谱写的音乐。”而薛爱华就是带着这份神秘来书写这本书。
                          这本书毋宁说更像一部辞书,无论是北方的马、皮革制品、武器。还是南方的象牙、珍贵木材、药材和香料。亦或是西方的纺织品、宝石、舞女等等这些唐朝人非常渴望的东西都是作者的研究对象。以下举几个例子说明以下作者的研究思路。
                          在唐朝有一种非常受欢迎的药物、调料(食物、药物、香料这些在古代往往界限很模糊)阿魏。之所以名称奇怪是唐朝人直接使用西域方言命名的。具体来说这个词的词源来自吐火罗语“ankawa”属于一种珍贵的树脂。《新旧唐书》、《册府元龟》中记录贡献阿魏的国家很多,因为这种东西有助于消化,唐朝人用它喝茶。贯休在《桐江闲话》中写的“茶和阿魏暖,火种柏根磬”说的就是这种植物。但是在吐火罗B语没有破解的年代,阿魏是什么,就只有猜测了。我觉得这是语言学在历史学中完美应用的例子。
                          再比如在唐朝鲻鱼非常受欢迎,而这种鱼当时被称为“跳?”。作者考证出跳?出自《岭表录异》,这个?源自一种捕鱼的习俗“捕者以仲春于高处卓望,鱼儿来如阵云,阔二三百步,厚亦相似者。既见,报渔师,遂将船争前而迎之。船冲鱼阵,不施罟网,但鱼儿自惊跳入船,逡巡而满,以此为?,名之为跳。”又云“船去之时,不可当渔阵之中,恐鱼多压沉故也。”而这种鱼的学名是“Mugil cephalus”,其实就是鲻鱼。当时渤海靺鞨基本每次土贡都会有鲻鱼,可知这种海味在唐朝有多受欢迎。
                          还有酿酒技术中国虽然古已有之,但是主要是以粟、稻、大麦为原料酿造。直到唐朝才把西域酒文化完全引入,唐诗中提到西域酒不下几十种,比如林邑的槟榔酒、柯陵国的椰树花酒,当然少不了最有名的葡萄酒。葡萄虽然早早引进中国,但葡萄酒变得家喻户下确实在唐朝。
                          随着与伊朗人、突厥人的不断交往,罗马人、大食人以及西域回鹘人等善于葡萄种植和葡萄酒酿制的族群让葡萄在唐人生活中变得更加重要。唐朝的古镜纹饰常常出现葡萄藤。就像杨贵妃的“妃持玻璃七宝杯,酌西凉葡萄酒”的故事家喻户晓,葡萄的意象屡屡出现在诗人的笔下。而薛爱华正是靠这些文献描摹出葡萄酒的变迁史以及唐朝人的观念变化。
                          第三作者对外国文献的运用弥补了唐朝文献的不足。比如在植物一章,作者比较详实的考证与论述唐朝的保鲜与运输技术。就像人们所熟悉的杨贵妃喜欢荔枝,所以就从岭南驰越唐朝全境运输。虽然这种水果是“一日色而变,二日香而变”。但是杨贵妃吃的荔枝是“色味不变”的。再比如马奶葡萄这种需要穿越戈壁沙漠的如何保鲜?唐朝拥有我们现代人不清楚的保鲜技术,而我们自己的文献并没有记载。但是当时西域中亚的国家有文献可寻,因为这些外来贡物,绝对不是单纯输送进唐朝这么简单,一定是连同保鲜技术一起进来的,就像唐朝的工匠不但得到波斯的宝石,还学会了中亚的镶嵌技术一个道理。当时花拉子模“出口”到唐朝的西瓜,是用雪包裹起来,然后放进铅制的容器,而雪则来自天山,这是有文献记载的。十四世纪一位诗人曾经写了一首诗来描述《明皇太真避暑按乐图》“已剖冰盆金粟瓜,旋调雪水试冰茶”用冰来冷却西瓜,用雪水来冷却茶正好可以和外国文献相印证。这至少说明宫中的保鲜方法极有可能用到运输上。我觉得作者完全可以把范围扩的更大,不但重视外来文献,还要挖掘前朝文献。比如我知道隋炀帝很喜欢四川的柑橘,曾经使用一种蜡把柑橘的茎密封起来保鲜,宋代的欧阳修也提到过类似的方法运输牡丹。唐朝也应该有这种技术,只是还需要文献的证明。
                          以上我举了书中三个例子,第一个例子说明语言学,尤其是语源的分析对于研究器物有多么重要,第二个例子说明充分利用“正史”之外的文献来订正我们已有的观念的重要性。最后就是运用外国文献以及自己的想象力去推测本国文献缺失的部分。我想《撒马尔罕的金桃》的成功,不单单是作者思路的新颖,更重要的是运用方法得当。才促成如此博赡的著作,而译者的一丝不苟,我则在前言中说了。
                          就像同样表现外国的绘画,唐朝绘画激发出的是屈尊俯就的自豪感,宋代则表现出忧惧交加的妄自尊大。而汉名族从古至今能包容如此之多的文化,凝聚如此之多来源不同的人。唐朝绝对是这一激越时期的代表,而薛爱华的这本书则是通过细节完美展示本质的典范。


                          IP属地:辽宁568楼2017-04-14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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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569楼2017-04-14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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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看这本,中国研究朋党史的经典之作。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572楼2017-04-16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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